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讓行救護車,有啥法律後果?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6-02 16:25
法治日報2023年06月01日 22:03:42 來自北京近日,
四川成都一輛私家車
在紅綠燈路口等紅燈時,
擋住了後方的救護車,
因怕違章扣分罰款,
即便在救護車司機及眾人的勸説下,
該私家車司機也沒有讓行。
相關視頻在網上引起熱議,
網友也紛紛表示,
“生命大於一切”。

什麼車輛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
讓行救護車,到底扣不扣分?
因讓行被扣分了,怎麼辦?
……
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執委會副主任趙芳泉律師的專業解讀!
什麼車輛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
道路通行權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路權,在道路行駛過程中,人和車輛所享有的先行通過的權利即道路優先通行權。法律在保護個人利益的同時,為了保護社會羣體利益也制定了特殊規則——特種車輛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有讓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了四類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的特種車輛,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根據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什麼情況下必須讓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塗標誌圖案,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塗、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誌圖案、警報器或者標誌燈具。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根據該規定,特種車輛行使優先通行權並非無條件的,必須是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情況下,才可行使優先通行權;為了引起其他車輛的注意,在執行緊急任務時,除特殊環境下,應儘量開啓警報器、標誌燈具,還應當做到確保安全。
同時,還有一種情況應當注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不得超車。
拒不讓行,有何法律後果?
一般不讓行特種車輛的情況多發生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駕駛人擔心被處罰而不讓行。
如果因為擔心被處罰,拒不讓行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一次記3分。
如果説因不懂交通法律法規而不讓行特種車輛屬於一般交通違法行為,那麼,明知法律規定而故意不讓行的行為,不但會受到人們的道德譴責,還可能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制裁。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如果機動車駕駛人的行為因故意不讓行特種車輛構成尋釁滋事或其他違法行為的,將面臨相應的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將受到刑事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讓行產生的違章處罰,如何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一次記6分。但同時,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讓行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符合法律規定,因讓行“闖紅燈”不屬於交通違法行為,不受處罰。
如果確實因讓行時闖紅燈,被扣分或罰款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證據證明機動車因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消除。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或者違法行為處理窗口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予以審查,異議成立的,予以消除;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當事人。也就是説,如果因讓行執行緊急任務中的特種車輛發生違法行為被處罰的,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向交管部門提出異議,經審查後,異議成立的,予以消除。
現在
一起來學習一下
當駕車行駛在路上
遇到特種車輛執行任務時
讓行的標準答案
1
遇相對方向來車為特種車輛
且道路中心無物理隔離時
應當減速觀察
如特種車輛要左轉彎
或借自己所在車道通行
應停車讓特種車輛先行

2
同一路段
駕車在特種車輛前方同向行駛時
如各車道車輛可以正常前行
不得左右變道
應減速讓特種車輛快速通過
如遇各車道排隊緩行或交通擁堵
特種車輛在後方同一車道時
應當開啓轉向燈
向左或向右變道讓行

3
同一路段只有一條車道
駕車在特種車輛前方同向行駛時
前方應當加速通過
有條件靠邊停車的
應及時靠邊停車讓行
有應急車道的
不得在應急車道上行駛

4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號等待放行時
同車道內的前車
應在保證行人安全的前提下
依次駛過停止線後靠右側停下
讓行特種車輛

在此,律師特別提醒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尤為必要,特別是駕駛人的交通規則意識,不但關係着千千萬萬人的生命安全,也是社會文明、和諧、進步的重要標誌。
1、進行正規的駕駛技能訓練,養成規範的駕駛習慣。
2、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熟悉道路交通標誌,熟練掌握交通違法、違章處理規定。
3、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一般要開啓警報器、標誌燈,按照一般認知,遇到特種車輛開啓警報器、標誌燈時能讓則讓,不必對“執行緊急任務”進行精準分析,如事後發現特種車輛濫用特權,可以檢舉舉報。
4、樹立良好的守法理念,除了警車執行一般的巡邏等治安任務外,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的出動基本都是執行緊急救援任務,讓行既是守法,更是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