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八角籠中》到《吉林浮橋》,來自底層思維與聖人邏輯間的小小碰撞_風聞
郭德鹏不会说相声-07-09 22:17
最近剛和我“賣魚的侄子”與“待業的碼農老舅”組團去看了王寶強的《八角籠中》,整部電影感覺中規中矩,説不上多麼炸裂,但也稱得上好看。
只不過在看的時候很多鏡頭給了濃濃的既視感與違和感,既視感來源於寶強的搏擊俱樂部剛火就被人爆出來讓一幫孩子打拳,畫面極其慘烈,屬於能讓聖人們看完立地高潮的偷拍畫面。隨後而來的就是謾罵與職責,王寶強也順理成章的成為了“拐騙未成年孩子打黑拳的殘忍畜生老闆”。而違和感來自於王寶強開着那輛破桑塔納回拳館時遭遇一幫記着圍追堵截,這就很出戏了,這年頭哪還有記者如此敬業的下現場啊,不都是坐在辦公室裏吹着空調轉發的“標題流”記者嗎?
而最後王寶強“擺平”這幫網絡聖人的方式也很諷刺,在此我就不劇透了,大夥可以去影院看看。我只能説,這年頭解決這類事難道只能靠魔法來打敗魔法嗎?

言歸正傳,當我看完電影回到家就正好刷到《吉林浮橋》這條熱搜,通篇看完我DNA都動了,作為曾經走街串巷在馬路邊混飯吃的我來説,整篇文章的風格太熟悉了,我以前和別人發生衝突之後跟公檢法打交道,用的就是這套説辭,不能説大相徑庭吧,也可以説時一模一樣。套路基本上就是“快來看啊,有黑惡勢力來欺負人啦,有沒有人管啊”,裝無辜,裝純情,是他先動的手~當然,對方的套路也是如此。兩個弱小無助的小可憐在馬路邊打的血花四濺,然後互相表示自己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啊。
呵呵呵河
作為街邊混飯吃的人,裝無辜博同情是基本操作,下面我就剖析一下這位“受害者”的話術方法,至於對錯,諸位自行探討。
首先事情的起因,**這座浮橋是2014年建,總投入超過13萬。**而回收成本的方式是過橋費,價格則是“一到十元不等”,後面還加了一句沒有硬性規定,附近熟悉的村民不用給我們錢。
好,這些事乍一看沒有問題,一個熱心為民的普通村民的人設立起來了。畢竟2014年的13萬可不是個小數字,在二線城市交個首付都沒問題。
而隨後的轉折點則是當地水利部門以非法搭建橋樑為由開始罰款,一年罰一萬,而我們這位村民為了周邊的老百姓方面,認罰,連續交了3年的罰款,直到2018年他想交這個錢水利部門也不要了,執意要拆橋。這位村民還補了一句“這橋是我們自己拆的”、
等拆完橋後的四個月,這位村民的“一家子”全被當地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罪”被起訴。
事已至此,是不是覺得這位村民特別委屈?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屍骸?甚至我們的“羅翔老師”都特意站出來替這位村民鳴不平。哇,一時間一位聖人的聖光正在冉冉升起,好靚,啊不是,好亮啊
但是!當咱們細細的分析一下,就會發現這套説辭的詭譎之處。這座橋從14年開始到18年結束,總共花了16萬。而建橋的那位村民並不是當地富户,打頭的只是一位普通的“人民教師”。並且這座橋之所以被拆除並不是交不起“罰款”,而是想交,當地的水利部門也不收了。還在四個月以後把這“一家子十幾口人”一起送到了警局,送上了法院。一審與二審定的罪名都是“尋隙滋事”
也就是説,這一座價值16萬元人民幣的浮橋牽連了一個十幾口人的家族,一個水利局,一個警察局還有兩個法院。
哇哦哇哦,你品,你細品。
首先,一座浮橋為什麼能讓十幾口人進去呢?那我只能説,這座浮橋的運營是這個家族一起在做,而浮橋的成本16萬,應該也是這個家族集體在分攤。
**這個家族把這渡口修了一座浮橋收過橋費,收費的模式“沒有硬性規定”,那麼這座橋的收支到底是多少呢?能不能頂着每年一萬的罰金收回本?**我只能説,備不住這個家族十幾口人都是大聖人呢,賠錢也要造福鄉里鄉親。
**可假如你是個外鄉人想要過這座橋,人家張嘴就找你要100,請問你有選擇的權利嗎?**要是上橋之前問還好,大不了咱繞道。可要是上了橋之後再要,你能不給嗎?
當然,咱們的羅翔老師給出了個聖人言論“過橋繳費純屬自願,就不可能屬於強拿硬要,無強無硬,資源繳費何罪之有”
我看到這段都樂出來了,真要是按照羅翔老師的話來做,這世界早就大踏步的走向共產主義了。小至雪糕刺客,大至美國霸權,美名其曰都給了你選擇的權利。而實際上一幫社畜連“自願加班”都沒資格“不自願”,等輪到交錢的時候我就能“自願”了?

