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ST步森擬收罰單,受損股民可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03 18:46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7月2日晚間,ST步森公告稱,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3]15號)。
經查明,2021年1月22日,步森股份控股股東東方恆正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240萬股被司法凍結,佔公司總股本的15.55%。2021年6月,步森股份時任董事長王春江、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優知悉上述凍結情況。步森股份遲至2021年12月29日才發佈《關於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的公告》。
2022年1月18日,步森股份時任董事趙玉華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期間王春江實際履行董事長職責,知悉該情況。遲至三個多月後的2022年4月22日,公司發佈《關於公司非獨立董事離職的公告》,披露趙玉華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職務。
2022年4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對步森股份時任實際控制人王春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收到處罰後,王春江未及時告知公司,導致公司遲至2022年4月16 日及22 日披露上述相關情況。
步森股份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東方恆正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22年半年報及年報中披露報告期內董事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王春江給予警告,並處以12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7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秘張優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張晏維律師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2年11月11日收盤時持有ST步森(002569)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這並不是ST步森及相關人員首次因上述事項被罰。公司及相關當事人還於2023年5月30日收到過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王雅珠、肖夏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35號)。公司、王雅珠(王春江丈母孃)、肖夏(現任董事)被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天眼查顯示,ST步森成立於2005年,位於浙江省紹興市,註冊資本1.44億元,公司堅持男裝品牌服裝的設計、生產和銷售為核心,以“步森男裝”為主打品牌,以“舒適商務男裝”作為產品核心理念,推出了多類別、多款式的商務休閒男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