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如何救濟失業人口?_風聞
眯眼打瞌睡-嘿嘿嘿06-27 09:49
作者:《財經》雜誌專欄作家 魏城
編輯:《財經》雜誌編輯 郝洲
(注:此文發表於今天的《財經》雜誌網站。作者魏城在《財經》雜誌上開有專欄《魏城看英倫》

儘管德國如今陷入了經濟衰退,但失業率並沒有大幅上升。
最近公佈失業率數據是今年5月。據德國聯邦勞動局的統計,經季調之後,2023年5月德國失業率為5.6%,這個月失去工作的德國人增加了9000人,使該月總失業人數達到257.3萬人,低於經濟學家們早先的預測:此前,他們曾預測今年5月德國失業人數將增加1.5萬人。
恰好最近中國也公佈了今年5月的失業率數據:中國5月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2%,與上月持平,其中16歲-24歲的青年勞動力失業率更高,為20.8%。
許多中國人,尤其是失業的中國青年人,因此特別關心整體失業率與中國大致相同的德國的失業保險制度,一些自媒體甚至以“上班不如失業賺得多!”“這班誰還想上?”等聳人聽聞的標題報道德國的失業救濟金,賺取了不少點擊率。
先松後緊,然後再松
那麼,德國的失業金是不是那麼慷慨呢?
其實,德國的失業金制度也經歷了一個先松後緊然後再松的反覆過程。德國是歐洲最早的福利國家之一,很早就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但如何既能保證失業金領取者的基本生活,又不讓他們因此失去重返就業市場的動力,一直讓德國的政策制定者們煞費苦心。
相對於其他歐洲國家,近些年來德國的失業問題並不是特別嚴重,但德國也曾有過高失業率的時候。20世紀90年代和21世紀初,德國失業率曾一度逼近甚至超過10%,2005 年,該國失業率甚至超過了12%。不過,2010年之後,德國的失業率則一直穩定在5% 到 8% 之間,總體呈現下跌趨勢。
其中的原因當然有很多,但毋庸置疑,德國前總理施羅德的失業保險制度改革也是原因之一。
在施羅德擔任德國總理之前,左翼的社會民主黨在統一前的西德執政期間建立了“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福利制度,雖然該制度初期曾經促進了西德經濟高速增長、保持了社會公平、維護了社會穩定,但後期卻導致德國經濟增長乏力、失業率居高不下和社會福利開支節節攀升,德國也從昔日的歐洲經濟強人,一度淪為“歐洲病夫”。
面對這一困境,1998年上台的德國總理、同樣來自社會民主黨的施羅德,立志實施福利制度改革。1999年,他與時任英國首相布萊爾共同發佈了著名的“施羅德/布萊爾文件”(全稱為《歐洲社會民主黨人的前進道路》),提出“以激活取代贍養”的新的福利國家思想,意在加強個人的自我責任。
2003年,施羅德推出了所謂的“哈茨第四階段就業改革方案”(Hartz IV,下稱“哈茨四號方案”),這一方案催促失業者去找工作,並對拒絕工作邀約的人進行經濟處罰。
按照“哈茨四號方案”,所有具備勞動能力的德國人,在長期失業的情況下,只能得到數額統一的國家補助。具體來説,如果一個人全職工作過至少兩年時間,那麼失業後可以領取12個月的“第一類失業救濟金”,額度為失業前税後收入的60%(如果有未成年的孩子,這個比例是67%),一年最多不能超過6900歐元(前東德地區的上限是6450歐元)。但假如12個月後仍未找到工作,就要轉而領取“第二類失業救濟金”,即所謂的“哈茨四號失業金”。
在“哈茨四號方案”被取代前的2022年,成年失業者每人每月可領到449歐元的“哈茨四號失業金”,而他們的孩子得到的補助更少,根據年齡有所不同,補助也有所不同,但政府會為他們支付房租和暖氣費。
更為重要的是,“哈茨四號方案”一方面要求政府為失業者提供更快、更好的就業指導,另一方面則要求失業者特別是長期失業者必須接受職業介紹所提供的任何工作,即使該工作的工資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如果他們不積極尋找工作,政府有權取消他們的失業救濟金。
雖然施羅德的福利改革降低了德國的失業率,卻讓許多長期失業者跌入了社會最底層。在施羅德改革之前,一名專業工人還能從政府那裏得到根據其最後工資水平制定的、數目不菲的政府失業補助,但在改革之後,他所能得到的待遇與從未工作過一天的人沒有區別。更加糟糕的是,“哈茨四號失業金”領取者被許多人視為不願意工作的“懶人”。
根據德國有關部門的數據,在經常依靠食物賑濟處發放的食品救濟的200多萬德國人中,四分之三都是領取“哈茨四號失業金”的人。
施羅德改革帶來的失業貧困問題和就業穩定性下降問題,在德國社會中引發了不少爭議,成了壓垮施羅德政府的最後一根稻草。
不過,儘管該方案究竟效果如何是經濟學家仍在爭論的問題,但在該方案實施後的十年裏,德國失業率大幅下降,德國也因此摘掉了“歐洲病夫”的帽子。
2023年1月,同樣來自社會民主黨的德國現任總理朔爾茨所領導的執政聯盟(由社民黨、綠黨和自民黨組成),用“公民金”(Bürgergeld)取代了“哈茨四號失業金”,新的方案承諾給失業者更多支持、更少懲罰。
根據今年1月1日生效的新方案,長期失業的成年人將每人每月拿到502歐元“公民金”,其家中的未成年人也可根據不同年齡段獲得348歐元(6歲-13歲)或420歐元(14歲至17歲)的補貼。此外,國家還將為“公民金”領取者支付房租、取暖費、醫保費等費用。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那麼,如今德國如何統計失業率呢?
