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通退將被摘牌,扣除造假連虧4年後遭強退,股民可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5-23 21:21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5月23日晚間,計通退(300330)公告稱,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公司股票於2023年4月28日進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個交易日,最後交易日為2023年5月23日,將在2023年5月24日被摘牌。
2023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於上海華虹計通智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23〕337號),主要內容為:因計通退於2022年8月4日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滬證監處罰字〔2022〕14號)顯示公司2017年度財務信息涉嫌存在虛假記載,可能導致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連續四年淨利潤為負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8月8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2022年12月29日,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22〕50號)顯示,經查明,計通退2017年虛增營業利潤896.39萬元。2023年3月15日,公司披露的《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暨追溯調整的公告》及相應的審計報告顯示,根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相關事項進行追溯調整後,計通退2017、2018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分別為-179.43萬元、-1811.77萬元。鑑於公司2015、2016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分別為-1361.48萬元、-2894.72萬元,計通退2015年度至2018年度連續四年淨利潤為負,實際已觸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三項,《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3.4.1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終止上市標準。
根據深交所《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的通知》(深證上〔2020〕1292號)第二條,《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三項,計通退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0.5.7條的規定以及本所上市審核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深交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股票被終止上市,也並不會影響投資者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18年4月1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11月26日收盤時持有計通退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對於摘牌後股份確權、登記和託管等事宜的安排,根據相關規定,計通退股份在摘牌後將轉入全國股轉公司代為管理的退市板塊進行股份轉讓。公司擬聘請海通證券擔任公司股票在股份轉讓系統轉讓業務的主辦券商,公司將盡快與海通證券簽訂《委託股票轉讓協議》,委託其為公司提供股份掛牌、轉讓服務,並授權其辦理證券交易所市場的股份退出登記、股份重新確認、退市板塊的股份初始登記、提供股份轉讓服務等事宜。
天眼查顯示,計通退(華虹計通)成立於1997年,註冊資本1.7億元,公司是基於射頻識別技術(RFID)的電子收費與支付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和設備供應商,於2012年6月19日在創業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