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花板的強人政治: 國家-社會結構中的印度政黨|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06-08 16:15
張忞煜
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
【導讀】自莫迪執政以來,印度方面在對華外交上就不斷示強,印人黨政府的民族主義話語風格也非常鮮明。本文解析印度國家-社會結構的特殊結構及其歷史淵源,並從這一角度解釋了當前印人黨種種內政外交政策的根源。
殖民時代,印度各地農會便在組織和人事方面與村社自治機構、宗族、種姓勢力深度合作,建成龐大的、多中心的“鄉土社會主義”羣眾動員網絡。這一“社會”網絡掌握着社會議題的“否決權”,因此從國大黨到印人黨,都只能走社會動員,由下而上地實現對國家機器的“演變”,獲得政權。然而,殖民史給印度留下“傳統宗教-世俗政治”兩分的社會結構和政治實踐,隨着印度經濟進一步分化,社會進一步割裂,走社會路線獲得政權的政黨,最終都陷入本土社會主義與新自由主義的矛盾之中,被限制了掌握國家機器之後改造社會的能力。在此情況下,軍事外交精英羣體帶入印度教民族主義之中的外交、安全問題意識,反而成為少數可以凝聚各方的共識,並被轉化為強勢推行的政策。
印度社會的特殊結構,使得印度選民在不同議題上呈現高度的割裂和“靈活性”,而印人黨只能在經濟議題上惹惱選民,又在被迫示弱後重啓可以強勢執行的民族宗教、安全等“共識議題”,來向反對黨和外界展示其強大的號召力。作者指出:理解印度,就必須理解其國家-社會結構和碎片化的社會現狀,任何削足適履的經驗帶入,都將妨礙我們認識這一重要的鄰國。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3年第3期,原題為《有天花板的強人政治:國家-社會結構中的印度政黨》。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供諸君參考。
2014年,印度人民黨(以下簡稱“印人黨”)在大選中贏得人民院過半席位,印人黨人莫迪出任總理。2019年,印人党進一步鞏固了在印度政壇的支配地位,基本重現印度建國之初國大黨“一黨獨大”的態勢,莫迪也一躍成為公認的強人總理。但是,正式制度層面的強勢似乎並不足以完全確保印人黨有效推行政綱。2019年底至2021年底,印度先後爆發反《公民身份法》修正案和反農業法改革的全國性抗議,儘管莫迪政府以新冠防控之名成功強制清場前者,但面對後者最終無奈讓步,撤回了三項立法。
**在議會反對黨面前咄咄逼人,但在草根抗議面前卻顯弱勢,要理解印人黨政府在不同議題上“時強時弱”的搖擺現象,除關鍵領導人、政黨和印度教民族主義運動外,擁有高度自組織能力的印度社會亦不容忽視。**在過去兩個世紀中,印度的“國家”與“社會”在不斷碰撞中達成了一種“對抗性共生”關係,兩者共同防備共產主義革命意識形態重組社會並全面改造殖民地國家機器,但同時,兩者的矛盾又導致國家能力“時強時弱”。歷史上的國大黨和今天的印人黨執政集團都成功適應了這一“國家-社會”對抗性共生結構,但結構性的制約也限制了印度未來進一步推動全面變革。
**▍**農民抗議中的“國家-社會”對抗
在2020~2021年的全國性農民抗議活動中,首都德里周邊旁遮普邦、哈里亞納邦和北方邦三地的農民表現最為突出,顯示出很高的組織協調能力。儘管印度共產黨人(以下簡稱“印共”)的農會組織也參與其中,但更為活躍的,是不直接隸屬於任何黨派的印度農會(Bharatiya Kisan Union)。在抗議運動興起後不久,約40個農會組織共同發起成立了聯合農民陣線(Samyukt Kisan Morcha)以協調抗議活動。
