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不景氣,裁員減薪,你遇到過哪些噁心人的裁員方式?_風聞
绿云山人-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07-14 09:52
時值年中, 一些不景氣的行業開始了裁員減薪。身邊一個朋友在深圳龍華某頭部服裝企業工作,由於公司業績不好,公司開始了變相裁員。先是以能力不適合本職位為由,要求朋友調崗,簽定調崗合同。朋友一看,這不對,工作都幾年了,這會才説能力與職位不相稱?擺明了就是要趕人嘛!心生警覺之餘,去研究了一下勞動法。這一下發現了公司的陰險,勞動法中有一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不賠償補償金。朋友一旦簽定了減職降薪合同,即等於承認自己的能力與職位不相稱,這樣下一步就是讓他直接走人了,因為你都承認你能力不行,現在給你換了工作,這時再説你工作能力還不行,讓你走不賠錢,這合情合理吧?去仲裁時,公司方也有了合理的理由。在經濟前景不明的時代,用外圍環境不好,誘惑你接受減薪降職,簽定城下之盟。最後再以此為由,麻利的把朋友踢出公司,不付出一分錢,端是打得一手好算盤。朋友以為得悉了公司的陰謀,便沉着應對。不料公司方還有更噁心的,每天變着法子找他聊天,玩起了精神損耗大法,這讓他每天活緊張精神狀態之中,在彼此拉扯一個月之後,他終於堅持不住了,最後接受了拿三分之一賠償離職。他無奈的説,原來律師都已找好了,但實在受不了這種折騰,最後當破財擋災了。我知道後有些震驚,以該企業那光鮮亮麗工業園外表建築,應該是妥妥的時尚行業大廠才對。一般大廠福利不錯,卻沒想到在處理員工離職時,操作卻是如此下作。一個頭部企業,不去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卻剋薄員工的那點離職賠償金,知法犯法鑽空子,這實在讓人大跌眼鏡。並且,以個人得知,該企業的薪酬實際上也並不怎麼高。就員工個人來説,如單身也就罷了,一個人好養活。但在深圳,如果是揹着一個家庭和各種貸款的,那點賠償金就是找到新工作前,在過渡期的救命錢。以朋友的實際收入來説,即使賠償全足,也不到五萬元,對於一個光外觀建設就是億計算的企業來説,不過是九牛一毛。但即使這樣,還這麼用心去壓榨那麼一點剩餘價值。如此操作和吃員工的人血饅頭無異!與此形成鮮明的對比的是,位於東莞大嶺山某外資企業,由於需要搬遷,企業譴散員工,賠償金居然比勞動法規定的還多。任職於該企業的一位親友,在拿到錢之後樂呵呵的陪孩子回老家渡暑假去了。和愁雲慘淡的朋友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得不説,在人性化上面相比,外企要比國內的私企普遍要好上不少。各位觀友們,你們遇到過哪些噁心人的裁員際遇?歡迎評論區分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