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流程裏面成本計算問題?_風聞
这个懂老师-07-07 11:37
採購成本計算公式:採購成本=訂貨成本+物資材料成本+存貨成本+缺貨成本。採購成本是指企業物資從採購開始到驗收入庫前的所有支出。存貨的採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税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採購成本的費用。

其中:存貨的購買價款是指企業購入的材料或商品的發票賬單上列明的價款,但不包括按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額。存貨的相關税費是指企業購買存貨發生的進口關税、消費税、資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進項税額以及相應的教育費附加等應計入存貨採購成本的税費。對於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購進存貨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應計入存貨的採購成本中。其他可歸屬於存貨採購成本的費用是指採購成本中除上述各項以外的可歸屬於存貨採購的費用,如在存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倉儲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採購成本的核算與賬務處理(一)採購物資發生損失處理
1.採購過程中發生合理損耗合理損耗即正常損耗,指標的物正常磨損、揮發、氧化。“合理損耗”包括原材料、產成品等損耗。並無具體比例規定,具體損耗量由各個企業根據日常盤點確定,同一種存貨由於各個企業保管條件不同,合理損耗量也不同,但是合理損耗的量不能超過行業接受範圍。存貨採購過程中的合理損耗價款應該計入存貨成本,進項税額正常抵扣。按照新準則,對於商品流通企業購貨途中的合理損耗也應計入存貨成本,不再計入當期損益。一般工業企業購入存貨,根據企業存貨的具體核算方法不同,核算過程有所不同,但存在均隨同原材料結轉到產品成本中。具體分為:當企業採用實際成本法核算時,計入“原材料”科目。當企業採用計劃成本法核算時,合理損耗部分計入“材料採購”科目,計劃成本法下由於“原材料”科目核算的是計劃單位成本乘以實際入庫數量,所以“原材料”科目中不含合理損耗部分,入庫時最終是將合理損耗部分計入了“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非正常損失的處理企業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除合理損耗之外的物資毀損、短缺等,價款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但對應增值税進項税額部分不允許抵扣。
(1)可以從供應單位、外部運輸機構等收回的物資短缺或其他賠款,應衝減物資的採購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災害發生的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不得增加物資的採購成本,應暫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進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後分別處理,或結轉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或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或計入“管理費用”科目等。《增值税暫行條例》對正常損失與非正常損失做出了修訂。所謂正常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損失。比如:散裝貨物由於氣温、乾濕度的變化而發生的自然損耗;商業零售企業在差錯率以內的短款;工業企業的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定額以內的損耗;因市場原因導致存貨減值造成的損失(需要申報)等。所謂非正常損失是指正常損失之外的損失,《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正常損失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取消了自然災害損失和其它非正常損失。
3.固定資產非正常損失税法規定:外購的固定資產在已抵扣進項税額後,又被用於非增值税應税項目、免徵增值税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不包括同時用於不免税的應税項目)或發生非正常損失,應當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税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税額=固定資產淨值×適用税率(固定資產淨值是指納税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後計算的固定資產淨值)(二)暫估入賬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憑證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税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並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憑證並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税的進項税額暫估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取得相關增值税扣税憑證並經認證後,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額,借記“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暫估入賬的目的有二,一是保持會計核算的準確性,體現權責發生制原則。無論後期是否需要調整應納税所得額,都需要進行暫估入庫。二是保證費用能夠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沒有暫估入賬,費用發生當年不能列支,而取得發票時,已經成為下一年度,跨年度費用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