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衙門前自殺,皇帝震怒,告御狀為何要付出這等代價?_風聞
浩然文史-浩然文史官方账号-全博士团队创办的文史科普自媒体07-10 08:53

看《神探狄仁傑》《包青天》和《洗冤錄》等古代懸疑劇,最大快人心的時候就是主角撥開層層迷霧,揪出幕後兇手時。但是,真實的歷史上並沒有多少包青天,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冤案,唯有從制度上入手。在清代,就有這樣一種供百姓洗刷冤屈的途徑,它的正式名稱叫“京控”,民間則習慣稱為“告御狀”。
一、什麼是京控?
嘉慶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凌晨,北京刑部衙門的門吏早早地打開了衙門的大門,與以往不同的是,當大門打開時,一股濃烈的血腥味撲鼻而來。趁着朦朧的晨光,他發現了血腥味的源頭,一具冰冷的屍體,直挺挺地躺在衙門口,屍體的下面是大片血跡。
刑部乃天下刑典重地,更何況這可是在天子腳下,首善之區,難道還有人敢在刑部大門前行兇不成?畢竟是在刑部混飯吃的人,門吏壯着膽子靠近屍體,並在屍體身上發現了一封訴冤狀,門吏這才反應過來,原來這人是來“京控”的。京控的人他見的不少,但以如此激烈的方式來京控的,他是第一次見。
很快這個消息就不脛而走,上達天聽,皇帝龍顏大怒,命令刑部徹查此事,務必使冤屈昭告天下,不使一人蒙冤。皇帝都如此重視,下面的官員也不敢輕視,整個國家機器瞬間運轉了起來,隨着案情的深入,越來越多駭人聽聞的細節被披露了出來……
讓我們暫停一下這個發生在將近兩百年前的故事,來了解一下什麼叫京控。大家一定看過由周星馳主演的《九品芝麻官》,在這部電影中,包龍星(周星馳飾)為了替戚秦氏(張敏飾)洗刷冤屈,在求助自己老爹的朋友無果後,決定上京告御狀,卻沒想到被困妓院,並在此遇到了當朝皇帝。

包龍星與皇帝相遇
包龍星的“告御狀”就是我們所説的京控。控,乃是控訴的意思,京控就是赴京控訴,是中國古代由來已久的一種制度。早在周朝就有這種制度的雛形。《周禮·秋官》記載:“以肺石達窮民,凡遠近煢獨老幼之慾有復於上,而其長弗達者,立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告於上而罪其長。”周代為了聽取百姓的冤屈,特別設立了肺石,所謂的肺石,就是赤紅色的石頭,古人的用意就是使申訴的百姓“赤心不可妄告”。
除此之外,周朝還設立了“路鼓之制”。《周禮·夏官》載:“建路鼓於大寢之門外而掌其政,以待達窮者與遽令,聞鼓聲則速逆御僕與御庶子。”周朝的官員聞鼓聲則要聽取百姓的冤屈。
“肺石之辭”與“路鼓之制”的精神內核被後世的封建王朝所繼承,歷朝歷代都曾經設立過類似的機構,供底層百姓訴説冤屈,也就是電視劇中經常出現的“告御狀”。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一種制度呢?公正的司法系統是古代乃至現今整個社會都在追求的一種理想境界,但是就算是司法系統遠比古代更加先進的今天,都不能保證絕對的司法公正,更何況是倡導“人治”的古代。皇帝是站在整個國家權力頂端的人物,他的手上掌握着最高權力,當百姓遇到冤屈時,自然而然就會把皇帝視為“最後的青天”,而皇帝自稱授命於天,乃是生民之父,有絕對的責任要對天下百姓負責。因此,皇權專制的內在邏輯性和古代無法保證絕對司法公正的客觀條件促使了“告御狀”這種制度的誕生。
在清代,京控制度醖釀於清初,在乾隆時期基本形成,而在嘉慶朝定型。嘉慶即位後,為了彰顯愛民如子,特開京控大門。《清史稿·刑法志》中對“京控”有着詳細的記載:“凡審級,直省以州縣正印官為初審。不服,控府、控道、控司、控院,越訴者荅。其有冤抑赴都察院、通政司或步軍統領衙門呈訴者,名曰京控。”由此可知,清代要申訴的百姓必須得層層申訴,若是冤屈依舊不得昭雪,才能最終上達天聽,如果越級控訴,是要遭受懲罰的。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還有一種叫“叩閽”的告御狀方式。叩閽和京控有什麼區別呢?二者在本質上其實都屬於“告御狀”,只不過方式有所不同而已。《清史稿》中規定京控是要到京城指定的地點去控訴,而“叩閽”的要求則沒那麼嚴格。《清史稿》載:“其投廳擊鼓,或遇乘輿出郊,迎架申訴者,名叩閽。”叩閽的地點可以發生在皇帝外出巡遊、狩獵的路上,而京控則不能。
按照這種定義,《九品芝麻官》中包龍星的本意是想上京城京控的,沒想到半路上在妓院碰到了皇帝,那麼他這種行為就不應該叫“京控”了,而應該叫“叩閽”。由周星馳出演的另一部電影《審死官》中,同樣是為了洗刷冤屈,宋士傑(周星馳飾)一直鬧到了巡撫那裏,若是巡撫都解決不了,估計宋士傑下一步就要赴京控訴了。

