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舉報比亞迪:企業間互相揭短該提倡還是禁止?_風聞
news968-低头读诗书,抬头看世界。05-26 13:57
國內兩大汽車廠商,長城舉報比亞迪事件,主管部門還沒有正式回應。有關“舉報”該不該的討論,引爆輿論。
公眾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舉報行為可恥,是小人行為,不應該提倡!**長城舉報比亞迪的行為,公眾最激烈的反應是“譴責”。比如這位作者就發文稱《長城舉報比亞迪,開了一個極壞的頭…》。
舉報行為,勾起了國民的不美好“記憶”
毫無意外,有關這篇文章的評論,再次體現出了公眾對該事件的“分裂”認知。佔主流的公眾觀點跟這篇文章比較貼合,認為舉報行為可恥,是小人行為,不應該提倡!
公眾對舉報行為進行譴責的原因是其行為背後可能有利益
公眾對於長城的舉報行為,為何不支持?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一個是公眾認為這種行為見不得光,是猥瑣的,不道德的行為。
其次,背後舉報他人的做法,也會讓人聯想起在國家危亡時刻,那些漢奸賣國賊通常也有相同的做派!舉報同胞,換取個人的苟且偷安。
可以説,這種行為,確實勾起了國民不美好的民族記憶,這也是公眾不喜歡這類行為的根源所在!
舉報行為導致部分百姓的反感,恐怕也是長城沒有想到的吧。
我們都還記得,畢福劍私下言論被拍攝並舉報的事件。人民日報曾經發表《不告密不揭發是道德底線》的評論。
不告密不揭發是道德底線,可以被看做是主流民意。
不揭發、不告密,是公眾道德的底線的觀點,可以看做是主流民意。畢竟告密之風容易產生一個人人自危的社會生態,人與人失去基本的信任,甚至毀掉社會道德的基礎……
**二、舉報行為正常,企業沒有問題,不用怕舉報!**有反對的,同樣也有支持的。與反對舉報行為的人不同,支持長城舉報比亞迪的公眾,似乎説的也有些道理。
企業舉報企業是好事
這位“遼寧”網友就認為,舉報揭發,企業就不敢忽視產品質量和服務了,就不敢坑消費者了。
這位山東網友則認為: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舉報你了,就説明你有問題,人家也肯定有證據。
企業沒有問題,確實不怕舉報嗎?我看未必。昨天,國內汽車股,全線下跌,今天,汽車股跌勢依舊,市場已經給車企之間的舉報行為“定價”了嗎?我看未必,因為整個大盤這兩日都在調整過程中。
連續兩日汽車股跌跌不休,是因為舉報行為嗎?
車企舉報同行到底是揭開了“行業內幕”?還是藉機在“打壓對手”,獲得市場競爭優勢?這種行為與普通民眾之間的“告密”行為有何不同?
**三、企業之間的“告密”行為,應該不同於個人之間的“揭發”**個人認為,企業間互相“揭短”的行為,與個人之間互相“揭發”和“告密”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因為企業生產的產品或服務,是專業領域,不是同行,根本沒法明白企業銷售的產品,是不是真的像他們宣傳的那樣“高大上”。
企業之間互相“揭短”,可以促進企業提升產品或服務,減少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讓消費者獲得更高品質的服務。
記得曾經看過資料,美國有一個“吹哨法案”,實際上就是“告密者”保護法案。這個法案鼓勵公民用“告密”的方式,來維持社會公正。
美國有告密保護法案
我曾經建議我們引入“吹哨法案”,尤其是對於涉及到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企業或服務領域,應該鼓勵其內部人員,充當“告密者”,以維護公眾利益不受侵害。
比如:如果不是企業的內部人員對外披露,豆腐裏放“吊白塊”,鴨蛋裏放“蘇丹紅”等消息,公眾是否會知情呢?
企業之間的“告密”行為,只要是維護公平正義,維護市場秩序,個人認為,都應該鼓勵,而不是禁止!
所以説,企業之間的揭發行為是不同於普通民眾之間“告密”的。即使是普通人之間,發現對方違法犯罪,去舉報,難道也會被算作是在“告密”嗎?
最後説明一下,我希望,主管部門對於舉報,迅速回應公眾,還公眾一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