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韜:川大小仙女後遺症,女生地鐵上被疑偷拍,被母親打的頭破血流_風聞
熊猫儿-07-16 16:28
對於四川大學小仙女那句“我的權益沒有受到侵害就不能維權麼”,老鐵們一定記憶猶新。

對於這種為了流量而不惜通過造謠、污衊來製造性別對立、撕裂社會的小仙女,韜哥之前就曾強調過《放過小仙女,是對所有女性的傷害》。
事實上,已經發生了。
昨天即7月15日,在重慶北碚區的地鐵上,一女生在拿手機拍攝輕軌門上面的指示牌,而在指示牌之下站着一對母子。
就在女生拍攝時,年輕的媽媽突然暴怒,對女生吼叫説“拍什麼拍”?
重慶妹子脾氣大概都很火爆吧,無端遭到他人的無禮對待,這個女生沒有示弱,反問説“你兒很帥嗎?又沒拍你兒”。
這時,小男孩倒是在一旁勸媽媽。而女生的男友也在一旁勸女生。
不過呢,本着“我的權益沒有受到侵害就不能維權麼”的邏輯,這個年輕的媽媽用手中的水瓶就向女生頭上暴擊。

這一下,可真夠狠的,女生頭上立即就流血了,還流到了胸前。女生的男友趕緊遞上紙巾讓女生擦拭。


這時,打傷他人的這個年輕媽媽仍不解氣,還在攻擊女生。女生怒問這個行兇的媽媽:“你把我打流血了,你倒有理了?”
而地鐵車廂裏,引來大量的女性圍觀。
被打傷的女生,隨即打電話報警。

女生的男友,一直在安撫受傷的女生。


多家媒體發佈了相關報道。

在公共場所打傷一個無辜的女生,還流了那麼多血。即使女生的傷夠不到輕傷的標準,可是輕微傷卻是一定的。那麼按照正常的邏輯、法律條款來説,這個行兇的年輕媽媽就一定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應當會被處以行政拘留,而拘留時間大概率是5到10日。
當然,如果這是個單身媽媽而且她的兒子因為她的被拘留而沒人照顧的話,也有可能僅僅罰款500元了事。
另外,如果有眾多媒體的深度介入,無視女生沒有偷拍的事實就是強調“偷拍”,就是強調“就算我兒子沒有被偷拍,難道我就不可以維權了嗎?”,那麼輿論反轉也不是沒有可能。
比如新聞標語或設置主題為:評地鐵偷拍烏龍事件,以暴制暴不可取。

比如新聞標語或設置主題為:重慶地鐵偷拍烏龍事件,地鐵稱兩女子當時已和解。

比如新聞標語或設置主題為:地鐵偷拍事件帶來哪些警示?

比如再派個年輕媽媽出場,大評一通:污衊偷拍事件背後需正視男童在公共場所安全感缺乏問題。

甚至,有媒體可以設置一個話題“地鐵疑似被偷拍該怎麼做?”。
所以,如果這個年輕媽媽如果是新聞界的人,那麼她就可以有樣學樣,找媒體為自己發聲,或許最終不僅僅能逃脱法律的追究,還能變成維權的戰士呢!
你説呢?
最後,這種事實與可能,都在警示我們,如果任憑“小仙女”驕橫,那麼其結果就絕不會是僅僅普通人受害,而是女孩子也一樣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