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吃屎,未成年人暴力超出想象,相關法律還需細化完善_風聞
六哥观察-观察时经市场-探索社会、人与企业兴衰成败07-07 20:45
近日,山西介休曝出“逼人吃糞”的惡性事件,讓校園暴力、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及如何保護普通未成年人權益等問題再度浮出水面,引起全社會關注。

近年來,校園暴力、未成年人暴力違法犯罪事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已成為社會隱患之一。
逼人吃糞,其行為無疑喪盡天良。
更詫異的是小小年紀、幾個11、12歲的小孩何以就能想出、做出如此令人髮指的惡劣事情?

回顧本次輿情,媒體基本都採取了比較嚴厲的態度,幫助受害者控訴,值得鼓勵。
特別是南方都市報與澎湃新聞的兩個評論,更是直擊人心,給受害者與家屬無盡的精神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條、第四條對各級人民政府在綜合治理以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職能職責作了規定。

因此,理論上,任何校園暴力輿情案件中,屬地政府是有責任的,應當嚴肅認真對待,及時對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幫助,挽回損失,吸取教訓。
人心都是肉長的,誰家的孩子都是寶。
對被害者家屬和圍觀羣眾來説,只要他是正常的人,看到孩子遭遇這樣的暴力,再想想孩子未來可能因此被毀掉的人生,又怎麼能夠一兩句話説清楚呢?

公正地來説,一味指責當地公安機關連夜調解對民警也不公平。
警察本來是強力機構,擅長的是依法辦事。
有條令遵循的,輕車熟路;沒有法律法規的,就很容易被人詬病。
比如:本案中,連夜調解、多次調解,究竟算不算是另一種形式的精神壓迫,理論上,也是可商榷的。
所以,作為獨立社會觀察者,還是呼籲儘快完善有關懲治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法律法規。越細緻越好。
另外,通告中有兩個地方也是值得注意的。
一是,為什麼會有逼人吃屎的想法和行為?
那些孩子都有什麼經歷,個性怎麼樣?智力、品質、教育怎麼樣?相互關係如何?這些邏輯沒有説清楚。
好像這種惡性暴力想法是從天而降的。
二是,被害孩子及其家庭的精神現狀及未來。
通告中只説了有心理輔導。但其實心理輔導是專業性超強的工作。輔導者是否合格?有無詳細方案?

理論上,至少有一點是不太符合心理輔導理論原則的。怎麼反過來要讓被害人轉學呢?增加陌生環境恐懼,這不又是二次傷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