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宇《萬曆十五年》讀後_風聞
东莞环保料刘琅-汉使斩楼兰王,士卒上,道:勿动,汉军至,动则灭国07-13 11:13

《萬曆十五年》中文版的《自序》中寫道:“筆者以為,中國二千年來,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極,這就是一切問題的癥結。寫作本書的目的,也重在説明這一看法。這一看法,在拙著《財政史》(即《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税收》已肇其端。本書力圖使歷史專題的研究大眾化,因而採取了傳記體的鋪敍方式。書中所敍,不妨稱為一個大失敗的總記錄。因為敍及的主要人物,有萬曆皇帝朱翊鈞、大學士張居正、申時行,南京都察院都御史海瑞,薊州總兵官戚繼光,以知府身份掛冠而去的名士李贄,他們或身敗,或名裂,沒有一個人功德圓滿。即便是側面提及的人物,如馮保、高拱、張鯨、鄭貴妃、福王常洵、俞大猷、盧鏜,也統統沒有好結果。這種情形,斷非個人的原因所得以解釋,而是當日的制度已至山窮水盡,上自天子,下至庶民,無不成為犧牲品而遭殃受禍。”從世界史的視野,結合近500年來西方資本主義興起的經驗,探討明亡教訓的是黃仁宇先生。他提出了貨幣理論的視野,從財政國家建設的失敗來探索明代國家能力持續衰弱的原因,並以此追究明亡的教訓,這種看法,當然是突破了歷史上既有的關於明亡的討論。而隨着中國的改革開放,黃先生的著作被大批介紹到國內,這其實不是偶然的,他的研究促使我們注意,我們今天其實也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因為我們面臨着如何打破西方資本集團壟斷世界金融的艱難課題。
黃仁宇教授是當代明代經濟史研究的重鎮,他尤其擅長於明代税制的研究,其作品最有影響的當然是《萬曆十五年》,但學術性最強、用力最深的則是《16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税收》,後者值得專業人士一讀。

儘管黃仁宇的論述可以遭到許多挑戰和質疑,但是,如果我們從他所倡導的“五百年大歷史”的視野去反思,我們就不能不承認,黃仁宇教授有一點是非常深刻的。這就是他率先指出:明朝自始至終都沒有一個比較準確細緻的“國家預算”,因為沒有準確的國家預算,那麼國家實際上就不知道究竟需要多少錢,特別是需要從老百姓那裏拿多少賦貢收多少税,這就是他指出的明朝“税收不能合理化”的真正意思所在。而更為關鍵的是,這樣一來,明朝也就不能在準確的税收基礎上,明白自己要發行多少紙鈔,--既不能少發,但更不能濫發,--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鈔法的穩定,才能建立起獨立自主的貨幣制度、發鈔制度,從財政上説,這樣的國家才能説擁有自己的財政-税收-貨幣體系,它才能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財政國家。
黃仁宇以金融視野出發,更對資本主義體制有着特殊的理解,他説“我所謂資本主義”,“其精義在於負債經營,亦即deficit financing”,而這乃是一句極其到位的話。他這裏沒有説明的僅僅是:所謂國家“負債經營”的制度,在近代以來的西方世界,首先就是戰爭債務體制,正是從國家發行“戰爭債券”為戰爭融資的方式中,才產生出了現代資本主義的金融體制,從而為資本主義體制奠定了“上層建築”。戰爭是現代金融-國債體制發生之最實質的動力,而如果沒有國家以債務的方式來融資,近代以來,非但西方几乎所有的重大經濟和科技創新都會因為資金的缺乏而無法進行,而且兩次世界大戰亦均不可能發生。② 在這個意義上説,黃先生所謂的“債務國家”的作用,則又不能簡單地等同於一般意義上“財政國家”的作用,因為所謂“國債”信用制度的確立,就一國而言,本是一個為民族謀萬世、謀未來,而不是謀“現時”的制度。
黃仁宇關於“債務國家”與“負債經營”、關於從國債制度入手去確立現代國家信用制度的論斷,實際上是結合了西方近代崛起的經驗,但卻又相當完美地解釋了新中國前30年的發展道路。因為新中國所進行的一切重大項目,包括軍事、科技、交通、教育等等,完全都是在資本嚴重匱乏的條件下投資建設的,而新中國之所以能夠完成這樣開天闢地的項目,就是依靠長期的低工資、高就業、高積累、低消費的財政經濟政策。
