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連科技的“寧王”依賴症:毛利率持續下降,應收賬款與壞賬高企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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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據深交所網站消息,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定於2023年6月8日召開2023年第40次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會議,屆時將審議深圳壹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壹連科技)的首發事項。
作為動力電池巨頭寧德時代(300750.SZ)的上游供應商之一,報告期內,壹連科技的業績表現也隨下游新能源行業而水漲船高。但從來自監管的三輪問詢函來看,公司自身連續三年超六成收入來自第一大客户以及高企的存貨、應收賬款等問題同樣不小。
毛利率持續降,六成收入來自寧德時代
壹連科技是一家集電連接組件研發、設計、生產、銷售、服務於一體的產品及解決方案提供商。公司深耕電連接組件領域,主要產品涵蓋電芯連接組件、動力傳輸組件以及低壓信號傳輸組件等各類電連接組件,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車為發展主軸,儲能系統、工業設備、醫療設備、消費電子等多個應用領域的發展格局。
受下游新能源行業的高速發展以及公司產銷規模的擴大,在過去三年,壹聯科技的主營業務收入保持着良好的增長狀態。
報告期內,壹連科技實現總營收分別為6.99億元、14.34億元、27.58億元,實現歸母淨利潤分別為6560.22萬元、1.43億元和2.36億元,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分別為5360.65萬元、1.39億元和2.20億元。
儘管公司業績態勢較為穩定,但同樣難以迴避的是,受新能源汽車領域部分產品售價下降、產品結構變化及材料採購價格波動等不同程度的影響,期內,公司的毛利率出現二連降。
報告期各期,壹連科技的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3.15%、21.70%和19.48%,剔除運雜費影響的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3.67%、22.25%和20.24%。最近三年,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下滑了3.67個百分點。
另外,需要注意的,保持營收高增長的壹連科技在經營期間七成以上收入都來自前五大客户,六成左右收入來自第一大客户寧德時代。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壹連科技來自前五大客户的銷售收入分別為5.25億元、11.06億元和22.99億元,佔比分別為75.11%、77.12%和83.37%。其中來自第一大客户寧德時代的銷售收入分別為4.36億元、9.28億元和18.75億元,佔比分別為62.38%、64.72%和67.98%。
從數據更能直觀的看出,僅三年時間,來自下游客户寧德時代的收入就已從2020年的4.36億元增至2022年的18.75億元。
壹連科技表示,公司向寧德時代的銷售與其業務發展密切相關,若未來公司主要客户的業務因受國際政治形勢、市場環境變化、下游市場需求等眾多因素影響而發生不利變化,或導致其減少對公司的採購訂單,可能會導致公司業績下滑。
應收賬款及存貨攀升,壞賬越來越高
除下游客户集中度較高外,壹連科技的應收賬款金額以及存貨賬面價值也同樣不低,公司或面臨一定的債償壓力。
報告期各期末,壹連科技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2.52億元、4.97億元和9.78億元,佔各期末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7.78%、44.95%和50.79%,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餘額分別為 2146.49萬元和 3497.54萬元和7181.93萬元。
此外,報告期內,公司信用減值損失金額分別為702.60萬元、-1250.55萬元和-3797.96萬元,主要系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核算的應收賬款壞賬損失;資產減值損失金額分別為-165.43萬元、-170.67萬元和-566.43萬元,主要為存貨跌價損失。
同一時期,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83億元、3.22億元和5.23億元,佔各期末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4.73%、29.11%和 27.15%,存貨跌價準備餘額分別為1292.79萬元、1462.70萬元和2003.56萬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壹連科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300.56萬元,而在2020年末時,公司現金流為1.44億元,三年的時間公司現金流出現大幅下滑。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港灣商業觀察》表示,一方面應收賬款及存貨居於高位影響公司資產減值損失,另一方面,現金流下滑也加劇公司的經營壓力。
對於現金流大幅下降的原因,壹連科技表示,主要原因系公司材料採購及存貨備貨金額也相應增長,營運資金需求增加;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未到期的應收票據顯著增加,其中2022年末較2021年末增加1.27億元,以致公司銷售收到的部分相應票據並未在當年產生經營活動現金流入,減少了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內控存在不規範行為,受到多起處罰
在遞表的招股書中,壹連科技自身也披露公司曾存在關聯方資金拆借、通過關聯方代付款項、利用個人賬户收付款、票據找零等不規範情形。
2018年至2019年,壹連科技為滿足貸款銀行受託支付要求存在通過供應商等取得銀行貸款的情況,轉貸行為涉及的銀行借款最終均實際用於公司生產經營支出,未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2020年,壹連科技參股公司蕪湖雲達因運營需要向公司借款41.82萬元,約定借款年利率為4.65%,截至2021年6月末蕪湖雲達已償還完畢。
2021年度,壹連科技向王星實業借款1200萬元,約定借款利率4.25%,並於2021年4月末償還完畢;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僑龍因經營需要向關聯方浙江近點借款675.10萬元,借款利息4.35%,截至2022年4月末,浙江僑龍已償還前述拆借資金。
報告期內,公司存在通過實控人田王星在香港地區設立的香港僑雲電子代為支付境外款項的情況。報告期內,香港僑雲電子代公司支付境外款項分別為44.17萬元、0.72萬元、0萬元。
2020年、2021年,壹連科技及子公司存在利用個人卡代收廢料處置收入、代付費用等情況。其中收入端合計金額分別為30.45萬元、0.86萬元,支出端合計分別為33.46萬元、3.50萬元。
報告期各期,壹連科技因票據收支的票面金額不匹配,存在與供應商進行票據找零的情形。其中,供應商找回票據金額分別為4698.80 萬元、3676.14萬元和0萬元,佔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金額的比例分別為6.72%、2.56%和0.00%。
宋清輝提示到,“從IPO審核的角度來看,若內控問題存在嚴重缺陷,或會影響公司的IPO進程,給發行上市造成不利影響。”
壹連科技表示,報告期內,除招股説明書已披露的與關聯方進行資金拆借、利用個人賬户對外收付款項、通過關聯方代付款項、票據找零外,公司不存在向關聯方或供應商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票據,通過票據貼現後獲取銀行融資的情形;不存在違反內部資金管理規定對外支付大額款項、大額現金借支和還款、挪用資金等情形。公司財務內控不規範相關信息披露完整、準確。
另據招股書顯示,2020年8月10日,因短少進口保税料件,違反海關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筍崗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壹連科技作出罰款 3.60 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10月23日,因申報貨物重量與實際貨物重量不符,違反海關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四)項之規定,皇崗海關對壹連科技作出罰款 0.59 萬元的行政處罰。(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