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虛增營業收入,力源科技擬被罰300萬,律師徵集股民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6-09 20:58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錢雯雯 編|深海
6月9日晚間,力源科技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6月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稱“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3]8號)。
經查明,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過提前確認11個水處理項目進度的方式,涉嫌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其中,2021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0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707.29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541.5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25.63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2168.14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42.56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13.54%和27.16%。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後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定期報告更正的公告》,對公司相關定期報告及財務數據予以更正。
上述違法事實,有財務憑證、相關業務資料、公司公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情況説明等證據證明。
浙江證監局認為,力源科技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基於此,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力源科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沈萬中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
同時擬對時任分管銷售的副總經理裴志國,時任董事、項目部負責人金史羿,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沈學恩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對任董事、採購部負責人林虹辰,時任董事、分管項目部的副總經理曹洋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外,早在2022年9月28日力源科技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關於對浙江海鹽力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萬中、沈學恩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提前確認收入、多列支研發費用、三會運作不規範等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沈萬中、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沈學恩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沈萬中、沈學恩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對此,張晏維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截至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之間買入過該股票,並在2022年9月28日收盤持有力源科技的受損投資者可加入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力源科技成立於1999年,註冊資本1.58億元,於2021年5月13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公司主要從事核能發電廠、火力發電廠和冶金、化工等工業企業及市政行業的水處理系統設備研發、設計和集成業務,同時為電力企業提供智能電站設備的研發、設計和系統集成服務。
業績方面,2022年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3億元,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5.79%;實現淨利潤-3632.18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4224.4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