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以來哪次違章你覺得最冤?我想肯定就是不禮讓行人了_風聞
专注教育木暖月-影评人-花落无心惊飞鸟07-05 18:41
今天説説開車違章這回事兒。
只要開車就肯定會有違章,哪怕你再老實,也不可能完全避免。
我開車就屬於不太安分那種,違章也比較多,大多數我都沒意見。但有一個我真覺得挺冤,就是不禮讓行人。
按説我一年下來違章也不多,但不禮讓行人就連續出現過。
具體説説吧。在上海這次,是延安東路高架下閘道以後,右轉中山東二路,剛好遇到一個斑馬線。大家知道,高峯時期,延安高架下來右轉車輛特別多,本來右轉就有紅綠燈,轉過去再遇到這個人行橫道的綠燈通行,中間只有10多秒時間,外灘這個地方,大家都懂,遊客特別多,所以這個位置往往會堵上一大片。
然後有一次我就被交警現場抓了不禮讓行人。我真的,覺得特別冤。
當時我的情況,和下圖這個情形非常像。不同的是我是晚上開車,視線更加受限。
就是在我右側有一輛車擋住我的視線,當然他已經停下來了,有行人從旁邊正走上斑馬線,離我有7、8米遠,我哪兒看得到啊?我直接往前開,旁邊交警直接就把我攔下。
我當時真的一臉懵逼。後來申訴了很久,我説第一行人離我7、8米遠,第二我看不見,你這樣子抓我,有點過了吧?交警就一句話,人家都停下來了,你為啥不停,順便違章單子就開下來,簽字吧。
還有一次在湖南,是被攝像頭抓拍,也是類似情況,也是斑馬線上離我7、8米遠的行人。
講真,這種違章真的離譜啊。
網上對這條不禮讓行人的討論也挺多。大多數都和我一樣,都是行人還有一段距離被拍到
所以很多人都覺得這個違章未免有點過了。
當然,也可以理解交警部門制定這種規定的初衷,是為了打擊那些斑馬線上不減速的司機。尤其是很多斑馬線沒有紅綠燈,司機要是就不減速,能讓行人沒法通過。
但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矯枉過正,似乎也不好吧?
從交通法角度來説,像我2次被抓不禮讓行人,確實是我違章了,無話可説。但因此而帶來的結果,恐怕也不一定都讓人滿意吧?
看這個圖,也是在上海某路口,過往車輛“過度”禮讓沒有紅綠燈的行人,即使路上沒有人,行人還遠在10米開外,這個車也不走,半分鐘都沒走,後來交警都看不下去了,擋住行人示意車輛先走。
再看這個上了熱搜的新聞。斑馬線上某男子故意站中間不動,後面堵了一片車。

有人會問了,這個男子都站那不動了,車子為啥還不走?很簡單啊,旁邊攝像頭不管你啊,拍到就是3分200元,你敢走嗎?
這個問題,網上也有很多討論。不是要禮讓行人嗎?我就禮讓個夠,看看到底能堵到什麼程度。
當然,現實生活當中,像這種奇葩故意堵在那不動的肯定很少,是極端個案。
但就像我説的延安東路轉中山東二路這種情況,本來就堵成一片,就應該有所權宜,看具體情況,不要那麼死板,應該靈活變通,看行人離車輛比較遠,小心謹慎慢速通過,一般也不可能發生碰擦,這樣才兩全其美啊。
交通法規本身,就是在維護交通秩序和保持通行效率之間取某種平衡。
限速就是這種思維的體現。為何高速要限速120?如果説為了交通安全,直接規定限速30、40好了,那基本上交通事故還會下降一大半。
那這樣可行嗎?當然不行。所以人類社會允許一定比例的交通事故,就是為了通行效率,而必須承受的代價。
所以,我覺得吧,禮讓行人已經屬於過度為了安全而犧牲通行效率了。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