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傻傻的抱着國際法,而不是依據我國的《對外關係法》查處日本排放核廢水?_風聞
CCST控股-07-08 18:36



.
這段時間,日本一意孤行要將福島133萬噸核廢水排入大海,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反對,日本國內的反對聲音也十分強烈。日本北海道漁業協同組合聯合會會長阿部國雄向日本經濟產業相西村康稔提交文件,明確反對核污水排海。該文件內容明確提到,日本政府在沒有徵得漁業人士及廣大民眾的理解前,絕對不能將核污水排入大海。此外,福島縣民眾也召開會議,參加者針對日本政府計劃在今年夏天正式向大海排放核污水一事表達強烈不滿。
.
令人可笑的是,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已於7月7日把福島核污水排海設施驗收“合格證”交付給東京電力公司,預計8月份開始排放,而日本核廢水的最大受害國——中國的一些專家教授還木然不覺,仍躲在空調房裏坐而論道,一本正經的在研討:1、日本排放核廢水入海是否違反國際法?2、國際法能否阻止日本的一意孤行?3、採用國際法處罰日本,面臨哪些困難?4、如果無法阻止,我們又該如何應對?5、制裁日本的最好措施,應該是禁止進口日本水產品、水果和蔬菜……看了這些所謂專家教授爭論的問題,讓我失望到極點,中國的專家教授就這水平,實乃國之不幸,如果他們的意見能夠影響國家決策的話,中國危矣!明明中國版的《對外關係法》已經出台,為什麼我們還要自縛手腳、傻傻的抱着國際法、而不是依據我國的《對外關係法》來查處日本排放核廢水的罪惡行徑?
.
中國是海洋大國,東部沿海的民眾以大海為生,靠海吃海,大海就是他們的命根子。日本排放福島核廢水後,我國沿海民眾首當其衝,成為最大受害者,以後恐怕連吃飯生存都成問題。為此,我一再奔走呼喊:日本排放核廢水入海,在客觀上侵害了中國人民的正當權益,我們有權依據《對外關係法》進行查處!要查處,就必須動真格,不能玩虛的。光輿論譴責、禁止進口日本的海產品、蔬菜和水果是不夠的,那是隔靴搔癢,幾乎沒什麼卵用!我認為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像美國“老師”當年抓捕孟晚舟那樣,一旦日本啓動核廢水排放入海,侵害了中國人民的正當權益,我們就依據《對外關係法》,全球通緝抓捕日本的原子能機構負責人、東京電力公司的大股東和高管!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不就是這麼幹的嗎?這些年,由於世界實力格局的調整,美西方國家難以在既有的國際法律秩序中獲得符合他們的利益,於是改變處理國際關係的方式,想法設法削弱國際法的作用,挖空心思增強國內法的替代功能,對外搞長臂管轄。既然美西方國家對外可以長臂管轄,為什麼我們就不能?我們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對外關係法》來管教管教小日本!這裏還有一層更深遠的意義,歷史上日本曾對中國犯下滔天罪行,現在又緊跟美國成為亞洲最反華的首要分子,緊緊抓住日本向大海排放核廢水的違法行為窮追猛打,既可以對日本進行歷史清算,又能讓日本的國家形象掃地、人設崩塌,此乃天助我也,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抓不住,最後付之東流,那就是中華民族的罪人!
.
日本是二戰的戰敗國,當年日本夥同德國和意大利三個國家共同發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造成了億萬生靈慘遭塗炭的嚴重後果。這麼多年過去了,日本不僅沒有悔罪,現如今更是膽大妄為,竟然向大海偷排核廢水,等於是向全世界發動核攻擊,斷人子,絕人孫,我們必須以牙還牙,加倍報復!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個遭受原子彈轟炸的國家,可以説為戰爭付出了慘重代價。看來今天的小日本皮癢了,活膩了,好了瘡疤忘了疼了,想第二次吃核蛋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