“平等”下的歧視_風聞
陶永谊-经济学家,独立投资人-05-21 20:13
既然人類社會沒有“生而平等”的伊甸園,那麼,在後來的社會實踐中,人們又是如何去爭取這個“普世價值”的呢?
我們看一下將“生而平等”寫入《獨立宣言》的美國是如何做的。傑弗遜在寫下“人是平等的,因為他們生而平等”這句話時,在他腦海裏,“人”並不是指所有人,至少是不包括黑人,傑弗遜一生都擁有黑人奴隸,死後也只解放了其中的兩位(在1824年,也就是傑佛遜去世前2年,他的財產登記表中還有187位奴隸),其餘都繼承給他的子女。美國的奴隸制一直到美國內戰過後,林肯簽署《解放黑奴宣言》之後,才於1865年名義上廢除了奴隸制。但美國南部多州對黑人實行的種族隔離政策仍持續了近百年。直到1964年議會通過《民權法案》,才得以廢除。但是直到今天,美國黑人依然會高喊:“我不能呼吸!”
同樣,“人人生而平等”,也不包括原住民,美國通過屠殺、驅趕、散毒、絕育等手段對原住民實行種族滅絕,導致印第安人口從1492年的1000萬鋭減至20世紀初的25萬。19世紀美國曆史學家班克羅夫特誣稱“美國原住民在推理和道德品質方面比白人低劣”。昔日美國領導人的“種族滅絕言論”更聳人聽聞,諸如“用印第安人的皮可做出優質長筒靴”,“必須滅絕印第安人或把他們趕到我們不去的地方”,“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等。美國首任總統華盛頓曾將印第安人比作狼,“儘管體型不同,但都是猛獸”。“白人至上”的美國種族主義根深蒂固。正是在這樣的理念作祟下,美國對印第安人犯下了慘絕人寰的種族滅絕罪行。
對於其它有色人種,比如華人,也同樣不適用於平等觀念。在十九世紀北美的淘金潮中,由於競爭不過華人,美國白人團體開始對華人淘金者進行肉體侵害。並且在國會推動“排華法案”的通過,主張排華者的主要依據是:華人有諸多的惡習和偏見,不可能在生活上美國化,更不可能接受美國建立在基督教基礎之上的倫理道德標準;而且華工的大量湧入,造成了同美國工人搶飯碗的緊張態勢。1882年5月6日,美國國會通過了美國史上第一個限禁外來移民的法案———《關於執行有關華人條約諸規定的法律》,即通常所謂的1882年美國排華法案。法案出籠後,迫害華人的事件極速上升,許多華人死於非命。
也就是説,在美國,與“人人生而平等”的口號相伴隨的,是種族歧視、種族滅絕和種族隔離。如果這就是美國人所説的“平等”,我們有理由懷疑它到底有多麼“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