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製定了很多法律,但這些法律都有一個特點,就是既無刑罰措施,又無執法機關?_風聞
vvi_ivv-06-21 15:08
【本文由“噩夢種子”推薦,來自《為啥最近降息的事這麼糾結?》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噩夢種子
- 中國不是司法改革的問題,金融造假屬於刑事案件,一般來説光涉及刑事案件就足夠嚇阻99%的人了,
但是呢,為什麼金融領域還那麼多亂象,
其實問題在於司法不障,你把刑期加重到100年,沒有人去認真執行都是瞎扯淡的事。
我舉個現實的例子,如果一個銀行員工違規違法,你去派出所報案有用嗎?
理論上來説是可以的,但是現實來説是沒用的,公安機關會把案件先轉給金融管理部門自查,由金融管理部門自查之後才能移送司法。
但是,貓膩往往就在自查這裏,誰家的孩子誰不護着?絕大多數時候自查就意味着不了了之,或者違法變違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所以呢,涉及到金融領域或者公職人員違法這方面,司法機關哪怕想主動執法,也面臨很多內部阻力,這些阻力還真的是體制上造成的。
所以呢,法治社會不是司法改革就能實現的,這是一個政治問題,必須政治上先下決心。
你提的的些問題很典型,而且正是需要司法改革的原因。
我來告訴你為什麼沒人管,為什麼去派出所報案沒用
因為中國製定了很多法律,這些法律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即無刑罰措施,又無執法機關。而這些刑罰措施寫在了哪裏呢?寫在了刑法裏,刑法的執法機關是公安局,而除傳統刑事案件外的案件又不是公安局的日常業務。所以去派出所沒用,而金融監管機關又沒有執法權,所以造成沒人執行沒人管。也就是説中國只有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一條進入司法的單行道。由此造成除刑法以外的法律都形同虛設,要想其作用只能臨時搞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這是中國特色)。但聯合執法過後還是不能進行日常執法,一切照舊。
參考其他國家的情況是,所有單獨立法都直接寫入刑罰措施,並指定執法機關。公安局只負責傳統刑法範疇。
拿金融案件來講,執法機關就是金融監管機關。他們有執法權,可以直接偵辦此類案件,不用找公安局,直接有權送檢,然後檢察院起訴或執行逮捕。重大案件由檢察院直接偵辦。那麼上述案件就變成了監管機關--檢察院--法院。就可以日常執法不用搞什麼聯合執法集中整治了,你看到其他國家的檢察官出鏡率很高就是這個原因。因為檢察院不僅僅是公安局和法院之間的中介機關了。
中國很多社會問題都是這個原因,例如違建問題,環保問題,農民工工資問題,食品安全問題。都是因為對應執法機關沒有執法權,又不是公安局的日常工作範圍,對應法律沒有刑罰措施而無法進行日常執法造成的。
而且我講的是國際成熟經驗,都是單獨立法直接寫入刑罰措施,並賦予對應機關執法權的。而且用詞也不同,警察負責的刑法範圍內的傳統犯罪稱為犯罪,而違反其他單獨立法的稱為違法。以區別刑法和其他法律。
中國必須進行徹底的司法改革才能改變這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