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達獲863萬政府補助,公司涉專網通信被罰,股民可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6-20 20:18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錢雯雯 編|深海
6月19日晚間,瑞斯康達公告稱,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期間,公司及各下屬子公司累計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共計863.38萬元,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78%。
瑞斯康達表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相關規定,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863.38萬元將計入當期損益;上述政府補助最終對公司2023年損益的影響將以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
值得關注的是,瑞斯康達擬遭證監會處罰。據其6月16日晚間公告,公司於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36號)。
告知書顯示,經查明,2018年起,瑞斯康達將其全資子公司北京深藍迅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深藍迅通”)作為專網通信業務運營平台,與隋田力控制或指定的企業對接上下游合同簽訂、原材料採購、組織生產、貨物檢測交付等事宜,開展專網通信業務。
專網通信業務是沒有實質的虛假自循環業務。深藍迅通以生產型企業的名義加入專網通信業務鏈條,但其真實身份是作為墊資方,以先向上游供應商支付大部分預付款,向下遊客户收取少許預付款,待交貨完成後,下游客户再向深藍迅通支付剩餘貨款的方式,為隋田力方面提供墊付資金。業務模式上,瑞斯康達“以銷定產”,先與下游簽訂銷售合同,再根據事先談好的毛利率倒算採購單價,與上游簽訂數量一致的採購合同。瑞斯康達應當知悉專網通信是沒有業務實質的虛假自循環業務。
上述行為導致瑞斯康達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依據《證券法》等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瑞斯康達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公司創始股東、董事、總經理李月傑和創始股東、副董事長、董事、深藍迅通董事長朱春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
對瑞斯康達創始股東、總經理高磊(2018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17日)和副總經理邵萬喜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80萬元罰款;對瑞斯康達董事、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王曙立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對斯康達創始股東、董事任建宏和王劍銘,瑞斯康達創始股東、監事會主席馮雪松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吳立駿律師表示,瑞斯康達投資者或可就上述事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凡在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間買入瑞斯康達,並在2021年6月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資料顯示,瑞斯康達成立於1999年,位於北京市,註冊資本4.34億元,公司所從事的主要業務是為客户提供接入層網絡的產品、技術服務和綜合解決方案,產品佈局涵蓋傳輸、寬帶、無線、雲網融合等多個領域。
業績方面,瑞斯康達2023一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3.1億元,同比下降27.96%;歸母淨利潤-2754.74萬元,同比下降198.37%;扣非淨利潤-2994.31萬元,同比下降2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