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了!包容審慎,注重發展,解讀中國AIGC新法規_風聞
刘典-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特邀副研究员-07-14 15:31
近日,國家網信辦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公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暫行辦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在此之前,國家網信辦曾起草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稱《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暫行辦法》對《徵求意見稿》的修改非常巨大,主要表現在主管部門、監管思路、平衡發展與安全、境外管理等內容。以下是《暫行辦法》的主要修改內容。
1.《暫行辦法》特別提到**“發展和安全並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尤其是在監管上也要做到“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反映了國家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更加包容的心態和鼓勵發展的態度。**
2.《徵求意見稿》與《暫行辦法》的發佈單位不同。《徵求意見稿》是由國家網信辦起草發佈向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而《暫行辦法》是由網信辦室務會會議審議通過,並經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廣播電視總局同意共同公佈的。
3.《徵求意見稿》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而**《暫行辦法》在文中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
4.《暫行辦法》在使用範圍上,特別規定了“行業組織、企業、教育和科研機構、公共文化機構、有關專業機構等研發、應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未向境內公眾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不適用本辦法的規定。”也就是説,辦法主要是**“對公眾提供服務”的管理**,不包括用於科研、教育、研發等非公開部分。
5.《暫行辦法》與《徵求意見稿》相比,對監管治理的內容相對弱化,而強化和增加了有關鼓勵發展的內容。
6.《暫行辦法》將《徵求意見稿》中有關生成圖片、聲音、視頻等內容侵權的管理部分,修改為要對生成的圖片、視頻等內容進行標識。反映了用硬性監管轉向“包容審慎”的監管思路。但同時也增加了提供者發現違法內容的管理部分,劃清了底線。
7.《徵求意見稿》中監管的主要部門是網信辦,新的《暫行辦法》增加了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管理的部分。
8.《暫行辦法》加強了對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管理。
9.《暫行辦法》增加了境外向境內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國家網信部門應當通知有關機構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予以處置。
10.《暫行辦法》對外商投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明確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以下是《暫行辦法》與《徵求意見稿》的全文比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