**自殖民時代以來,印度各地農會便在組織和人事方面與村社自治機構、宗族、種姓勢力深度合作,在意識形態方面受社會主義影響,建成了一個龐大的、多中心的“鄉土社會主義”羣眾動員網絡。**在抗議活動興起後,種姓、宗教、宗族、村社、家庭很快就被動員起來。村民委員會安排各家農户輪流派家庭成員前往德里外圍營地參加抗議,同時協調同村村民承擔那些家庭的農活,“生產抗議兩手抓”。不僅如此,錫克教寺廟還派出神職人員前往營地為抗議羣眾提供宗教服務;海外僑民則通過家族、宗教網絡為抗議活動募捐,並積極在海外發聲聲援家鄉父老,甚至施壓所在國政府向印度政府喊話。農會和農村自治組織還多次組織被稱作“大潘查亞特”(mahapanchayat)的大規模、跨地區農村自治組織集會,號召並協調禁止印人黨幹部入村。這對當時面臨選舉壓力的印人黨,尤其是第一大省北方邦的印人黨組織來説,威懾力甚大。
外界在觀察印度農民抗議時可能會驚訝於抗議者的組織能力,進而急於從“外部干預”的角度搜尋答案。毫無疑問,外國人,尤其是海外印度人介入了這場大規模抗議活動。包圍德里的主力之一是旁遮普的錫克教徒農民。錫克教最初是一場調和印度教與伊斯蘭教的教派運動,在近現代逐漸發展成為一個擁有獨立身份認同的族羣。在英國殖民期間,許多錫克人蔘軍並隨着英帝國擴張散佈到世界各地;歷史上,激進的錫克分離主義者曾主張建立一個獨立的錫克國家“卡利斯坦”,海外錫克人,尤其是加拿大錫克人社區對此出力甚多。此次農業法抗議期間,不僅加拿大錫克人依然積極支持印度錫克農民抗議,加拿大總理特魯多也在公開發言中表示關切,引發印度政府不滿。
但是,我們不應高估外國力量在印度農民抗議中的作用。事實上,印度社會完全不缺乏組織這類大規模集會的必要條件,在實踐經驗、組織網絡、文化和人力資源各方面皆有充分積累。印度本土的非政治性社會文化生活一直在培育,並不斷錘鍊民間社會的集會組織能力。比如印度中產之家的婚禮往往會持續一週甚至數週,新人需要往返多地,組織數場大規模宴請,宴請人員超過千人的情況並不鮮見。在公共生活領域,遍佈全印各地的朝聖旅行不斷鍛鍊着基層社羣的組織能力,每年集會規模上萬人的宗教節慶亦比比皆是。印度最盛大的宗教節日,每十二年一度的“大壺節”(Maha Kumbh Mela)更是直接營造出一座大規模的“臨時城市”;2013年,在北印度安拉阿巴德市舉辦的大壺節累計吸引了1.2億人蔘加。這種基於宗教節日的臨時城市沒有官方行政建制,而是通過宗教團體、政府機構、民間社會和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合作,來協調教團駐地分配、儀式流程安排、餐飲衞生和供水供電保障、電信郵政和百貨零售服務等事務。農民正是將日常生活中積累的組織協作經驗運用到了抗議活動中,才保障了持續一年多的抗議活動穩步推進,最終迫使政府讓步。
以印人黨的母體組織國民志願服務團(以下簡稱“服務團”)骨幹網絡為核心的“團家族”(Sangh Parivar)是印度最大的社會組織網絡,在歷屆大選中為印人黨的勝利貢獻甚巨。但令人驚訝的是,面對農民抗議的衝擊,印人黨政府卻未能有效發揮團家族的羣眾組織力量。在農民抗議期間,服務團的農會組織印度農民同盟(Bharatiya Kisan Sangh)雖然沒有參加抗議活動,但也沒有出面為政府背書。誠然,團家族在與印共的長期對抗中借鑑了列寧主義政黨建設羣團組織、動員社會力量的經驗,(Christophe Jaffrelot將印度教民族主義者的這種政治路徑歸納為“對有威脅他者的污名化和模仿”——stigmatising and emulating threatening Others)國內亦有觀點將印度教民族主義運動類比為中國革命。但是,印度農民同盟的“袖手旁觀”表明,背靠團家族的印人黨並不具備列寧主義革命黨對羣團組織的思想和組織領導權。
也就是説,在農業改革這樣觸動大眾利益的問題上,無處不在但又難以簡單概括的“社會”,而非“黨-國”建制依然掌握着事實上的否決權。