攔街告御狀
二、洗刷冤屈的途徑
瞭解完京控究竟是什麼之後,讓我們回到嘉慶二十五年那個離奇的案子。為什麼説這個案子離奇呢?為什麼這個人要用如此激烈的方式來洗刷自己的冤情呢?事情還得回到最初。
嘉慶年間,安徽涇縣有兩姓人家,一家姓徐,一家姓章。涇縣地狹人多,居民之間經常會爆發衝突,因此當地的健訟之風常常讓地方官頭痛不已。徐、章兩家就曾經爆發過沖突,向來就有宿仇。但這個案子的緣起並不是兩家的衝突,但是兩家的衝突卻增加了這件案子的複雜性。

現在的安徽涇縣
故事得從一個名叫徐飛隴的人離奇死亡説起。這日,涇縣知縣清寧接到報案,稱在涇縣一個叫八門口的地方發生了命案,清代律例規定,一縣發生命案,知縣必須親自到場勘察和驗屍。案發後清寧立即趕赴現場,並將屍體、物證和人證(一個名叫李象的嫌疑人)帶回了衙門。

影視劇中知縣審理案件
清寧在處理該案時犯了多個錯誤,導致一審時做出了錯誤的判斷。首先因為知識上的缺陷,清寧在驗屍的過程中並沒有發現徐飛隴的真正死因,在審訊的過程中他又嚴刑逼供人證李象,但李象有意混淆案件,捏造謊言迷惑了清寧。事後清寧又讓具有重大嫌疑的李象潛逃浙江。在一系列錯誤的勘察之後,清寧得出徐飛隴乃是在與他人鬥毆時被人打死,並移屍到了八門口。
這樣的結果讓堅信徐飛隴是被章姓人殺害的徐氏族人十分不滿。不巧的是,當時涇縣衙門有衙吏為了謀利而教唆李象之子李筍誣告説是章姓八人毆打徐飛隴,導致徐飛隴死亡。這一下就把矛頭指向了本來就與徐姓有仇的章姓。後來清寧再度審問李象,李象又慌供那天晚上看見了徐氏族人,這直接導致之後的二審、三審中徐氏族人慘遭懷疑並被迫害。

對判決結果不滿的徐氏族人於是先後赴安徽的臬司、巡撫衙門上控。巡撫胡克家等官員在重審此案時,意外發現李象在潛逃時曾受到徐氏家族的資助,再加上李象之前的供詞,這更讓人懷疑此事本就是徐氏族人所為,現在只不過想將此事賴給章姓,一來逃脱罪責,二來牟取私利。

