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雅虎營收淨利潤下滑:毛利率三年走低,曾數據報錯超千萬_風聞
港湾商业观察-港湾商业观察官方账号-06-30 11:27

《港灣商業觀察》李鐳 王璐
6月最後一天,浙江雅虎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雅虎)將迎來創業板首發上會。
招股書顯示,浙江雅虎主要從事汽車座椅骨架總成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汽車座椅骨架總成及分總成件、衝壓件、模具等。
公司介紹稱,主要客户為一汽富維安道拓金屬、一汽富維、重慶安道拓、英提爾交運、佛吉亞等知名汽車零部件企業,相關產品最終應用於一汽大眾、一汽豐田、一汽紅旗、上汽大眾、沃爾沃、吉利汽車、蔚來汽車、理想汽車、威馬汽車等車企相關車型。
站在近些年最熱的賽道,為知名企業提供零部件。那麼浙江雅虎的盈利能力又如何呢?
2022營收、淨利潤下滑
2020年-2022年(報告期內),浙江雅虎實現營收分別為5.34億元、7.3億元、6.5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5211.57萬元、6117.15萬元、6313.15萬元,扣非歸母淨利潤分別為 4893.76 萬元、5230.09 萬元和 5142.31 萬元。
不難看出,2022年公司營收及扣非淨利潤都有所下滑。
公司表示,2022年3月中旬以來,長春、上海等地整車廠陸續出現停產,導致全國汽車產量在2022年4月同比下降46.05%,2022年5月以來,隨着長春、上海等地汽車產業企業陸續復工,全國汽車產量出現恢復和反彈。在此影響下,2022年以來,公司前五大終端整車廠客户中一汽紅旗、一汽豐田、上汽大眾及沃爾沃亞太等四家終端整車廠客户出現1-2個月暫停要貨的情形,導致公司短期內存在業績波動風險。
不過,浙江雅虎預計今年上半年業績有所回暖。公司披露,2023年1-6月,公司營業收入預計為2.8億元至3.1億元,較上年同期變動4.32%至15.49%,一方面系中國汽車行業已逐步回暖,中國汽車整體銷量自2023年2月開始已同比實現增長,客户要貨量也隨之增加;另一方面系公司2023年2季度將有2款新車型量產,將會帶來一定的收入增量。
毛利率近三年欠佳,依賴大客户
相對而言,浙江雅虎的毛利率這三年整體下滑。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分別為24.87%、20.56%和21.17%。2022年仍未恢復至2020年。
公司主要產品為衝壓件、總成件和模具等,選取以同類產品為主要營業收入的上市公司作為同行業可比公司,浙江雅虎毛利率分別為26.66%、39.58%、36.12%;同一時期同行業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則分別為44.75%、50.24%、34.15%。
換言之,在主要產品毛利率方面,除了2022年公司毛利率與同行接近外,2021年和2020年則遠遠弱於可比同行均值。
期內,浙江雅虎研發費用分別為1868.67 萬元、2582.71 萬元和 2194.52 萬元,研發費用率3.50%、3.54%、3.37%,同行業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3.78%、3.63%、4.71%。
業務方面,浙江雅虎的大客户依賴較為明顯,這也同樣體現在應收賬款方面。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銷售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7.95%、86.20%和81.98%,公司客户集中度較高。其中,公司對第一大客户銷售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9.61%、30.54%和29.26%,第一大客户銷售佔比雖有下降但仍處於較高水平。
2020年至2022年,公司通過汽車座椅一級供應商配套於前五大終端整車廠客户產品的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6.46%、62.26%和59.11%,公司終端整車廠客户集中度較高。其中,公司配套於第一大終端整車廠客户產品的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7.57%、23.71%和25.48%,佔比雖有下降但仍處於較高水平。如果這些客户或終端整車廠的經營環境發生改變、因其他原因減少或終止與公司的合作關係,將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浙江雅虎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分別為2.51億元、3.09億元和2.92億元,應收賬款餘額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7.09%、42.32%和44.90%,所佔比例較高。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前五大客户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分別為2.17億元、2.76億元和2.35億元,佔應收賬款賬面餘額的比例分別為86.35%、89.19%和80.34%,應收賬款集中度較高。
數據報錯超千萬的往事
值得關注的是,浙江雅虎曾於2018年9月29日因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被温州市統計局行政處罰。
當時處罰結果顯示:根據浙江省統計局移送的案件線索,温州市統計局於2018年7月3日對你單位進行立案。現已查明,浙江雅虎在統計活動中有如下行為: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你單位2017年1-12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206-1表上的“本年完成投資”填報數為7414萬元,應報數為5722萬元,差錯額為1692萬元,佔應報數的29.6%。以上事實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温州市統計局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參與詢問人員身份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立項文件、台賬、發票、轉賬憑證、浙江省統計局移交的材料等證據證明。
温州市統計局認為,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的規定,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述“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為。公司於檢查前主動向浙江省統計局提交《2017年項目投資統計數據修正申請表》,主動承認2017年的統計數據差錯,屬於主動改正、減輕危害後果的行為。(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