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邊的西塞羅:如果蘇享茂沒個好大哥,翟欣欣能在六年後被捕麼?_風聞
熊猫儿-06-10 19:45
古老的“血親追索”,依然是這個時代維權最有效的手段。
昨天(2023年6月9日)微博認證號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發表了一篇博文,證實六年前曾短暫做過他“弟妹”的翟欣欣目前已經被警方所逮捕,截圖顯示罪名是敲詐勒索。

對於翟欣欣案,4月份我曾寫過篇文章,説翟欣欣是個“粗糙的利己主義者”。
當時就有朋友留言不同意,説小西啊,翟欣欣這麼八面玲瓏、把蘇享茂耍的團團轉的人,怎麼不算精緻利己主義呢?
我覺得這樣留言的讀者還是沒看懂那篇文章想表達的意思——我覺得翟欣欣這個人其實挺典型的,她代表了我們這個時代社會上普遍存在一類人。即便以“利己主義”而言,她們看似精緻,實則粗糙,總會用一些看起來特別精明的“戰術”,去達成一個實際上愚蠢異常的“戰略”。

你看,她在與蘇享茂的交往中就是這樣——想搞個殺豬盤,在人家身上多撈一點錢,結果用力過猛、敲詐的過於成功,一失手、把人家都給逼死了。
其實,即便鬧出了人命,翟欣欣依然有退路。你注意到沒有?此事曝出後,雖然一度鬧得全網沸騰,警方其實沒有第一時間去找她的麻煩。
這是因為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框架內,一旦牽扯到婚姻,像追究當事人敲詐勒索等罪名是非常困難的。
所以翟欣欣如果在出事後的第一時間比較“識相”,老老實實的懺悔認罪,並把她從蘇享茂那裏得到的財物退還給對方家人,很可能後面的這些官司,以及連帶而來的牢獄之災,就都沒有了。
但翟欣欣卻偏看不清這個正在形成的大勢,在這種情況下還非要想着“落袋為安”,拒絕退還所得錢物,非逼着翟家人跟她打官司。官司打輸了還寫小作文為自己洗白,朝人家身上潑污。
這下好了,跟你打官司人家要收集證據吧?這證據收集着、收集着,人家發現可以用敲詐勒索追究你刑事責任。這下不僅錢要賠,牢飯估計也免不了吃。
瞭解我國司法的朋友應該知道,像敲詐勒索這種罪名,一般證據不確鑿,公安是不會輕易抓人的。現在翟欣欣能被抓,就意味着她八成應該會被判刑,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定,一旦被定性為敲詐勒索,且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個法條怎麼看怎麼像是給翟欣欣量身定做的,要人家一千萬,還把人給逼死了。翟欣欣這個十年以上的牢飯,怕是請成步堂龍一來給她當辯護律師也跑不了了。
所以我還是堅持我之前的那個看法——翟欣欣這種人,看似精緻,實則粗糙。永遠在用看似最精明的手腕在做着的事兒。翻車實屬活該。

但反過來説,我們也不能説翟欣欣落得是得了什麼天誅。
《三國演義》裏曹操説得好麼——“百官在此,夜哭到明,明哭到夜,能哭死董卓否?”同樣的道理,雖然翟欣欣的“毒妻案”一度吵得火爆全網,但社會輿論除了讓翟欣欣“社死”之外,對她是沒有什麼其他傷害的。網友在此,夜罵到明,明罵到夜,其實傷不了翟的半根毫毛。翟從死去的蘇享茂身上榨取了大量錢物,本來完全可以“笑罵由人,富婆我自為之”,去過她的逍遙日子——如果她沒有碰上以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為代表的翟家人的話。
是的,在她的“撈女”征途上,翟欣欣最大(或者説唯一)的失算,就是她沒掂量清楚對手,她大大低估了蘇家人為他們的兒子、弟弟復仇討回公道的決心。
蘇享茂出身於福建農村,福建那個地方,可能是受特殊地域環境的影響,自古就是家族、宗族觀念非常強的地區,無論是清末民初閩商下南洋,還是改革開放之後温州商人把生意做遍全國。福建人成功的秘訣都是以家族為單位“抱團闖江湖”——如果你跟福建的那種家族企業接觸過,你就會發現他們的家庭絕對不僅僅是家庭,跟是一個有高度組織性和執行力的團隊。
個體在這樣的家庭內部,無論走多遠,都不是原子化,他的榮辱得失會和家人高度聯動,其遭遇不公時家人替他主持公道是他們一種再熟悉不過的習慣。
蘇享茂這個人雖然做的不是家族企業,但從他自殺後蘇家人為他六年如一日奔走呼號中你就可以看出,他依然是這個體系中的一份子。
對比其他類似“家人替死者”鳴冤的案件你就可以看出,蘇家人在這個過程中做的非常有條理、有理有利有節、且有組織性。
那麼一大家子人,能很迅速的就推出了一個主理操持此事的代表——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這六年中,有關此案的所有表態、澄清,都是由這個大哥作出的。
而他這個大哥到目前為止對此事的處理,做的非常得當而有分寸,該怎麼向媒體還原他所認知的真相,怎麼聯繫律師打官司,怎麼開微博應對輿論關注,什麼該爭,什麼不能爭,甚至怎麼對翟欣欣的狡辯見招拆招,人家都做的特別得體。

