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數次延期回覆年報問詢函,公司信披違規面臨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11 22:14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楊洋 編|深海
7月11日晚間,ST海越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公函【2023】0564號)《關於海越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於10個交易日內披露對《問詢函》的回覆。
截至目前,由於《問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要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公司無法在預定的時間內予以回覆。為保證回覆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擬延期5個交易日披露對《問詢函》的回覆。
雷達財經注意到,在此次延期前,ST海越此前還曾4次發佈延期回覆公告。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提及,年報及公告顯示,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通過供應商轉移資金至關聯方的情形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累計發生額5.54億元,期末餘額3.56億元,截至年報披露日已收回全部資金佔用款項,年審會計師因該事項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對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補充披露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相關情況,包括相關交易背景、合同訂立情況、實際資金佔用方、佔用方與公司之間的關聯關係、佔用發生時間、償還時間、佔用形式等,並説明相關內部審批決策情況和具體責任人。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2年11月11日,ST海越及相關責任人曾收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證監會依法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邱國良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周勇,時任董事邢喜紅、王侃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造成股民的損失,股民依法可以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過,並在2021年4月29日收盤時持有ST海越的受損股民可以報名參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海越成立於1993年,註冊資本為4.68億元,公司的主營業務為汽柴油、液化氣的倉儲、批發和零售,大宗商品貿易業務,化工品進出口業務;股權投資和物業租賃;各類油品和液體化學品的碼頭裝卸,倉儲以及貿易等業務。
業績方面,2023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6.18億元,同比下降53.27%;歸母淨利潤1679.06萬元,同比下降1.81%;扣非淨利潤1414.06萬元,同比增長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