《審死官》中的巡撫
在這樣的辦案思路下,負責此案的官員改變審訊方向,反而對徐氏族人嚴刑逼供,企圖從中獲取真相,但儘管受到了酷刑,徐氏族人依然拒不承認徐飛隴的死乃是本族人所為。
嘉慶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徐飛隴之子徐榮生、徐芝生相繼進京京控,步軍統領衙門在收到京控後兩次將此案發回了安徽,交到了繼任安徽巡撫康紹鏞手上。安徽巡撫雖然換了,但之前負責此案的官員現在依然負責此案,他們認定此事乃是徐氏族人所為,於是加大了對徐氏族人的審訊力度。

影視劇中的步軍統領衙門
此次審訊,手段極為殘酷,嚴刑逼供長達五十餘日,不僅將徐飛隴其妻收監關押,還對徐飛隴的眾多子侄施以跪鏈、上枷、提耳等刑,導致多人殘廢。有的徐氏族人實在撐不住了便假託承認,在公堂審訊時又矢口否認。整個徐氏一族危在旦夕,在這種形勢下,徐氏族人徐麟生身懷冤狀,慨然自戕於刑部衙門前,他企圖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洗刷自己家族的冤屈。
直到徐氏族人徐麟生自戕於刑部衙門前,惹得龍顏震怒,清廷這才意識到這件案件的不尋常之處。新即位的道光帝着令兩廣總督親審此案,待兩廣總督親自處理此案並公佈答案時,案情卻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殺害徐飛隴的兇手既不是徐氏族人,也不是章姓族人,而是與此案關係極大的李象!

影視劇中的道光帝
原來那晚徐飛隴路過李象家,被李象誤認為賊人慘遭其殺害,事後李象為了逃避罪責,在審訊時肆意捏造謊言,將矛盾轉移到了徐、章二姓之間的紛爭上。最後不僅李象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上到安徽巡撫,下到涇縣教唆他人的衙吏,都受到了懲處,這場長達五年的冤案終於昭雪!
三、代價昂貴的京控
該案雖然已經沉澱了將近兩百年,但是當我們重讀此案時依然感到了案件的曲折而帶來的憤慨。這起案件的審結,京控制度無疑發揮了其價值,徐氏家族得以昭雪,真兇也終於伏法。但是當我們將目光轉向昭雪的過程時,卻不得不感慨一句:這樣的昭雪代價是不是太大了?
我們暫且不談徐麟生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換來了真相,單論五年內徐氏族人的四次上訴,其中所花費的鉅額銀兩就令人嘖舌,更不要説在這個過程中那些慘遭迫害的徐氏族人了。這個案件若是攤到一個普通人家身上,昂貴的費用又怎麼會給他們昭雪的機會?
因此,京控雖然在中國古代給予了底層人們洗刷冤屈的機會,但是因為中國古代司法系統固有的缺陷,常常導致京控制度不僅效率低下,而且代價過於昂貴。中國古代司法系統最大的缺陷莫過於底層司法資源缺失,地方官員司法水平和能力不足。在徐飛隴一案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審、二審的官員並非貪贓枉法,草菅人命之徒,由於司法能力不足,一開始辦案思路就受到誤導,導致他們無法得出真相。在具體的審案過程中,官員濫用酷刑,在第二次、第三次京控之後,案子居然又發回原班官員手上,而沒有采取回避制度,這就使案件陷入了一種死循環之中。以上所述都是清代司法系統的缺點,這些缺點導致京控制度的理想效果和實際效果相差懸殊,讓原本便民利民的京控制度不僅效率低下,而且代價極其昂貴!

文史君説
在徐飛隴一案中,徐氏族人為了洗刷冤情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從而暴露出了古代京控制度的價值和缺陷。追求司法公正是古今中外社會都在追求的理想境界,時代在進步,絕對的司法公正或許並不存在,但是通過制度的完善,教育的普及,或許終有一天法制的陽光會驅散社會上所有的陰霾。
參考文獻
李典蓉:《清朝京控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石怡、羅冬陽:《昂貴的京控——嘉慶朝徐姓自戕案分析》,《西南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
丁傑:《清代京控制度研究》,煙台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8年。
(作者:浩然文史·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