這一點實在是太不容易了,因為你要知道,人多雖然力量大、但也口雜。在保持高度執行力的同時統一行動、統一表態,做的還都很得體,這是很多大企業都難以完成的任務,可蘇家人卻做到了。
不妨對比一下同樣轟動網絡的“江歌案”,你會發現雖然同樣是為死去的血親追索公道、同樣是數年如一日的執着。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就比蘇享龍的難很多,作為單身母親,她天然無法協調自己的家族去一起做這件特別磨人的事情——這恐怕也間接導致了她在面對互聯網輿論的很多公關應對上,不能像蘇大哥那樣做的那麼有理有利有節——這事兒真的不是一個人能操持的過來的。

而翟欣欣可能是之前在城市化、原子化的男人身上撈的太順手了,她沒意識到這次她招惹了一個本不應該招惹的對手——蘇家是一個有組織性、有執行力、懂得怎樣為自己蒙受不公的親屬討要公道的“家人團”,你逼死人家全家的希望、引以為傲的弟弟、兒子,人家當然要跟你槓到底。
所以,也算她倒黴吧,但真的活該。

血親復仇,是人類法律史上最古老、最原始的一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方式,在殘酷的生存演化中,我們進化出了這種本能,願意為自己相親相愛的人遭遇的不幸進行追索,哪怕為此耗盡自己的餘生。
但它的弊端也非常多。比如你在遭遇不公身死之後,能否沉冤昭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的血親家族力量有多大,“家裏人”們為你討還公道的意願有多麼執着強烈。
在一個單純依賴“血親復仇”的社會中,如果你生在蘇享茂那樣的家庭,人死了當然會有大哥替你主持公道,那你是幸運的。
但如果生在城市原子化家庭裏,你死了要靠老父母替你伸冤,這恐怕就難太多。

而若生你“一人吃飽,全家不餓,那恭喜你,死了白死。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幾乎所有古代社會都強調家族的凝聚、並重視生育——在古代社會,多子未必意味着多福,但一個家族枝繁葉茂,一定意味着他的成員能夠得到更強力的權利保障。
在那個時代,正義對每個人就天然就是不平均的。
你有家族,你就有正義,可以“有債必償”。
沒有家族,你就沒了正義。

“A Lanister always pays his debts.”
這也是為什麼那年頭幹壞事兒一定要幹到底,動輒誅人九族,因為但凡剩下一個親人,他可能就會當“趙氏孤兒”,對你執行復仇。

這就是中世紀的邏輯。
也正因如此,不再依賴古老的“血親復仇”邏輯,而依靠法律懲處和輿論監督替代之,給每個人以平均、恆定的權利保障。這是人類走入現代社會後的一大理想。
只是從蘇享茂這樣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們距離這個理想的實現,恐怕依然尚有距離。像蘇享茂這樣一個人,如果沒有他的哥哥、他的親族為其數年如一日的奔走呼號,真的很難想象時隔六年之後,翟欣欣還能夠因為敲詐勒索而被繩之以法。甚至我們很難奢望她能把已經到手的那些錢再吐出來。
“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在當下這個信息時代,輿論熱點的轉換速度實在是太快了,人們今天關注“指鼠為鴨”,明天關注“牽手門”,在一個新聞上停留注意力的時間越來越短。而傳統媒體日漸消亡,調查記者沒人幹、深度報道沒人寫了,而新興自媒體受限於它的模式和作者自身的能力,只能做一些最粗淺的關注和探討。這就導致輿論監督的力量其實是不足的。
所以假若我們有一天,遭遇蘇享茂那樣難以一時理清的不公,除了家人,我們能指望誰來替我們執着的追索呢?
可能沒有人,這年頭,我們總是對別人的事兒忘得太快。
我們其實將更依賴我們的家人了,他們成為了我們在這個弱關係社會里,唯一可供慰藉的“強關係”。
而像蘇享龍那樣的大哥,像江秋蓮那樣的母親,他們在執着的為自己的弟弟、女兒討要公道的同時,間接的替我們維護了那個古老常識——
一個人,如果不公正的死去了,那該給他的那份公平正義也不應當就此消失,應當有人為他奮戰,為他追索。那就是他的家人們。
這其實是件既讓人感動,又讓人無奈的事情——時至今日,我們的權益能實現多少,依然要看我們有多少家人,以及他們對我們愛有執着。
所以我們也許還處在一個與中世紀很相似的時代。
看完此文,我希望每位讀者都該捫心自問一下——你的家人有多少?如若有一天,你遭遇了冤屈與不公,有多少人會為了你的這份冤屈追索到底、永誌不忘?
請感謝他們,並珍惜他們,因為他們都是你真正的“家人”。

我有一個可能有些天真的夢想。
**我夢想有一天,我們對這個“誰會為我而追索?”這個問題的回答,**不再是“我的家人”,而是“所有人”。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當一個人遭遇了不公,有千萬人一起為他追索,一起幫他銘記,直到真相澄清、直到正義昭雪,這就是公義。唯有公義長出牙齒、普照世間時,我們才能告別對血親的依賴,帶着一份坦然與對法律和公義的信任,告別中世紀,走向現代。
我想,我之所以這麼寫時事、講常識,也許就是為了這個天真的夢吧,我相信它終將實現。

蘇享茂若在天有靈,會感謝他的大哥、他的親人。
也請你感謝那些會為你而追索終生的親人們。
但,願有一天,
我們可以不再讓他們如此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