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名 非常名”與《金剛經》:破除幻象的智慧_風聞
大地的黎明-07-14 16:57
閒言少敍,開門見山。在《道德經》第一章,老子曾經曰過:
【經文】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jiào)。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註釋】
略
【學習環節】
如前文所述,《道德經》第一章開宗明義提出了提出“道與名”、“無”與“有”、“常無(欲)”與“常有(欲)”三對基本概念,其中顯然第一對概念“道與名”最為重要,是其他兩對概念的前提和基礎。
“名”既然如此重要,可以與“道”並列,今天重點來學習一下“名可名 非常名”。
“名”也就是名字、稱謂的意思,表示人或事物名稱,比如“名詞”。引申一下,也可以指種種概念,“名字”、“名稱”是概念的基礎。甚至可以説,概念就是“名字”、“名稱”。所謂概念的世界就由一堆堆“名字”、“名稱”構成。隨着人類文明的發展,建構的概念世界也越來越豐富多彩,令人目眩神迷。概念與真實經常傻傻分不清,正確區分概念與真實,大概是返回真實的第一步吧。
“名”的特點是可以由人隨便取,還可以隨時改,故説“名可名、非常名”。比如人名一般是爹媽取的,一個人既可以叫“張三”也可以叫“李四”,取決於當時爹媽的心情。“名”還是可以改的,如果“張三”或“李四”長大後對名字不滿意,還可以改叫比如説“王五”(隔壁老王?)。
更極端一點的例子是,我們的祖先當年把“人”成為“人”,把“狗”成為“狗”。如果他們當年把“人”稱為“狗”,把“狗”稱為“人”,那麼今天的“人類”就要寫作“狗類”。雖然我們覺得好笑,但“狗類”們對此是毫無感覺的,仍會自豪的把“狗類”、“狗類”用的震天響。
對於這種魔幻的場景,我只能説,所謂“人”(生物的人、立體有血有肉、能吃能睡能動的人),雖然命名為“人”,但不是字面意義上的“人”,如果只從字面上的“人”來理解,就大錯特錯了。等一等,這樣的語句排列和邏輯,怎麼看起來有點眼熟?大大有名的《金剛經》就有很多類似的表述:“如來所説身相,即非身相”、“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如來説: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等等。
因此“名可名、非常名”可以看作對《金剛經》這一大堆“某某者,即非某某,是名某某”的略説,《金剛經》列出的這一堆“某某者,即非某某,是名某某”,可以看作是對“名可名,非常名”的詳説。《金剛經》是簡稱,全稱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又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金剛經》講的是“能斷金剛”的“般若波羅蜜”。金剛指鑽石,差不多是地球上已知最堅固的東西,經常用來切割其他的東西,比如切玻璃。鑽戒上的鑽石很貴,但人工鑽石很便宜,切玻璃等生產用具用的都是人工鑽石。“般若波羅蜜”特指到彼岸的智慧,中文的“智慧”一詞涵蓋範圍太廣,也包括種種世俗的智慧,意思模糊,故不用“智慧”而用“般若波羅蜜”。《金剛經》用“能斷金剛”(切割鑽石)比喻該經講説的“般若波羅蜜”威力巨大,能摧破一切“概念”(“有為法”)構成的種種幻象。只有破壞了幻象才能露出真諦。
《金剛經》滿篇都是“某某者,即非某某,是名某某”,很明顯這裏面藴含着“能斷金剛”的可以到彼岸的智慧。掌握了“某某者,即非某某,是名某某”,簡單的説明白了就是“名可名、非常名”就可以“能斷金剛”,就是可以切割鑽石,切割世上最硬的東西,切割切割其他所有東西的東西。
而且,名是可以隨時改的,一旦改名,之前的名就不再用了,之前的名作為“有為法”當然符合“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的《金剛經》根本主旨。“金剛”(鑽石)看起來堅硬無比,其實也是有為法,當然也是“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名可名、非常名”果然是微言大義!
《道德經》開宗明義第一章只用“名可名、非常名”六個字就講述了《金剛經》用了一大篇來講的深奧道理,兩者可以互相印證,更加證明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我等中華兒女,幸甚至哉!
以上,聊備此一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