**▍**印人黨興起於社會,亦受制於社會
那麼,已經成為強大執政黨的印人黨,為何未能借助國家機器力量加強對社會的掌控?以“自下而上”的視角回顧1947年印度獨立後團家族的發展史,我們將看到,正是迫於獨立之初國大黨政府的威勢,團家族和印人黨才採取了由社會至國家的“漸進演變”路徑,在國家權力的薄弱地帶黏合社會力量,逐步合圍並最終取代了國大黨統治集團。但是,這一路徑也限制了其在掌握國家機器後進一步改造社會的能力。
1947年印度獨立後,國大黨黨保守派代表人物帕特爾(Vallabhbhai Patel)以排斥、分化、收編等多種方式削弱了包括穆斯林政治組織、國大社會黨(Congress Socialist Party)等黨內外政治勢力,鞏固了國大黨統治集團在獨立初印度政壇的支配地位。但自殖民統治後期以來,印度教民族主義者已經依託民間社會發展出了遍佈全印的組織網絡,儼然遊離於統治集團內外的一股重要力量。在如何應對這些組織,尤其是影響最大的服務團的問題上,國大黨統治集團的政策經歷了一些波折。帕特爾希望尼赫魯吸納服務團進入政府,但是,1948年印度教民族主義者高德塞(Nathuram Godse)刺殺國父聖雄甘地引發全國激憤,政府借勢查禁了服務團,在此過程中,更是發現其與軍警往來甚密,實際已經滲透國家暴力機器。
在短暫的“服務團-國大黨”碰撞後,服務團意識到自己不可能挑戰掌握了國家力量的國大黨。被查禁後,服務團積極通過帕特爾等人向尼赫魯求情,堅稱自己無意從政,並可以幫助政府團結民眾,推廣愛國主義教育,於是很快在1949年獲准解禁。解禁後,服務團建立的第一個組織便是全印學生會(Akhil Bharatiya Vidyarthi Parishad),矛頭直指主要受印共影響的學生組織。從1951年開始,服務團成員開始以個人身份參加右翼政黨印度人民同盟(Bharatiya Jana Sangh),但服務團自身並沒有直接介入政黨政治,而是繼續在國大黨內保守派和地方實力派的默許甚至支持下,在國大黨當權派控制力不足的領域以社會文化運動的方式拓展影響力,重點與共產黨、社會黨、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爭奪地盤。服務團骨幹成員仿照左翼工會、農會建立印度工人同盟(Bharatiya Mazdoor Sangh)和印度農民同盟,仿照基督教會建立宗教組織世界印度教大會(Vishva Hindu Parishad),並且這些組織骨幹又可以發展自己的下屬甚至更下一級組織。這些覆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領域,以模糊但共同的“建立印度教國家”理想和服務團骨幹的關係紐帶聯繫在一起的組織,為日後印度教民族主義者從多個方向“合圍”國家機器,進而奪取政權奠定了組織基礎。直到1980年,國大黨的勢力已經大不如前,服務團的政治骨幹們組建了自己的政黨——印人黨。
可見,今天的印人黨及整個團家族都是獨立後印度“國家-社會”結構的產物。在國家能力不足以將各類資源充分配置給民眾的情況下,團家族成為大量民眾寄託對民族和國家未來美好想象的載體;而團家族正是依靠多樣的社會力量,才得以自下而上地取代國大黨,並實現對國家機器的整體“演變”。
