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衝突不等於雙重國籍_風聞
硬盘硬 软件软-06-03 08:40
【本文來自《“不懂就問,當了20年中國人,為什麼國籍被註銷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打死我也不説1
- 這種非正常的國籍情況不屬於雙重國籍,而屬於“國籍衝突”,是一種法律承認的非正常國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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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一個自作聰明的!但凡去瞅一眼中國國籍法,也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中國國籍法明確規定: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中國法律承認的是啥?只要“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就“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漢語能看懂嗎?
你沒有理解作者説的“國籍衝突”的含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領事條約》附件一《中美兩國政府關於兩國公民團聚、旅行方便等問題的補充換文》第2條規定:
“**兩國政府同意給予自稱同時具有美利堅合眾國國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在兩國間旅行的便利,但這並不意味着兩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上述人員出境手續和證件將按照居住國的法律處理;入境手續和證件將按照前往國的法律處理。”
國籍衝突不等於雙重國籍(由於國籍衝突有無國籍的人),由於各國法律的規定,國籍衝突往往非常複雜,比如作者介紹的阿根廷,根據阿根廷憲法,只要在阿根廷出生的人即自動取得阿根廷國籍,且終生不得退出。如果按照絕對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法律規定,父母均為或一方為中國公民(非定居),在阿根廷出生的情況下,即使年滿18週歲,可以自行選擇國籍時,也無法取得中國國籍了,這對按照中國國籍法可以獲得並主觀願意獲得中國國籍的公民是非常不公平的。
所以,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對國籍衝突的特定情況下都是既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又特事特辦。比如日本,不承認雙重國籍,但遇到像阿根廷這樣的國籍衝突情況,可以特別申請取得日本國籍。
而中國也同樣如此,像上面的中美領事條約即體現了這種特事特辦的方針。原則上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在國籍衝突情況下,採取非普遍性的特殊變通方法。上述阿根廷的例子,即只承認具有中國國籍,並在中國境內必須按照中國國籍方法處理,但在阿根廷並不強制要求放棄阿根廷國籍。由於不具有普遍性,目前中國國籍法並未規定對國籍衝突的處理辦法,而是在實際執行時特事特辦。
不過,這種國籍衝突特例在實際操作時是非常麻煩的。而且絕大多數情況下,在可以放棄一國國籍情況下,中國是要求必須放棄其中一國國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