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墜亡人事故負有間接管理責任,中建四局浙江分公司被罰30萬_風聞
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报》官方账号-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领域标杆性报纸。06-03 22:23
今日(6月3日),本報從浙江省信用中心獲悉,由於對杭州市上城區杭政儲出[2019]28號地塊建築一期工程“6·12”工程車輛高處墜落亡人一般事故負有間接管理責任,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近日被罰款30萬。

據悉,杭州市應急管理局根據上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對《上城區杭政儲出[2019]28號地塊建築一期工程“6·12”工程車輛高處墜落亡人一般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覆(上政函【2022】34號)的要求,對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經查明,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對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委託管理的江河匯項目部監管不力,安全檢查不深入不細緻,致使江河匯項目部在現場管理中未落實必要的管理措施,未及時消除棧橋處現場管理隱患,未確保全員安全責任制落實,未細緻落實危大工程相關部位——棧橋處現場安全管理規範,導致事故發生,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間接管理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杭州市應急管理局對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的處罰。
經本報查證獲實,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是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旗下公司,公司成立於2020年06月11日,註冊地位於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東寧路586號悦郡城1幢1108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4MA2HY6G427,法定代表人為劉青青。(文|中國基建報 嚴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