**但是,依靠社會力量“奪取”了“國大黨江山”的印人黨最終也受制於社會本身,並陷入了國大黨式的困境——縱使贏得了多數議會席位,卻依然難以在政治經濟格局不發生根本變化的情況下繼續向下統合社會力量,甚至自身也陷入了本土社會主義與新自由主義的矛盾之中。**例如,創立了印度工人同盟、農民同盟和司瓦德西覺醒陣線等多個服務團經濟組織的達託潘德·騰格迪(Dattopant Thengadi)便主張印度應在共產主義和資本主義之外開闢“第三條道路”。從其對文化民族主義、普及社會福利、保障中小生產者和維護經濟主權的強調來看,騰格迪更符合印度教民族主義一貫推崇的“有機團結所有印度教徒”的理想。但是,這種經濟主張與日後印人黨領導層,尤其是來自私營工商業發達的西印度的領導人大相徑庭——後者青睞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和扶持私營財團發展。這種深層次衝突正是印度政府被迫向抗議農民“示弱”讓步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這種情況下,軍事外交精英羣體帶入印度教民族主義之中的外交、安全問題意識反而成為少數可以凝聚各方的共識,並被轉化成為可以強勢推行的政策。這些昔日“帝國精英”的繼任者們對印巴分治、克什米爾亂局、宗教衝突、中印邊境問題、東北部分離主義問題和毛派武裝運動的記憶被提煉為幾個簡單的“印度教國家之敵”——穆斯林、基督徒、共產黨人,以及中國。並且,與主要由西化的印度精英主導的國大黨不同,印度教民族主義者能熟練調用本土文化元素,並將其與政治現實和技術官僚的專業知識相結合,以高度可塑的“印度教民族主義話語工具箱”幫助殖民知識掙脱反殖民批評的束縛。**而這意味着,印度教民族主義為軍事外交精英們以極致的工具理性“強勢”施展抱負創造了更大的自由度——**對巴政策、反恐政策不用顧慮國內世俗主義的政治正確,對華政策不用顧慮反殖民主義共識的亞洲兄弟情誼,對美外交也不用顧慮反帝國主義往事和不結盟國家運動遺產。
在2021年農民抗議以政府讓步落幕之後,印人黨和團家族似乎再次順從了這一現實,即強勢的政黨很多時候也只能順着“國家-社會”之間的有限共識施政,尤其是在安全外交和國內宗教事務方面展示其“建設、捍衞印度教國家”的強大意志和決心。
▍****“國家-社會”結構與未盡的印度革命
那麼,為何團家族未能進一步發展出列寧主義革命黨對羣團組織意識形態和組織人事的領導權,進而打破“國家-社會”結構的限制,深化印度的現代化?回答這一問題,其實需要考察另一與之對應的問題,即為何列寧主義政黨難以在印度獨特的“國家-社會”結構中發展壯大?(印度共產黨在1952年的第一屆大選中贏得下院489個議席中的16席,僅次於第一大黨國大黨的364席;在最近的2019年大選中贏得下院,最大的共產黨印共(馬)僅贏得543個議席中的3席,與其他3個政黨並列第14。)
在英國殖民之前的莫卧兒王朝,印度已經出現一種“公共政治雛形”——作為社區領導人的“宗教人士”,可以通過正式制度向國家尋求保護、支持或介入調停基層衝突。殖民初期,一部分激進的“西化派”急於在印度全面推廣西式文化,尤其是基督教,但遭到本地文化精英羣體的牴觸,宗教矛盾日益發展,成為1857年印度反英民族大起義的直接誘因之一。1858年,為平息起義,英國女王發佈詔書,宣示公平對待各宗教,明確國家不再採取激進措施介入宗教領域。國家政治作為“現代”“世俗”領域開始與宗教分離,由此形成“傳統宗教-世俗政治”兩分的話語結構和制度實踐。西化殖民地國家與印度民間社會以“信仰自治”之名的“權力劃界”,緩和了殖民地國家與印度社會之間的矛盾,鞏固了殖民統治,也為現代印度政治的“國家-社會”結構奠定了基礎。
正是在這樣的社會結構基礎上,印度社會在國家機器的觸角之外,在不同歷史時期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民間社會組織和力量,例如以“詩會”形式組織起來的本土知識分子團體、五花八門的傳統教門和現代宗教社團、被統稱為“阿卡拉”的基層摔跤館和宗教民兵組織,以及種姓自治組織、村社、宗族等。這些本土的民間社會主體以各自的方式適應殖民時代的現代性衝擊。未能躋身“西式城市中產”之列的本土文化精英在這些組織的運行和發展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所以,這些民間社會力量的理念和訴求往往藉助被統稱為“宗教社羣知識”的非西方民族文化元素加以表達。無論是印度教民族主義、泛伊斯蘭主義,還是種姓身份動員,都是如此。(相比印度教,在19世紀由帝國後備官僚培訓轉型為“宗教教育”的北印度伊斯蘭教育,更能體現出英國殖民人為地將“西式啓蒙理性”作為“絕對準繩”對印度社會的深遠影響,以及簡單的“傳統—現代”兩分存在的問題。)
