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動力有關責任人被上交所公開譴責,公司還面臨投資者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11 21:51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7月10日,據媒體報道,航天動力因財務數據造假引發的虛假陳述案件被法院立案受理。
雷達財經注意到,7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發布關於向陝西航天動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責任人公告送達紀律處分意向書的通知。
其中,附件關於對航天動力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意向書指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35號)(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查明的事實,陝西航天動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動力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2016年至2020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航天動力為迅速扭轉業績下滑趨勢,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達到股東考核要求,經總經理辦公會決策後於2016年以貿易方式參與隋田力專網通信業務。
經查,航天動力於2016年以貿易方式參與隋田力專網通訊業務。2016年至2020年,航天動力及其子公司陝西航天動力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節能)開展的智能數據模塊業務屬於專網通信貿易業務,該項業務屬於隋田力專網通信自循環業務的一個環節。
證監會指出,航天動力開展的專網通信貿易業務,相關交易均為虛假、不具有業務實質,虛增收入、利潤,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2016年至2020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2020年臨時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二是2020年臨時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7月18日,航天動力披露的《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的回覆公告》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供應商和交易定價來源於隋田力安排指定,以及航天動力未對全部交易進行現場驗收等情況。航天動力2020年披露的臨時公告存在虛假記載。
意向書指出,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擬提請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6.2條、第16.3條、第16.4條的規定,對陝西航天動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郭新峯,時任副總經理、工程開發中心副主任、航天節能總經理韓衞釗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時任董事、總經理郭新峯10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對此,餘君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2日期間買入航天動力,並在2022年8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資料顯示,航天動力成立於1999年,位於陝西省西安市,註冊資本6.38億元,公司主要從事泵及泵系統、液力傳動系統、流體計量系統、化工生物裝備的研發、生產、銷售以及工程項目的承攬,業務涉及石油化工、冶金、電力、能源、水利、礦山、林業、消防、交通等多個行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