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製程被立案調查屬虛驚一場,立案主要涉及原控股股東_風聞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06-02 15:23

一、新亞製程被立案屬虛驚一場
新亞製程於5月31日發佈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於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對於此次被立案調查,公司表示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上述事項的調查工作。
5月31日,新亞製程股價大幅跳水9.97%,報收6.77元/股,創逾4個月新低,總市值34.4億元。在大家以為是公司出現違法違規情況的時候,公司在6月1日晚間披露《立案告知書的補充公告》,依據最新公告,此次證監會立案調查與公司2022年底已公告的原控股股東案件相關,並未出現新的利空案件。公司5月31日的跌停或是虛驚一場。
具體情況是,新亞製程2022年12月27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新亞電子製程(廣東)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並對許雷宇等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原控股股東深圳市新力達收到了廣東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並對徐琦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而本次證監會立案的原因系該《警示函》下有關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公司與原實際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相關事項導致。
二、公司運營狀態向好
新亞製程的實際控制人已發生變更,董事會也已成功改選,在此之前原控股股東發生的違規事項不會對新亞製程的基本面和管理能力造成影響。
實際上,新的實際控制人入主以來,新亞製程就嚴格遵循各項法律法規,業務發展良好,經營業績開始掉頭向上,今年一季度實現的營業收入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增長了16.26%和67%,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同比增長165.02%,主要財務指標全面向好。
三、投資者索賠須知
目前調查事項與實控人非經營性關聯交易有關,而實控人多次違規佔用資金,再遭立案調查,此外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虛假陳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符合以下兩種區間的股民可自願參與索賠:
(1)於2019年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期間買入,並在2022年12月27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
(2)於2023年5月30日前買入,並在2023年5月31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
符合區間的股民可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