1885年,國大黨建立。這一“合法參政平台”為民間社會力量尋求國家支持提供了新的渠道,而國大黨的西化精英們也期待通過獲得民間社會的支持來爭取更大的職業發展空間,甚至於藉助社會力量推進民族主義議程,乃至全面接管印度國家機器。於是,一部分有志從政的民間社團領導人或加入國大黨,或與國大黨人結盟,在西方政黨政治的結構下,以一種扭曲的形式再現了前殖民時代便已顯露端倪的、以宗教社羣為民意通道和國家治理抓手的路徑。國大黨外的情況也是如此,例如反英革命黨“健身協會”(Anushilan Samiti)和日後的服務團及其外圍組織“猴神軍”(Bajrang Dal)都利用了基層的摔跤館網絡,與中國清末革命黨藉助民間會黨的力量相似;20世紀社會黨人的農民運動和2020~2021年的農民抗議也都藉助了農村村社、宗族和種姓議事會的力量。
**問題的複雜性在於,國大黨之所以能成功領導民族獨立運動擺脱英國殖民,正在於其成功地以“民族獨立大義”調動了民間社會的力量,同時又不試圖全盤推翻殖民地國家機器並整體重建印度社會和國家。相反,列寧主義革命黨卻致力於同時顛覆殖民地國家機器和全面變革社會,這導致對秉承這一使命的印度共產黨來説,他們面臨的任務遠比大多數(半)殖民地國家艱鉅。**一方面,19世紀末的印度已經建立了完備的現代國家機器,擁有治理和管控能力領先周邊國家的軍警和官員隊伍。另一方面,殖民地國家“務實退卻”後,印度社會空間成為各類政治意識形態、文化體系和現實利益廝殺的戰場。要適應印度這種思想高度複雜化的社會情況本就是巨大挑戰,但可惜印共自身在思想和組織建設方面也存在不足。一個典型的例子便是在如何團結不同身份羣體的問題上,高種姓黨員幹部不僅難以走進羣眾,甚至還限制了低種姓黨員的發展。這類問題導致印共難以用統一的思想和組織凝聚社會力量,推動全面革命。
1947年印度獨立後,以國大黨為核心的政治生態對印共的發展挑戰更甚。在農民問題上,社會黨掌握着對多地農民運動的領導權,限制了印共向北方內陸地區發展;南印度泰倫甘納和東印度納薩爾巴里的農民運動被印度軍警強力鎮壓。在宗教問題上,國大黨政府扮演“少數派權利保護者”的角色,而在國大黨政府允許下活動的印度教右翼則繼續攻擊穆斯林等宗教少數派。結果是印共既無法掌握國家機器以兑現保護少數派的承諾,也未能發展出有力回擊右翼動員的話語。反共主義者更借1962年中印邊境衝突無端指責印共黨人“通中”,並在國家的默許甚至支持下,借勢破壞了尚在發展中的北方印共基層組織。
可以説,印共的萎靡不振正是印度自殖民後期以來“國家-社會共生結構”成功消除全面革命風險的結果;而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則是現代印度政治的“國家-社會”結構通過由社會至國家的“演變路徑”漸進吸收民間社會力量以實現自我更新,結果便是殖民當局、國大黨和印人黨先後“你方唱罷我登場”。但是,既然無意於全面革命,這些通過漸進的“演變路徑”掌握國家機器的政黨政治便只能“黏合”碎片化的社會,難以重建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領域的全面共識。這也就意味着,只要不同社會集團的利益衝突加劇,印度社會便會憑藉自組織和動員能力引發大規模政治衝突,進而破壞國家內政外交政策的穩定性。
