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包括加州美國仍有7個州允許童婚_風聞
大眼联盟-06-28 09:17
據CALMATTERS 6月26日報道 在加州,你必須年滿18歲才能離婚。但是,只要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並得到法院許可,就沒有結婚的最低年齡限制。加州是美國僅有的七個沒有規定最低結婚年齡的州之一。

CALMATTERS報道截圖
爾灣的民主黨議員科蒂·皮特-諾里斯(Cottie Petrie-Norris)計劃在明年提出終止童婚的立法。她説:“我們喜歡認為,在加州……我們走在了潮流的前面。但在童婚問題上,我們沒有引領,甚至沒有跟隨,我們正在失敗。”

抗議活動
6月22日,一羣女子站在州議會大廈的台階上,穿着白色的新娘禮服,戴着頭紗,手腕被固定在一起,嘴巴被膠帶封住。她們是強迫婚姻和童婚的倖存者,她們希望加州最終將童婚定為非法。帕特·阿巴泰馬科(Pat Abatemarco)説:“當我14歲的時候,我的父母強迫我嫁給一個27歲的戀童癖者,因為我懷孕了,他已經虐待了我兩年,這給家庭帶來了‘恥辱’。”她説她最終在一名社會工作者的幫助下帶着女兒逃離了這段婚姻。在抗議活動中,她和其他人分享了她們忍受性別暴力、被迫放棄教育、與家人疏遠的故事,這些故事是在全國性非營利組織“終於解開鎖鏈(Unchained At Last)”組織的“鎖鏈(chain-in)”抗議活動中發生的,該活動旨在發起一場支持禁止童婚法律的運動。強迫婚姻的倖存者弗雷迪·賴斯(Fraidy Reiss)創立了“終於解開鎖鏈”,她説:“我們穿着長袍,戴着鐐銬來到這裏,要求結束侵犯人權的行為,結束給兒童強姦犯提供免獄卡的噩夢般的法律陷阱。”“還有什麼比向立法者展示那些被迫結婚的人的生活更能敦促他們採取行動呢?”

皮特-諾里斯推特截圖

錯誤開始
2017年,加州有望成為第一個通過絕對禁止18歲以下未成年人結婚的州。然而,由於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兒童法律中心和計劃生育的反對,當時的參議員傑瑞·希爾(Jerry Hill)提出的法案淡化了對童婚的保護措施。在一封反對信中,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表示,該法案“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必要地、不當地侵犯了婚姻的基本權利”,而兒童法律中心表示,“……對一些未成年人來説,結婚的決定是基於積極的、有利的考慮,婚姻促進了他們的個人、短期和長期目標。”大多數研究都對兒童法律中心的説法提出質疑。國際婦女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Research on Women)的一項研究發現,已婚女孩更有可能輟學,完成大學學業的可能性更小,更有可能生活貧困,患糖尿病和癌症的風險更大。


黑暗現實
美國國務院將強迫婚姻列為侵犯人權的行為,國際勞工組織則將其稱為一種現代奴役形式。皮特-諾里斯在抗議活動中説:“聯邦政府認為在外國18歲以下的人結婚是對人權的侵犯,但在我們自己的後院,這仍然是合法的。”“我致力於結束加州這種侵犯人權的行為。被迫結婚的孩子太多了。”根據加州法律,如果兩人沒有結婚,成年人與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法定強姦,罪行是輕罪還是重罪,取決於年齡差異。最終於2018年通過的法律要求法官和家庭法院服務部門與婚姻雙方和監護人面談,以確定沒有發生脅迫、虐待兒童和販運。該法律還要求當地登記機構開始報告發給未成年人的結婚證數量。自2019年以來,加州報告的童婚不到20起。但根據Unchained At Last的一項分析,2021年,美國人口普查顯示,加州約有8,800名15至17歲的年輕人在過去12個月內結婚。絕大多數(但不是全部)是女孩。該組織表示,數字上的巨大差異是因為許多登記員沒有記錄童婚。
洛杉磯華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