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計劃”真的有用嗎?_風聞
新音乐产业观察-新音乐产业观察官方账号-服务音乐产业,弘扬正能量07-1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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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欣斯基
2014年,剛被阿里收購的蝦米音樂推出“尋光計劃”第一季,開創平台“原創音樂人扶持計劃”(以下簡稱“音樂人計劃”)之先河。那一年,網易雲音樂剛上線不久;QQ音樂、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尚未整合融入TME;蘋果音樂和抖音還未正式上線。

九年後的今天,在互聯網上,“音樂人計劃”已經屢見不鮮,平台間原創內容競爭已進入白熱化階段,音樂平台每年都會有新的“計劃”誕生,參加“音樂人計劃”已經被獨立音樂人們默認為“必經之路”。
這些“音樂人計劃”真的有幫助到音樂人嗎?音樂人們對這些“扶持計劃”到底怎麼看?音樂人們想要得到怎樣的“扶持”,我們跟幾位年輕的音樂人聊了聊。
A
一場版權換推廣的“遊戲”
音樂人“投稿”,平台以某種形式進行篩選後加以包裝並宣推,這是音樂人計劃的基本形態,如今平台以合集形式推廣的音樂人作品,可以説都是當年蝦米音樂《尋光集》的延續。

本質上説,這是一場版權換推廣的“遊戲”, 平台需要版權,音樂人需要推廣,雙方一拍即可。獨立音樂人、未子巳樂隊主唱鄭弋戈介紹,以他參加過的“某計劃”為例,音樂人提供參與創作作品的詞曲版權,負責演唱;平台方負責提供製作成本以及一定流量的扶持。
提供製作及流量方面的支持,是各類“計劃”中平台方付出的核心資源,也是獨立音樂人、尤其是新生代音樂人迫切期待的資源。“賣版權是很心疼的,畢竟價格也高不,但是總比作品發黴發爛要好。用心做出來的音樂首先要被人聽到才能證明這些作品存在過。”獨立音樂人HAO付豪説。
其實,“音樂人計劃“這種模式,和從前的唱片公司簽約歌手,培養新人的機制非常類似。唱片公司簽約包裝新人,為新人做企劃、製作專輯,做宣傳和發行,讓新人通過大眾媒體曝光,作品被樂迷收聽、購買、喜愛,最終形成粉絲圈。而新人的歌曲版權及其他商業權益,歸屬於公司。

當然,平台和唱片公司也有不同。一位音樂行業資深人士介紹説,和唱片公司比,平台掌握了大數據和算法。它(指平台)有兩個拳頭,數據(電腦)和經驗(人腦),二者有互補性,維繫着平台音樂生態的平衡,避免同質化的內容氾濫。
“現在音樂平台都是算法,有流量的作品會被越來越多的推送給聽眾,真正的剛起步或者一首沒有流量扶持的作品即便音樂再好也不可能被聽到,因為系統就根本不會把作品推到任何人的耳機裏。”HAO付豪説,“所以參加一些企劃或者平台的原創計劃可能是最好的一個途徑了,能獲得扶持和曝光。”
B
“音樂人計劃”推不出好歌?
從《尋光集》到現在,每年音樂平台的“音樂人計劃”都會推出不少經過“扶持”的原創作品,但這麼多年來,從“音樂人計劃”中脱穎而出的“好歌”屈指可數。
有業內人士認為,“音樂人計劃”的價值是“推新”,而非“擇優”。“音樂人扶持計劃是UGC時代的產物,每年入駐平台的音樂人越來越多,‘音樂人計劃’扮演的是‘篩選’的角色,同時也吸引更多音樂人入駐和合作。”
在跟音樂人們的交流中,我們發現,音樂人們寄望於“音樂人計劃”能挖掘好音樂,但同時也心存疑慮。
獨立音樂人禾呈禾認為:“我覺得通過這種計劃是能推出好作品的。因為現在主流的歌曲大多是短視頻平台的口水歌,一般不是真正優秀的音樂作品。音樂人扶持計劃有助於讓真正優秀的有音樂性的作品走進大眾的視野。”
但鄭弋戈對“原創音樂人計劃”這種模式能推出好作品表示懷疑,“我個人對於這種模式(原創音樂人計劃)推出的‘好作品’並不認同。”在鄭弋戈看來,好作品是有足夠的藝術性的音樂作品,而市場認可的好作品大多數都是“下沉作品”,這些作品可以為平台帶來利益,但是藝術和市場是對立的。

面對質疑,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項目也有自己的業績壓力,比如要出爆款歌。更重要的是,現在很難出現一首歌大家都認可的情況。“作品的好壞,藝術和商業的爭論這些,還是交給市場、交給時間。我們要做的是往前看,繼續努力。”
曾在某音樂流媒體平台工作的李華(化名)認為,各平台的“音樂人計劃”還是推出過不少好作品的,大家覺好作品少,其實也有隱情。
“大數據打破了舊有的秩序,成為音樂人和歌迷的門檻都降低了。人人都可以寫歌,人人都是數據都提供者。原創音樂人,原創作品如雨後春筍,要量就很難保質。市場也一直在細分。回想,這麼多年連頭部音樂人都很難寫出一首大家都喜歡、認可的歌,一般只是自己的粉絲歌迷喜歡就可以了。於是造成一種只有音樂人沒有好作品的印象。‘音樂人計劃’也處在這個環境裏,很難不被影響。”
C
音樂人們需要什麼?
雖有爭議聲,但“音樂人計劃”對大多數音樂人而言依舊充滿吸引力,畢竟,新人、新樂隊的宣傳推廣途徑太少了,參加平台的“音樂人計劃”等於是多了一條路。

HAO付豪説:“沒有短視頻或者線下導流,就不可能有人聽到你的作品,所以我們樂隊最近也報名了幾個音樂平台的企劃項目和原創計劃。”
而在禾呈禾看來,問題在於“扶持力度還不夠大”:“我認為可以加大技術投入,利用平台算法增加播放量。增加審核團隊,評判音樂人的能力,扶持優秀的有技術的音樂人。也可以多開設專欄,投送優秀的原創音樂。”
獨立音樂人孟梓也認可“音樂人計劃”存在的意義,只是,“音樂人計劃”不光要從財力和資源上加大對原創音樂的幫助,平台也要優化算法,“使我們的作品直奔目標用户。”
除了流量和收益,音樂人們也需要專業培訓,從而提高業務能力。獨立音樂人葉爾納説:“希望能夠增加的環節就是音樂課程,無論是音樂方面,或是市場商業方面,都能對音樂人進行教育,因為有些音樂人在面對公司給出的合約之後,大部分都是看不懂,或者是完全不相信,希望能對這個環節也有一定的科普教育。”

“從功能上説,音樂人計劃上就是互聯網時代的A&R(artist and repertoire,藝人挖掘和儲備)”,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而且,在卧室音樂人越來越多的當下,音樂人更需要音樂人計劃的扶持。但重要的不是計劃,而是基於音樂人需求提供系統性的服務。”
無論如何,對於音樂人來説,最看重的是“音樂”二字,他們希望音樂平台可以把音樂放在第一併且想辦法讓音樂市場更多元。HAO付豪説:“現在的信息這麼爆炸,每天打開短視頻和音樂平台鋪天蓋地推送過來的內容都已經過量了。這跟柏拉圖的巖洞理論一樣的,一輩子只在洞裏看影子就沒人再去找不一樣的音樂了。所以希望越來越多‘小眾’和不一樣的嘗試的原創計劃和企劃可以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