**▍**印度式強人政治的結構性制約
過去十年間,國內對現代印度政治的研究不斷湧現。但除了對印共和其他左翼政黨的研究延續了一致的國際共運視野外,對國大黨、印人黨的研究都不同程度上受益於,但同時也依附於印度或美西方的學術成果和問題意識。然而,隨着研究的深入,以下問題日益浮出水面:印度作為前英殖民地,其現代政治融合了西方現代話語和本土宗教社羣話語,但這種“混合話語”恰恰是在半殖民地狀態下通過革命重塑國家和社會的中國人最不易共情的話語對象之一。因此,無論是直接照搬西方或印度學界的印度政治研究,或是削足適履地套用現代中國的歷史經驗和時代命題,都會妨礙我們進一步認識印度這一重要鄰國:一方面,如果僅從政黨選舉政治的角度分析印人黨,會忽視其與國大黨的共性和印度社會的高度能動性;另一方面,如果僅從團家族的社會組織網絡形態出發類比列寧主義革命,也會輕視碎片化的社會主體和近現代印度國家對社會運動和政黨組織的制約。
毫無疑問,今天的印度共和國擁有一個堪比獨立初的強勢政府。但獨立以來中央政府集權程度最高的總理依然是尼赫魯的女兒、“鐵娘子”英迪拉·甘地。無論是在對外通過第三次印巴戰爭肢解巴基斯坦,對內派兵攻入錫克教金廟平定卡利斯坦分離主義運動,還是強行推行計劃生育或者銀行國有化,英迪拉·甘地的“文治武功”和強硬風格在印度現代政治史上依然鮮有敵手。然而,即便強如英迪拉·甘地,其在1975~1977年間實行“全國緊急狀態”的權力依然源於印度共和國憲法的相關規定,而後者又源於印度共和國從殖民地國家那裏繼承來的英印總督的“帝國式專制”。
也正是因為英國殖民與“帝國式專制”實際上“一體兩面”,在民族獨立運動時期,許多民族主義者都希望通過自下而上地推動地方自治來削弱殖民地政府的中央集權,最終建成一個自由的印度聯邦。1937年和1946年,英屬印度已先後兩次舉行省選舉,由印度人選出各省總理(premier);然而,1947年後的國大黨執政派不僅無意於繼續放權,反而嘗試通過模仿蘇聯的經濟模式、強化尼赫魯個人權威等方法,強化德里執政集團的全方位權力。英迪拉·甘地的“全國緊急狀態”在某種意義上是其父尼赫魯中央集權意志的延續,但也觸碰到了印度共和國繼承自英印的殖民地國家的結構性上限——如果無力全面革命整個制度,重建整個“國家-社會”結構,反而會陷入“登高必跌重”的悲劇性境地。
**今天的莫迪尚未重現英迪拉·甘地的個人輝煌,反而是屢經捶打的“國家-社會”共生結構展現出了愈發強大的、抵禦全面變革的能力。**過去幾十年的宗教和種姓社羣政治,以及自由化改革導致的貧富差距拉大,都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碎片化,使得任何一種由普遍主義意識形態驅動的全面變革難度進一步加大。而原本有一定重塑社會能力的印度教民族主義自身也陷入了“社會主義-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分裂,更多時候只能在宗教和安全、外交事務方面凝聚共識。
結果便是,強勢的印度政府必須面對這樣一些認真投身不同事務的“成熟選民”:他們可以為了自家利益與鄉親一起“包圍德里”,甚至不惜為了抗議流血流汗,同時又用小米手機發推特支持政府查禁中國互聯網企業APP;他們可以為重建羅摩神廟而興高采烈並高呼莫迪萬歲,在全國大選中支持“忠於印度教國家理想”的印人黨,卻又在地方選舉中把票投給了許諾更多福利保障的地方政黨。與選民的“靈活主動”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從正式的制度主義分析來看強勢非常的印人黨,卻無法將在對外關係和宗教議題上凝聚的民意充分轉化為對全方位現代化的支持,反而需要在經濟社會議題惹惱選民,被迫示弱後重啓宗教、安全等可以強勢執行的“共識議題”,並在民眾的支持下向國內反對黨和外國觀察者宣示,“印人黨之治”依然一呼百應,不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