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事不要弄大?自已家小孩的事情,做父母的擔不起責任,誰幫你管?_風聞
猫要吃鱼-05-29 07:51
【本文來自《小學四年級學生腳踢同班同學,拳打上課老師。作為同班孩子的家長應如何處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海山
- 樓主就是典型的“既要又要”。
既覺得主動抵抗這種損害教學風氣的行為對自己的道德潔癖有所影響,又覺得自己孩子受到了欺負心裏不甘。
從親子關係角度來講,你潛意識覺得孩子受點兒小委屈可以忍受一下;
從公眾社會角度來看,自己不作為、卻希望有個天降英雄能趕跑所有陰霾;
從教育角度來講,現在教育已經產業化了,教師就是一個職業,並沒有為了承擔更多社會責任而擁有更多的社會資源,很常見的事例是家長一個舉報電話,老師就給下崗了。
自己的孩子自己都不願意負責任的話,又應該要求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呢?
很贊同這個説法。
自己孩子的利益得自己爭取,不要整天想着讓別人出頭,最後只能是沒人出頭。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既然不想出頭,就不要有怨氣,忍着。
我是很反感既要又要的,還有那種表面上裝大度,背後又整天嘰嘰歪歪對別人説自己受了多少多少氣的人。
之前我家閨女在學校被一個小男孩欺負,第一次讓老師解決,人沒去,後來那小男孩不改,三次後,我直接跟班主任講讓對方家長來解決,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我就往上投訴,教育局解決不了,我就報警,上媒體,搞得你家小孩上不了學。學校也讓我不要報警,我很簡單,不解決問題,我一定報警。後來對方家長過來,帶着小孩當面道歉,後面就沒再發生了。
當時我父母還説小孩子的事不要弄大,説我弄太過了(四線城市,都是熟人圈)。自已家小孩的事情,做父母的擔不起責任,誰幫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