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不能等同於法律越多越好_風聞
斯宾诺莎-07-06 09:08
法律是一個國家的統治階級;為了維持國家的穩定和存續;用來調節內部利益關係的最後的和平的手段。
如果你能深刻的理解上述我對於法律的定義
你就能理解為啥:
所有的人類歷史上的帝國
當它剛開始創立的時候;法律都很少
但是
當它快要滅亡的時候;法律規定都多如牛毛
不論是中國的漢朝;明朝;還是外國的羅馬帝國和前蘇聯
它們都符合這個規律
在他們滅亡前;它們的法律比它們剛開始初創的時候;法律多了幾百倍上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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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別説國家了
哪怕是公司;不也是這樣麼?
任何一個公司
隨着規模的擴大;一定是規章制度越來越多;而絕不可能是越來越少
最後;都得死;都得破產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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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為什麼
偉大的有遠見的政治家
往往不喜歡過多的使用法律這個手段來解決問題
因為他們知道
這是最後的沒有辦法的辦法
這個手段使用越多;效果越差;並且;到了最後;往往會適得其反
説到底
妄圖通過制定更多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來更好的治理一個國家和公司
這就是條邪路
這就是一條不歸路
不論對公司而言;還是對國家而言
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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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
搞笑的是
很多人;包括學者;教授;名人
還認為法律越多;
越能體現“依法治國”
越能體現“靠法治不靠人治”
這簡直是鼠目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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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專業
我就知道
今天的人類世界裏面
法律條款最多的肯定是美國
並且
今天的美國的法律數量也一定是它自己建國250年來最多的時候
但是;你們覺得
美國是今天地球上最有希望的國家麼?
如果你堅定的認為:是
那我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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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
依法治國
絕不是
法律越多越好
這甚至完全是南轅北轍的兩回事
我尤其鄙視那種認為:
只要有好的法律和規章制度;誰來當領導都一樣
這句話看上去是唯物主義
其實呢
這絕對是唯心主義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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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吧:
能用法律解決的問題;絕不應該用戰爭來解決
能用政治解決的問題;絕不應該用法律來解決
能用道德來解決的問題;絕不應該用政治來解決
能用經濟來解決的問題;絕不應該用道德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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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反過來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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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無法解決經濟問題的時候;你會嘗試用道德來解決
當道德無法解決問題的時候;你可能嘗試用政治來解決
當政治也無法解決問題的時候;你只能用法律去解決
當法律也無法解決問題的時候;你只能走向戰爭和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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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也好
英國也罷
甚至將來的美國
都是這條路
因為他們目前已經窮盡了:
經濟手段;道德説教;政治手段
現在只能靠搖搖欲墜的法律來維持最後的生命線
就以這次法國暴亂為例
事實上;法國的法律是允許警察在有人開車闖卡的時候開槍的
但是;照樣暴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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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美國動輒靠最高法院來做最終裁決
這其實已經是不歸路了
他們以為
這就是每個美國人心中最神聖的裁決
能一錘定音
卻不知道
再神聖的東西用多了;都是破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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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當初的內戰爆發之前
就有過類似的最高法判決案例
支持和反對的幾乎是一半對一半
然後呢
沒隔多久
就是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