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國企的改制,本人是親自全職全程參與了的,有些疑問我或許可以解答一二_風聞
jams007-06-01 07:59
【本文來自《沉寂多年的柳傳志最近有了聲響》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駱飛魚
- 1:我認為寧高寧説的很客觀,你認為我偏向的時候,你已經偏向了。
2:真正瞭解中國改革的,應該知道聯想改制的每一步都追隨着國家政策,不敢越雷池一步。就像當年中科院允許聯想有35%分紅權,但聯想不敢把分紅分到員工手裏,就怕政策有變。直到2001年國家股改,聯想成為財政部試點股改企業,聯想才用累積的分紅買了股份。
3:質疑聯想,應該首先去質疑國家政策,尤其是股改政策,而不是質疑股改執行者。對於股改前的聯想,特別是倪光南狀告聯想,曾鬧到最高層,被國家反覆調查出過結論,認為聯想沒有違反政策。
4:至於你用小狗護食來形容更是不合適,按着你的人狗邏輯,有些人以為風向變了,學狗咬人,你能學狗咬回去麼。
5:李強總理發佈會上明確了什麼是不正確的議論,清朗行動明確了什麼是不正之風。有些人忙不迭的變臉再跟風,這就是不要臉。
(1)抱歉,不知道您是否親身參與過,國有企業(央企)改制的全過程?從您的以往發言記錄看,估計是沒有。實話告訴您,本人是親自全職全程參與的,不是兼職,而且是從頭到尾。從某央企籌辦組建企業的《股份制改制辦公室》開始,本人擔任這家央企的《股份制改制辦公室》的主任。股份制改制,前後經歷3年,從無到有,從粗到細,由表及裏,所有的請示彙報、工作協調、會議和文件,審計、評估、法律、發行、上市,本人都全部參與了,沒有落下一項一次。直到這家公司,全部完成所有的、必要的法定程序、首次公開股票(IPO),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上市後,本人在這家上市公司,接着繼續擔任公司的董事會秘書。我們這家上市公司,IPO上市的時間,比聯想上市的時間,還要早!
(2)所以,您説,本人不知道或者不瞭解,國家關於國有企業股份制改制上市的有關文件規範、具體的政策要求、具體的法律和規則的細節?不知道您的依據何在?實話告訴您,無論是國家對國企股改上市的相關政策法規的熟悉程度、還是改制上市的、具體的每一項實踐操作的實務、現場的全職工作的全流程的經驗,本人都具備。也正因為如此,本人才會對聯想的改制上市的某些相關事項、有所質疑。
(3)本人的質疑不是無憑無據的,而正是基於對國家有關政策的熟悉、理解和具體的實務操作的實踐經驗。與我們這家央企改制上市的央企,前後還有很多家央企,都陸續改制上市了,都沒出現過,類似於聯想的這些問題,也沒有過這麼多的社會公開質疑,為什麼單單隻有聯想會出現?這是偶然性還是特殊性?前述的事實證明,規範的國企改制操作流程,是決定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成功的關鍵,規範的操作,也同時杜絕了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各種質疑和爭議,雖然這種規範性操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某種個人利益擴張的可能性。
(4)關於您所提到的,職工股在國企改制上市中如何處理的問題,我們這家央企上市時,當時的政策是允許存在職工股的,但是要在公開發行時,按照公開募集的發行價格,限額限量,規定不能超過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5%,我們實際對職工發行募集的股份,最後只佔到全部公司股份的2%不到,並沒有因為可以買到上市公司原始股,讓某些人獲利,而放開限制,違規操作。在我們上市之後,有些其它央企上市公司,因為證監會當時暫停了審批職工股,上市時,這些央企就沒有對內部職工發行職工股。職工股的再次出現,是在證監會2014年,出台了專門的規範職工股的管理辦法之後。聯想的職工股的設置和操作,説實話,從規範和維護職工權益的角度講,一言難盡,問題不少,不知道您是否是聯想的職工股持有者,是否有切身體會。
(5)在此之前,在討論中科院,是否是屬於聯想上市公司實質性控股股東的有關事項時,就已經知道,你對國企改制、對上市公司、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實質,所知甚少,理解的程度很有限,很表面。這也是最前面第一行文字的判斷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