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華儀股民索賠案開庭,部分高管和中介被追加為被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12 12:05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錢雯雯 編|深海
“今天我們在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ST華儀作為示範案件進行開庭,追加了部分高管和中介作為被告。”7月12日,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有投資者*ST華儀股票受損的投資者仍可參與維權。
此前在今年4月3日,*ST華儀曾披露《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新增投資者訴訟的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於近日收到了浙江省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浙03民初209號傳票和《民事起訴狀》等訴訟材料,新增涉及10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對被告華儀電氣、華儀集團有限公司、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陳道榮和陳孟列提起訴訟,原告訴請判令華儀電氣賠償原告投資損失,涉案金額合計達1517.38萬元;判令其他被告對被告華儀電氣的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判令被告承擔案件訴訟費用等。
訴訟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為:2019年11月25日,被告發布了《關於公司違規擔保、資金佔用等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73),自行披露了被告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的情形。
2021年6月8日,被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上述處罰決定書,被告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及未披露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情況。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因為未能勤勉盡責,先後被浙江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鑑於被告嚴重違反有關法律,使原告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故向法院提起訴訟。
另外6月12日晚間,*ST華儀公告稱,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計收到30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案件合計涉訴金額為2187.66萬元,目前均尚未開庭審理,未產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間買入,且在2019年11月24日收盤時仍持有*ST華儀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華儀成立於1998年,位於浙江省温州市,於2000年11月6日在上交所上市。
公司目前主要業務涵蓋輸配電、風電、環保、金融投資四個產業板塊,環保產業目前處於培育當中,金融投資產業業務比重仍然較小,公司當前的收入和效益仍主要來源於輸配電產業和風電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