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延期回覆年報問詢函,公司預收1330萬罰單,股民可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6-01 20:53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5月29日晚間,*ST美尚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報問詢函》(創業板年報問詢函【2023】第166號)(以下簡稱“《年報問詢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5月29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深圳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公司收到《年報問詢函》後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相關各方對涉及的問題進行逐項落實和回覆。由於本次《年報問詢函》所涉及的問題和內容較多,公司需進行逐項核實且需要審計機構核查並發表意見,目前公司就相關問題正在積極整理中,公司將延期於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年報問詢函》的回函並履行披露義務。
雷達財經注意到,《年報問詢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請按財務報表項目逐項説明對2016年至2021年度進行會計差錯的具體原因、金額、依據、會計處理方式及其合規性。
深交所注意到,2022年2月8日,*ST美尚對2021年三季度報告進行差錯更正;2022年2月25日,公司對2021年半年度報告進行差錯更正;2022年4月29日公司對2016年至2020年度的合併及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2023年4月27日,公司對2016年至2021年度的合併及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
但*ST美尚披露的《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顯示,根據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現財務報告、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因此,深交所要求逐項對照公司確定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説明公司認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內部控制有效的相關表述是否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的情形,同時説明是否還存在其他財務報告、非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缺陷,如是,請説明具體情形。
值得關注的是,*ST美尚還面臨證監會的處罰。4月10日晚間,公司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13號)。
經證監會查明,*ST美尚2015年公司招股説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説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基於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擬決定對美尚生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330萬元罰款;對王迎燕給予警告,並處以1510萬元罰款;對錢仁勇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對吳運娣、徐晶、惠峯、周芳蓉、季斌給予警告,並處以53萬元罰款;對龍俊、石成華給予警告,並處以33萬元罰款;對江仁利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另外,證監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擬決定對王迎燕採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對此,吳立駿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間買入過,並在2021年4月29日收盤仍持有;或者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盤仍持有*ST美尚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以報名參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實際上,已有不少投資者對*ST美尚提起民事索賠。今年4月4日晚,*ST美尚公告稱,截至公告日,公司作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額為117.29萬元,佔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淨資產0.08%。
披露的明細顯示,新增的案件由張某某等8位投資者發起,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要求*ST美尚賠償原告投資損失並承擔全部訴訟費用,目前8起案件均已立案待開庭審理。
天眼查顯示,*ST美尚成立於2001年,位於廣東省深圳市,是一家以從事土木工程建築業為主的企業,於2015年12月份在創業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