負責統計德國失業率的機構是德國聯邦勞動局。根據他們的標準,只有每週工作時間不到15個小時並且向勞動局登記失業、處於找工作狀態的人,才能被視為失業者。
相應地,德國聯邦勞動局所説的就業者,通常是指繳納社保的僱員,既包括全職員工,也包括半職員工,但所謂打零工(Minijob)的人員,即月收入在520歐元以下或者每年工作天數不超過70天的人,不算在就業以內,自由職業者和國家公務員也不在他們所統計的“就業”範疇之內。
此外,雖然自由職業者在德國沒有繳納社保的義務,也不列在勞動局統計的“就業人員”之內,但如果他們到勞動局登記失業並願意接受一份工作,那麼,他們也會被列入“失業率”這一數字的範疇之內。
根據上述的規定,如果你想在德國領取失業金,那你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首先,你必須失業。
為了證明你正在失業,你需要向勞動局提供(前)僱主的解僱證明。如果你是自己主動辭職的,那麼,你將面臨最長為12周的封鎖期,這不僅代表你失業後12周內無法領取失業金,同時也意味着你有資格領取“第一類失業救濟金”的最長期限減少了12周。
其次,你必須在勞動局登記為“找工作狀態”。
為此你必須親自去一趟勞動局登記,如果你確定自己在不久的將來會離職,那麼最早可以提前3個月去登記。當你收到僱主給你的解僱通知信之後,你有義務在3天之內向勞動局報告,否則失業後會面臨最長為7天的封鎖期。更重要的是,你必須積極地尋找新工作。
第三,你必須交足失業保險供款。
一般情況下,在最近兩年內,你至少需要繳納12個月(可間斷)的失業保險供款,才有資格領取失業金。
第四,你的年齡必須高於15歲、低於65歲。
第五,你必須是歐盟公民、歐洲經濟區(EEA)公民或瑞士公民,或者擁有允許你在德國合法工作的工作簽證或臨時居住證。
從經濟學視角看“左右搖擺”
那麼,如今取代了“哈茨四號方案”的“公民金方案”,是不是就像某些中國自媒體所説那樣,導致德國出現了“上班不如失業賺得多”的現象呢?
在某些德國人看來,事情遠非如此。
德國經濟研究所(DIW)通過計算,得出結論:與“哈茨四號失業金”相比,“公民金”領取者僅僅平均每人每月增加了50歐元,這根本不足以抵消通貨膨脹和生活水平上漲的速度。
德國消費者諮詢中心強調説,“公民金”的數額甚至不足以讓領取者“吃得健康”。
另外一個公益組織——德國平等福利總聯合會(Paritätische Wohlfahrtsverband)則認為,一個獨居的德國成年人,每月需要725歐元,另外再加上政府的電費補貼,才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
不過,就像任何政策出台都會在德國社會中激起不同的反響一樣,也有人表示,“公民金”數額太高,削弱了失業者找工作的積極性。
例如,德國僱主協會認為,“公民金”的推出,可能會妨礙失業者接受薪水較低的工作。
德國社會學專家拉菲爾胡申也表示,對於有家庭的領取者而言,“公民金”給予的支持太高了,“他們從補貼政策獲得的收入,要比他們依靠自身職業技能水平獲得的收入多得多!”
在德國執政聯盟中的小夥伴自民黨中,也有人對“公民金”頗有微詞,當然是從右的角度。
自民黨副主席沃格爾説:“努力工作的人,必須永遠能比不努力的人拿到更多。”
基爾世界經濟研究所(IfW)也指出,在某些低工資行業,確實已經出現了這種情況——就是不工作,拿“公民金”收入更高。
執政聯盟中的老大哥社會民主黨原來在“公民金”方案中引入了一個所謂“磨合信任期”的規定,即在領取“公民金”的前六個月裏,領取者如果沒有接受職業介紹所推薦的工作,也不會受到任何制裁,“公民金”照拿。
但在野黨聯盟黨(基民盟/基社盟)認為,這個規定必須取消。他們認為,應該讓“公民金”領取者感到壓力,有動力去找工作,不能讓領取者覺得,拿“公民金”比出去工作更合算。
經過爭吵,後來各方達成妥協,引入了制裁措施:“公民金”領取者如果違反規定,例如沒有接受勞動局提供的工作職位,那麼從第一天開始,其“公民金”就可能削減10%;如果一年內三次違反規定,“公民金”將縮減30%。當然,與“哈茨四號方案”的制裁規定相比,“公民金”的規定還是相對寬鬆的。
如何在社會公平和經濟效率之間尋找平衡,一直是歐洲國家決策者們絞盡腦汁權衡和探索的問題,而德國曆屆政府,甚至是左翼的歷屆社會民主黨政府,在失業金改革方面的反反覆覆、左右搖擺,便是例證之一。
在德國宏觀經濟與景氣研究所(IMK)的經濟學家安德魯·瓦特看來,這種左右搖擺,從經濟學視角來看,也不無道理。
瓦特説:“在失業率非常高的情況下,讓人無論如何先就業再説,這種做法,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必要性似乎很高;但當失業率降下來的時候,迫使人們接受無論任何薪酬的工作,就沒那麼必要了,此時,對於企業和政府來説,更值得關注的問題就變成了——人們是否在從事高生產率的工作、對他們的健康有益的工作、能夠讓他們幹到65歲以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