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科研的9點建議_風聞
杨家评-05-22 11:45
按照自己多年的科研工作經驗,順着這個話題,並結合網友的疑惑,提出如下觀點:
1. 非常贊同科研包乾。原因如下:
1)現在的科研經費科目繁多,科研人員不是財務專家,根本弄不清楚什麼是什麼;
2)科研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在立項之初很難匹配科目預算,且在研發過程時,隨着認識的變化總會有臨時性的經費支出;
3)一旦前期確定經費科目,後續再挑整很麻煩,配備財務助力方案落不了地,或者即便落地了執行也不暢;
4)實施財務包乾,很大程度上能解放科研人員對財務合規性關注,只需要關注經費總數即可;
5)關於網友提及的確保合規,有三個階段可以實施監控或攔阻,一是在單個採購立項階段給予合理性審查;二是在經費報銷時給予合規性審查,不合規不予報銷;三是項目年度經費審計和項目驗收經費審計,對合規性進行檢查,確保經費都是用於科研而非其他;
2. 取消經費完成率的限制與考核。眾所周知,科研項目存在諸多不確定性,科研人員也不是造價師,很難判斷準確科研預算。很多時候怕經費不夠而多申報,但在花錢時,為了達到考核,會出現為了花錢而花錢的現象。取消經費完成率考核,而對任務完成率嚴格考核,科研經費該節約還得節約。
3. 改變科研項目考核方式,促進項目質量提升。現在的科研項目合格率出奇的高,似乎每個項目都很成功,但對大家的感受就是,好像很多科研項目用處不大,見不到效果,項目雖然完成的考核指標,但作為其很重要的經濟指標卻達不到。考核科研項目應該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項目研發階段,看其是否達到合同設定的技術指標。第二個階段為項目結題後3~5年,看其是否達到項目立項之初所設置的社會效益或者經濟效益,基礎性科研項目能否達到其成果理論指導下步研發,應用科研能否達到其經濟或產業指標,能否實現產業化運作。只有這步實現了,科研項目才能叫成功,才能被驗收,否則應該驗收不予通過。
4. 揭榜掛帥和賽馬不宜層層傳遞。這種制度適合在國家層面,在不同科研團隊中實施,但層層傳導到最底層,底層科研機構一共就這麼一個團隊,讓它內部搞揭榜掛帥,無疑是形式大於實質了。初衷是好的,但這樣的制度不宜操作過頭,反而加重科研負擔了。
5. 科研獎勵要實至名歸。科研獲獎,獎勵多少都不為過,但必須實至名歸堅持三點,一,它必須是科研項目,有創新,且創新的內容屬於國際國內領先,技術理論必須要與常規技術有質的突破。二,它必須有價值,屬於基礎科研的,它的價值應能指導未來技術發展和人類認知的突破,屬於應用科研的,應能產生幾倍科研經費投入的經濟價值,且應用該技術還能持續不斷創造價值,而非一錘子買賣。這樣的獎勵才能讓未獲獎者心服口服加佩服。
6. 不要用專利論文數量去作為評判標準,包括對項目的和對技術職位晉升。真正好的技術,為了保密需要是不會發專利和論文,很多專利論文寫的技術,價值都不太強,僅僅是為了成果公開使用。例如近期發佈的在火星上發現了水,這種技術更多的是新聞性,是對宇宙的探索,但指導地球發展和人類進步的作用不夠明顯。
7. 科研機構一定要分層對待,第一層為國家級科研機構,這種科研機構一定要走向基礎性科研,不要做應用型科研,做應用型科研就會與企業爭利了。第二層為院校科研機構和省屬科研機構,這類機構作為科研橋接機構,橋接國家級科研機構與第三層機構,偏向理論研究,並以理論研究指導應用研究,這類科研機構不宜做實體樣機,產品,而是將基礎科研理論轉化為應用研究理論,並指導實踐。第三類科研機構是企業級科研,類似想電力系統、通訊系統這樣大企業的科研機構,他們的科研直接面向產品,面向應用,面向成果轉化。對第一類科研,國家應給予全額財政支持,第二類科研機構,給予60%的財政支持,剩餘40%應採取自籌模式,鼓勵其成果在企業轉化。第三類科研機構屬於國家重點項目的給予30%的財政支持,其他項目企業自籌。對第三類機構還要考核科研經費投入強度,以及和第二類機構成果使用效率等指標。
8. 成果轉化要以市場為指揮棒,個別產品也需行政干預。這裏説的行政干預,僅僅是指,國外有,國內不成熟的科研產品,在確保產品安全底線的前提下,需要行政干預,以促成國內技術的發展。但干預手段有政策扶植、財政補貼、宣傳導向等,但干預要有度,比如只給一年的幫扶政策,不然企業會不思進取,不去迭代更新。
9.國家級科研實驗室要建在第一、二層級機構上,實驗室必須要出新的項目,以支持實驗室良好的運作下去。科研人才要給予極大的尊重,在坐冷板凳期間,要保障其日常待遇有尊嚴,例如第一層級科研團隊,年薪人均不低於當地平均年度工資標準的15倍,第二層級不低於10倍,第三層級由企業自主確定,但應高於本企業人均年薪。除此以外,獲得科研成果的參照第5條,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與此同時,解決第一層級人員家屬工作和孩子上學就業問題和就醫待遇,保障其安心工作。
以上9條,為本人拙見,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