中國為什麼積貧積弱?很多人以為:中國歷史上一向不重商,由於不重視商人和商業,反而是“重農抑商”,結果商業不發達,所以就不能發展出資本主義。對這種膚淺的觀點,陶希聖先生的著作中早已經徹底批駁過了。黃先生的基本觀點同樣也是説:中國歷史上的商人與生產活動、生產者是完全脱離的,商人有了錢,無非是買地和放貸,而這些都破壞生產和國家税收,正因為商人與生產相脱離,所以國家抑商就是自然和必然的。何況近代以來,更有買辦商人,完全流於替外國資本放債盤剝中國市場和生產者,因此中國要完成工業革命,就非要國家資本、國有企業不可。故而對於這樣不事生產的商人,一定要抑止,否則國家一定會繼續貧困下去。
儘管黃仁宇有國民黨的背景,但若單純地看黃仁宇教授關於明代税收制度的觀點,我們一定會發現他是很有些“左傾”的,其實,對於壯大國家資本、國有企業這一點,國共兩黨的政策區別本來就很小。因此他對中共建政之初,為新中國建設所選擇的道路是很肯定的,他還説:共產黨不僅僅是恢復了基層的小農生產,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孫文主義”,最為關鍵的是,共產黨更建立了牢固的社會組織結構,尤其是把一盤散沙的農民組織起來,把農業剩餘從地主豪商手中奪取,用於國家工業化建設,同時又為新中國培養了大量合格的現代勞動者,工業發展反過來使得過剩農業人口得以充分就業。這是中國國家復興的最大希望。他的名言是:“過去的中國近百年史,過於注意上層結構,很少涉及底層”,而只有共產黨改造和建立了中國的基礎結構。在那個冷戰的時代,黃仁宇能堅持這樣的觀點是非常不容易的。
當然,他的許多具體觀點是值得討論的,比如説,他的核心觀點之一是説:中國國家經濟建設的重心,全在於國家如何才能把商人的資本與勞動和生產結合起來,經濟要發展,沒有勞動者固然不行,沒有資本也不行,而沒有國家把二者結合起來,引導資本不斷投資於勞動,那就更是不行。故黃先生所理解的“社會主義”,其實不過就是“國家資本主義”。中國國家能力衰弱的原因,就是國家無為,他所逐一描述的明代惡政,例如把糧税交由地方豪強,將鹽税交由商人,勞役税收折銀之後,税率又交由地方官員,從來不能固定,表面上國家省事,但實際上必然造就行政的“內卷化”--這些無不證明政府的衰弱和管理上的混亂。
但是,問題在於:國家究竟怎樣才能有為呢?具體説,國家怎樣才能夠改變資本的逐利本性,同時又不斷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創造性,更使得二者結合起來呢?對此,中共早期的回答就是“勞資兩利”的新民主主義的經濟綱領,而黃仁宇當然沒有直接讚美“共同綱領”,而只是歸結為對明代歷史的種種敍述,但是對此綱領,他顯然是十分贊成的。不過,要把資本家與勞動者結合在一起,這需要一個強大的財政國家存在才行,即這樣的國家一方面要向資本家不斷透支信用,一方面又要向勞動者不斷提供福利,方才能兩頭調動積極性、兩面討好。但是,即使美國羅斯福“新政”長期實行造成的教訓,也已經充分證明,這種政策的最終結果,實際上是兩不討好。因為説到底,將資本和勞動結合,這無異於將狼與羊圈養在一起,本來就是很難實行的。
黃教授另外一個基本觀點,就是認為明代的税制很不合理,也就是税收得太少,國税太低,國家面對千百萬無組織之小農徵税,成本太高,結果國家沒有錢;因為國家沒有錢,又不願意通過加強或者增加税收來解決財政問題,而是通過濫發貨幣,以通貨膨脹來掠奪老百姓的財富,結果長此以往,造成了經濟崩潰,從而導致了明朝的瓦解。
黃教授説明朝的税收太低,明朝的低税制太理想化,這當然有一定的道理。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的貧苦農民出身的皇帝,他不但對於官逼民反、苛捐雜税有着切膚之痛,故從明代開國就堅持要少收税,這成為明代的祖制,而且,朱元璋對於商人和商人資本的逐利本性,對於這種本性的難以扭轉,更有着超乎當今經濟學家的直覺,比如他特別注意到,明初的大商人主宰的“牙行”和“錢莊”對於市場的壟斷,迫使一般商人亦不得不接受其壟斷價格,並從他們那裏高息借貸,於是豪商壟斷,非但生產凋敝,連商業和市場也一併凋敝。因此,牙行和壟斷商人作為破壞市場或“反市場”的力量,是明開國後全力打擊的一個重點。這些重視生產、打擊兼併、打擊市場壟斷和金融壟斷的政策,無疑促進了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也為後來的張居正改革提供了基礎。只不過,隨着邊關問題的日益嚴峻,災荒的頻仍,總起來説,明朝的税收是節節上升的,對於壟斷商人,也是不斷放任的,因此,如果説明代經濟的崩潰是由於税收得太少,税制不合理,轉而通過濫發貨幣導致通貨膨脹,造成經濟崩潰,--這起碼是簡單化了。
