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進行預重整,公司因此前違規事項面臨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10 22:45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7月7日晚間,*ST中捷公告稱,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申請破產重整的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等相關規定,公司向台州中院提交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
2023年7月7日,公司收到台州中院作出的《決定書》(2023)浙10破申8號,台州中院經審查認為,目前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已構成破產原因。但因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繫上市公司,受理破產重整申請尚需完成一定的條件,在受理條件未完成前,為保障相關工作的推進,維護全體債權人利益,根據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院決定對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預重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本院決定如下:對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預重整,預重整期間為三個月。
*ST中捷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已與相關方進行了溝通,各相關事項正在推進中。公司將繼續積極主動配合法院的相關工作,全力推動預重整工作。
但本次預重整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計劃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進入重整程序,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確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確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ST中捷正面臨投資者的索賠。2023年3月23日,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浙江監管局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2017年6月27日,廣州農商行、華翔投資分別與國通信託簽訂《國通信託·華翔北京貸款單一資金信託合同》、《信託貸款合同》。同日,在未經審議程序的情況下,中捷股份與廣州農商行簽訂《差額補足協議》,約定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廣州農商行在任一信託合同約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額收到信託合同約定的投資本金或收益時,中捷股份應向廣州農商行承擔差額補足義務。
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廣州農商行分別將信託資金15億元、10億元劃轉到國通信託;國通信託分別於同日向華翔投資先後發放信託貸款15億元、10億元。
對於前述對外提供擔保事項,公司未及時披露,也未按規定在2017年半年報至2020年半年報中披露。直至2020年11月6日,在收到廣州農商行要求公司承擔償還責任的函件後,公司才發佈《關於重大事項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事項。
基於此,浙江證監局依法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周海濤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17年6月27日至2020年11月5日期間買入*ST中捷,並在2020年11月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免費報名。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中捷成立於1994年,註冊資本為6.88億元,公司主營業務為工業縫紉機的銷售,主要產品為縫紉機頭、台板及電機,此外還包括縫紉機零件、外購件及鑄件的銷售。
業績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該公司營收約2.05億元,同比減少32.6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90萬元,同比減少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