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聖的“人性”,還在嗎?_風聞
平原公子-平原公子官方账号-古人做事无巨细,寂寞豪华皆有意07-15 13:47
有人讓我對羅聖説點什麼,我想了半天,覺得確實應該説點什麼了。
因為羅聖影響力太大了,都封“聖”了,影響力能不大嗎?
每當出現一點點社會事件、輿論紛爭,羅聖都會下場念一段經,昨天念《理想國》,今天念《易經》,明天念《太上感應篇》…..他的擁躉們和人辯論的時候,往往不管事實,不講邏輯,開口就是“羅子曰”。
我以前還是經常聽羅聖唸經的,雖然他總是雙重標準,雖然他一向不講事實,不談真相,開口就是“假設媒體報道為真”……雖然他的粉絲比較狂熱,他們除了“羅子”説的,世上萬事都不信。
因為他説過兩句話比較有道理:
1、很多人法律學多了就慢慢失去人性了。
2、絕對的自由會帶來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我認為,能想通這兩個道理,並且能夠表達出來的人,一定不會是個糊塗人,因為這已經涉及到這個世界根本的運行規律了,這説明羅聖既懂法律,也懂政治,也懂階級,更懂人性……..
所以,當這麼“懂”的羅聖,一再在很多社會問題上不假思索就站到人民羣眾的對立面去,説明什麼?説明羅聖絕不是所謂的“白左聖母”,他有腦子、有立場,並且自己選擇了自己的道路,他代表的是他們那個利益共同體的利益,就是要站在羣眾的對立面而已。
在“黃德義浮橋案”剛剛發酵的時候,羅聖不調查、不研究,迫不及待就殺進輿論場,對着“尋釁滋事”就開噴,他先入為主,把一個霸佔土地,非法承包,毆打幹部,24小時守橋收費的18人家族,説成是積德行善的好人,第一時間煽動輿論,引發全網“修橋鋪路無屍骸”的無腦輿論攻擊……這説明羅聖是有預謀、有準備地下場,並且能夠掌控當時的輿論場,至於之後的調查、反轉、澄清,和他無關,他絕不會道歉,更不會站出來承擔責任,他要的就是輿論撕裂,思想混亂,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羅聖真的不懂人性嗎?他不知道在基層農村,一個人口眾多的家族意味着什麼嗎?他不知道一個20户的小村莊,需要18人24小時不間斷看橋收費,背後是多大的生意嗎?他不知道在橋頭修築彩鋼屋、動用工程機械、安裝100噸的地磅需要多麼大的成本和能量嗎?
羅聖真的不懂自由嗎?他不懂絕對自由代表着強者對弱者的剝削嗎?他不知道在基層農村的“強者”是誰嗎?如果沒有基層政府,如果沒有法治,放任所有“鄉賢”都去隨意“修橋鋪路”,你能想象農村會變成什麼樣子嗎?


羅聖真的不懂為什麼這個20户的小村莊,為什麼大家都誇黃德義“積德行善”、“義薄雲天”、“為了大家好”嗎?因為每天排隊過的那些大貨車,根本就不是這個村子的車,他們在洮兒河岸邊,有着另外的大生意!
羅聖真的不懂“浮橋案”中所謂的“自願繳費”嗎?真的不懂那個被收了2萬元過橋費的“李某某”被退錢之後,為什麼又連夜把2萬元還回去嗎?他真的不懂“自願”,在農村熟人場景下,代表什麼意思嗎?
他不是不懂,他是在裝糊塗。

羅聖還拿着《太上感應篇》做聖旨,説什麼:“修橋鋪路,乃是積德累功,濟人之急,大善之舉”…..大家翻遍了《太上感應篇》,也沒有找到這句話,所以,羅聖雖然整天滿嘴引經據典,其實他的真實水平,也是值得懷疑的,他那些經書段子,怕不是chat gpt編出來的…….
但那又如何?他的粉絲和擁躉們依然會覺得羅老師才高八斗、學術權威,你比羅老師厲害,你怎麼沒有幾千萬粉絲?你怎麼不上電視台?
對對對,無論羅聖翻車多少次,他依然是高高在上、萬人擁戴、各方追捧的權威、專家,不是我們普通人能比的,這就叫“自由”。
還記得羅聖造謠李文亮妻子去世嗎?他可從未反悔、從未道歉。


還記得羅聖對於“新冠疫情美國起源論”的雙重標準嗎?在羅聖看來,“造謠美國”,那就是造謠,需要懲處;造謠中國,那就是“合理懷疑”,不得“隨意闢謠”……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羅聖念念不忘的不只是“尋釁滋事”,不只是“罪犯子女考公”問題,他念念不忘的還有廢除“煽動顛覆國家罪”。
羅翔在2013年《政法論壇》第3期上發表的文章《刑法第306條辨正》還主張廢除包括《刑法》第103條“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第105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內的所有的“煽動型犯罪”,理由是他認為這些罪是“遏制言論自由的殺手鐧”。


羅聖拿西方宗教故事《創世紀》中亞伯拉罕阻止上帝摧毀罪惡之城“索多瑪”做證據,來證明“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不合理,這就搞笑了,在一個國家中,間諜、內奸、叛國者是極少數,懲治違法犯罪、危害國家和人民安全的極少數,怎麼就成了“上帝摧毀索多瑪”了?羅聖鼓吹美國政府的“言論自由”,卻忘了美國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規,來制裁所謂的“叛國者”,更何況,斯諾登還活着呢,羅聖就敢睜着眼睛説瞎話。
羅聖似乎對西方基督教教義有着狂熱的迷戀,他已經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引用各種經文,用唸經的語調來評價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了。
在對“正義”和“死刑”的討論中,他開口上帝,閉口“末日裁決”,你覺得他是一位“法學專家”,還是一位宗教“聖徒”?

羅聖在當年那篇文章結尾寫道:“只有當越來越多的律師投身先知亞伯拉罕所開創的偉大事業,法治中國的夢想才能成為現實”。

我覺得的那樣的未來是可怕的,因為亞伯拉罕為了取悦上帝,能把自己的兒子獻祭了,都學亞伯拉罕的話,所有律師就都失去了“人性”。
羅聖心目中的那個未來,不是人間,不是“法治世界”,而是宗教的“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