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學收民事判決書,公司還面臨股民的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6-20 15:14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6月19日晚間,七彩化學公告稱,公司於6月15日收到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原告(反訴被告)南通市爭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爭妍公司”)與被告七彩化學合同糾紛一案,南通市海門區法院於2022年3月28日立案受理後,依法於2023年1月5日、19日適用普通程序兩次公開開庭進行審理,期間七彩化學申請主審法官迴避,但未得到支持。法院於6月15日向七彩公司送達該判決。法院判決:確認爭妍公司與七彩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補充協議》無效,並駁回爭妍公司及七彩化學的訴訟請求。
本判決為一審判決,截至公告日尚處於上訴期內,公司也將提起上述,故該判決尚未生效,公司目前暫無法判斷本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七彩化學還面臨因鉅額訴訟推遲披露而引發的股民索賠。今年4月19日,七彩化學公告稱,遼寧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董事長兼總經理徐惠祥、董事會秘書於興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警示函顯示,2022年12月9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先尼科化工訴七彩化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涉及公司及其兩名員工承擔連帶賠償先尼科經濟損失人民幣2億元。七彩化學在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訴訟服務告知書》《應訴通知書》((2022)滬知民初9號)、《民事起訴狀》等法律文書,未及時就上述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相關事項遲至2023 年3月15日才予以披露。
遼寧證監局指出,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七彩化學及徐惠祥、於興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人員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規範信息披露行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2年2月12日到2023年3月15日之間買入,且在2023年3月15日收盤時仍持有七彩化學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七彩化學成立於2006年,註冊資本4.1億元,公司致力於有機顏料及染料的研發和生產,同時以氨氧化技術為載體向高級有機新材料領域拓展,業務範圍涵蓋染、顏料、染顏料中間體、新材料及材料單體。
業績方面,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營收約2.64億元,同比減少18.4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約14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