我想問問諸位,這年頭誰樂意“自願繳費”?
我估計可能羅翔老師沒聽過評書的那句“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打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好了,這位村民及背後家族咱們剖析完了,再來看看此事的大反派“官方部門”。
我只能説這水利局也很符合刻板印象**“每年收罰款,但是修橋我不管”**,這點讓我想到了以前看的一部羅晉主演的電視劇《江山如此多嬌》。一位扶貧幹部想修繕當地的小學,讓孩子們別“露天上課”,可經費申報上去就了無音訊,最後扶貧幹部一怒之下挪用了其它項目的剩餘資金修了學校。結果呢?申報經費反應慢,行政處罰可下的快,學校剛修好就一個記大過。就連電視劇都知道某些部門“要錢難,挨罰快”,只能説藝術來源於生活
套在這件吉林浮橋的事件上,如果水利局在罰款的同時能儘快的給當地村民搭好一座真正的橋呢,這件事還會出嗎?
至於警察與法院,我只能説,為了“**一萬塊錢”**鬧到二審,這絕對不是羅翔老師嘴裏説的那麼簡單。因為就這點錢,請羅翔老師聊十分鐘的律師諮詢費都不夠。什麼樣的陰謀論才值一萬塊錢?
現在當我們回顧整個事件,諸位會發現這本質就是一個只價值“16萬元”的案件,卻能鬧得如此撲朔迷離。在微博熱搜都掛了好幾天,説句不好聽的,16萬元人民幣連微博熱搜的最底層都沒資格買到,可是為什麼能上這麼久呢?為什麼能傳播這麼廣泛呢?
其實這個案件的真相特別好解決,讓**一位記者親自到現場轉一圈,沿着河岸走一遍再採訪幾位當地的村民就能真相大白。**可截止目前,各大新聞媒體只是在發表各種文章,貼幾張相片,連一個到現場的都沒有。咱們各大新聞媒體的記者們可真是金貴啊,是因為天太熱出門還得領防暑降温的津貼嗎?
我只能説,還是新聞媒體人最厲害啊,整件事無論是村民,水利局,警察局還是法院,全都是媒體人手裏的棋子。棋手們只需要在屏幕前動動手指,整個棋局的走向就隨他們而動,無數網民的情緒就因他們而變。至於事情的真相?重要嗎?要是直接報道了真相,這件價值十六萬的大事還能在網上這麼火嗎?
最後,咱們説點最直白最老百姓的話,這年頭但凡**與民生沾邊的事,哪一件不需要去實地考察才能得出來真相?**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誰不是隻站在自己有利的一方面説?開山鋪路的有可能是大聖人,也有可能是車匪路霸。而土匪們會説自己是土匪嗎?同樣,每個官員都説自己是為民請命,但實際上他們就算違法亂紀了,會把貪官污吏這四個字寫在自己腦門上嗎?
只依靠片面信息完全不實地調查就敢得出來“對與錯”這種二元對立的結論,這也有好意思説自己“代表公正”?代表的哪門子的公正?

最後的最後,借用《江山如此多嬌》裏的一句台詞來結尾吧
“抹着昂貴的口紅,喊着廉價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