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變相讓他們不得不用非法的途徑迴避債務問題,還不如讓他們把債務清算了_風聞
让你跪下听见没-06-22 10:54
【本文由“chaohon”推薦,來自《我國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執行完畢 法院免除當事人未清償債務》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感覺官網的朋友們真的要補補經濟學的一些基本原理,對一些「天經地義」的不説反思吧,也要了解一下,百度百科一下,個人破產的意義也能瞭解個大概。
「欠債還錢,並不是天經地義」。如果天經地義,那最有利的其實是放貸人,這就意味着放貸的沒有任何風險,放貸越多越好,而這並非事實。也就意味着,放貸人無視風險放貸。08年美國金融危機的起因是什麼?除了複雜的金融產品以外,其源頭就是銀行無視風險對沒有還貸能力的人放貸。造成金融危機銀行的責任比借貸人大的多。
又譬如國內奇葩的房貸業務。為什麼時不時出現開發商捲款跑路或者資金鍊出問題?因為當業主申請貸款以後,銀行經常沒有履行好監管,讓開發商輕易提款,也不管這錢是不是開發樓盤。中國的房貸是很優質的,因為借貸人很弱勢,幾乎沒有賴賬風險,本不應該出現系統性危機的。這裏的主要責任除了地產商,銀行在風險管控方面也存在很大問題,但銀行在這裏是幾乎不承擔任何風險的,即便樓盤闌尾,債務也全部由業主承擔。而國外的房貸業務,業主的債務是和房屋的交付綁定的,因此銀行是有很大的積極性敦促開發商交付,放款也很謹慎。所以業主聯合拒絕還貸是很值得支持的,讓原本銀行應當承擔的風險和責任迴歸到銀行,甚至誘發局部的系統風險。只有這樣才能讓國家正視這方面的不合理。國內的制度設計只能説在資本相對較薄弱的時期合理,但現在銀行已經成為龐然大物了,就很不合理了,這促使了銀行無視(開發商的)風險,所有風險由廣大業主通過漫長的時間承當,變相積累系統風險。
上面的這些比起借錢不還所產生的風險要大的多,是真正會形成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説的糙一點,欠債還錢坑窮人,欠債不還坑富人。兩者產生的風險和風險承擔能力是不一樣的。
允許個人申請破產也許還能規範一些針學生等年輕人羣的消費貸,P2P,高利貸等。對借貸人和社會也是好事,因為對那些誠信沒有問題的債務人來説輕裝上陣才能為個人和社會創造更多價值,否則會成為債權人產生利息的工具。變成奴役與被奴役的關係。
至於有些人擔心縱容老賴,那是你想多了。就好像你剛畢業找工作,擔心馬雲過來請你做CEO要不要接受一樣。首先你得借到比你、你家人的總資產多得多的錢,然後你得、你敢有本事賴掉,然後你得讓法院允許你破產。這裏第一步就很難。你朋友20w身家,借你8k不還,這種情況他是申請不了破產的。譬如這個案例中,法院還是根據他的情況要求他在一定的時間內把本金全額還掉,只是免去他的利息部分(當然,如果債務很大,免去部分本金也是可能的),這其實仍舊很有壓力的,何況破產一般還伴隨很多限制。廣東有句諺語「有頭髮邊個想做癩痢」,我「破產」難道我還光榮了?這不會縱容老賴的。
事實上面對超額債務,這些債務人在沒有破產途徑的情況下當中不少也會選擇跑路的,這反而變相讓他們不得不用非法的途徑迴避債務問題。還不如讓他們把債務清算了,用合法的途徑處理掉債務,這對債務人和債權人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