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櫚股份新增訴訟金額1.48億元,公司遭立案股民索賠已啓動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6-06 16:55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6月6日,棕櫚股份收平盤,股價為2.54元/股,總市值為46.05億元。昨日晚間,公司披露了《關於累計新增訴訟、仲裁及已披露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公告顯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間,棕櫚股份及合併報表範圍內控股子公司累計新增訴訟、仲裁的涉案金額合計為1.48億元,佔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3.53%。其中,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的涉案金額合計為5470.25萬元,佔總金額的36.88%;作為被告的涉案金額合計為9362.28萬元,佔總金額的63.12%。
對於公司近期訴訟增加原因,棕櫚股份表示,鑑於目前整體宏觀經濟環境、房地產調控縮緊等影響,部分企業存在資金短缺、現金流緊張的問題,為避免造成公司應收賬款產生壞賬等風險,公司通過訴訟方式催收賬款,從而導致自主起訴案件相應增加。
另外,建設板塊工程項目建設週期普遍較長,尤其近兩年受外部環境影響,部分項目工期時間、工程進度都受到影響,項目業主方結算手續延後,而下游供應商為了回收款項也會選擇通過訴訟,要求公司先支付款項,從而導致公司被訴案件增加。
棕櫚股份解釋稱,公司作為原告的涉訴、涉仲案件大多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要求交易對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工程款等事項。公司作為被告的涉訴案件,一般因工程進度、工程結算手續等問題和爭議引起,對此公司做好證據收集和證據保全,並積極應訴;部分案件的原告依據訴訟權利申請了財產保全,可能導致公司賬户部分資金存在凍結。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棕櫚股份遭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公告,公司於2023年5月3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22023002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於這次被立案的原因,棕櫚股份表示,經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系公司未及時完整披露參股公司重大事項導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屬參股公司梅州時光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與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簽署《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公司未及時就該事項進行單獨公告;2022年3月17日公司對外披露了《關於政府有償收回參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公告稱,立案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後續將根據事項的具體進展情況,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對此,張晏維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23年5月31日收盤時持有棕櫚股份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另外,去年11月16日,棕櫚股份及相關人員收到河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2】49號)《關於對棕櫚生態城鎮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棕櫚股份存在未審議並及時披露股權轉讓事項、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關係及關聯交易、財務報表合併範圍不恰當、未及時披露訴訟信息的違規問題,河南證監局決定對棕櫚股份及董事長汪耿超、總經理林從孝、董事會秘書陳思思、財務總監張其亞、時任公司董事長吳桂昌、時任董事會秘書馮玉蘭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天眼查顯示,棕櫚股份成立於1993年,位於河南省鄭州市,註冊資本18.13億元,實繳資本7900萬元,公司主營業務涵蓋規劃設計、地產及市政園林綠化施工、鄉村振興、特色小鎮運營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