還有,我們也可以説,黃仁宇先生拿明朝與當時歐洲那些窮兵黷武的民族國家相比較,認為明朝沒有把提高工商業者、資本家的地位放在第一位去考慮,所以明朝作為現代國家來説就是不合格的,在我看來,他的這個觀點起碼更是太簡單化了。
我們前面已經説過,1500年代的歐洲有200個互相殺伐不止的國家,那裏的人民要保命,要免於種族滅絕,就不得不尋找保護,尋找保護就不能不交保護費,而這個保護費,其實也就是歐洲近代意義上的税收。歐洲税收主要用於戰爭的目的,一年滅一國,十年滅一族,戰爭在歐洲是經常性的,所以歐洲自然税多而重。中國固然也重視税收(主要是土地税),但税收主要用於社會目的,特別是救災的目的,儘管中國是個災害頻仍的國家,但災害並不是每年每月每時都發生,所以中國税少而輕,這也就可以理解。還有--為了應付戰爭和擴大戰爭的需要,歐洲的國王不僅僅是要收税,而且還要向大商人借錢,所以歐洲國王和大商人逐漸形成了債務人和債主的關係,最終銀行家會爬在國王和國家的頭上,成為一個跨國的金融集團,這毫不奇怪;而中國的皇帝很少跟商人借錢,所以他也沒有培養一個大商人階級並讓其作自己債主的必要。總起來説,1500年以來歐洲是以戰爭謀發展,而中國是以和平謀發展,發展道路完全不同,所謂“税收”、所謂“通貨膨脹”,這些術語的意義、運用也完全不一樣,不能張冠李戴,更不能以一個模式來批評另外一個模式。
最終我們還可以批評説:黃仁宇先生的“税收太少”的觀點,也不能比較好地解釋明朝瓦解的原因,這是因為:第一,明代的税收政策在張居正之後得到了劇烈的強化,而且我們知道,明代--尤其是後期,國家其實並不缺錢,一個例子就是李自成打進北京城後,在國庫裏發現了大量的高純度白銀--紋銀,以至於李巖不禁要感嘆:崇禎皇帝留着這麼多錢而不願意拿出來救災,這實在是太想不開。我們還知道,李巖之所以造反,就是因為當災荒發生時,他要拿出自己的錢救災,反而被地方官誣為蠱惑人心的“邀名”,結果被抓了起來,山大王紅娘子把他搶出來,他才不得不造反。這個例子説明:明朝中後期以來不是税收不力,而是沒有把税收用在包括救災在內的社會服務、社會救助方面,即明國家將一切委之於市場和社會,國家除了收税之外幾乎毫無作為。國家不是税收不利而是在社會事業方面嚴重缺位,説穿了它是救災不利。如果非要拿今天來比附説明朝的税收制度不合理,不能現代化,也應該是説那個時候它沒有我們今天的轉移支付的財政政策。明國家不是税太輕,而是收了大量的銀子税而沒用在正經地方,從而國家信用的破產助長了國家能力的崩潰。這個就是郭沫若在《甲申三百年祭》中揭示的:明朝國家信用破產的證據是,掠奪的是官家,而救災賑濟的倒是李自成這樣的強盜。郭沫若指出,崇禎九年,武生李璡上書建議富家助賑、富家助餉,結果差一點掉了腦袋,而李巖帶頭放自家糧救災,人卻進了班房--這兩個例子正説明了歷史的諷刺:“官家在徵比蒐括,寇家在散財發粟”,結果人心自然顛倒,國家竟然能夠在災害面前也保持“無為”,自然也就談不上什麼“國家能力”。由此可見郭沫若的眼光比黃仁宇鋭利,如果像黃仁宇那樣,一方面説明朝税收不力,一方面卻讚美張居正的橫徵暴斂為“税收合理化”,豈不是自相矛盾?
黃先生認為明代經濟是自給自足和自我封閉的觀點,恐怕也是不對的。因為他不能解釋明代全國各地都穿棉襖這種簡單的事實,更不能解釋1640年代,為什麼偏偏是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最富裕的受到糧食危機的打擊最沉重這個根本問題,這裏的回答只能是我們上面所説的,恰恰是因為這些地區過於依賴外貿造成的生產的市場化、專業化--特別是糧食生產的市場化,糧食供應的跨區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