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與你有那門子關聯_風聞
独钓寒江的江-07-13 15:35
某輿論大V藉助“黃善人的橋”,來兜售“口袋罪”的理論與質疑,引起很多人的共情,紛紛贊同某輿論大V的説辭。
有腦子的人都會發現,有一些事,可以共情。有一些事,決不可以共情,比如,某輿論大V嘴裏的“尋釁滋事罪”。
這事,你怎麼能共情?首先要問的是,“您”尋釁滋事過嗎?“您”尋釁滋事被處理過嗎?“您”準備尋釁滋事嗎?上述問題,“您”回答是肯定的,那麼,就可以理解“您”為什麼支持某輿論大V。
你的回答如果是否定的,那麼,希望你,再接再厲,永遠做個正常的人!
某輿論大V反對尋釁滋事罪,當然有他的道理,那也只是他的道理。
在錘子的眼睛裏,滿世界都是釘子。
在邪教教主的眼睛裏,每一天都是世界末日。
在個別律師的眼睛裏,每一樁案子都是冤假錯案才好。
但是,世界不是這樣子!
你可以不必操心烏克蘭的戰事,正義與非正義都是你酒喝大了之後的吹牛皮。你也可以不關心美國敗登的小兒子在烏克蘭貪污多少錢。但是,那個二狗子,你一定要關心一下。因為,你與你的女朋友在涮着火鍋唱着歌時,你和你女朋友都不認識的二狗子來了,色咪咪地誇你女朋友長得白富美,還要和你女朋友喝交杯酒。你報警,警察説二狗子是尋釁滋事!你回懟警察説某輿論大V反對尋釁滋事?那時的你,會這麼説嗎?
那麼,你和某輿論大V又有哪門子的共情?
人啊,都有腦子,説話時,要記得帶着!
相信吧,這世界,害怕被別人尋釁滋事的人,是大多數!
相信吧,這世界,不願意尋釁滋事的人,是大多數!
相信吧,這世界,敢於尋釁滋事,又不想承擔法律責任的人,是絕對少數!
相信吧,這世界,被尋釁滋事的人與尋釁滋事者,永遠不應該共情。
因為,你又沒有犯罪違法!所以,你沒有資格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