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圖高科被投資者提起民事索賠,律師徵集受損股民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17 19:00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7月17日,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當日陳明某就宏圖高科(現名*ST宏圖,已退市)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向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進度為待審查狀態。
梳理過往公告,今年4月18日,宏圖高科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證監會擬對宏圖高科、控股股東三胞集團及一眾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等措施。
根據事先告知書,宏圖高科連續多年虛構交易、虛增收入和利潤,並虛減負債。其中,在虛減負債方面,宏圖高科2017年至2021年財務報表虛減負債金額分別為90.63億元、98.20億元、98.01億元、97.48億元、97.48億元,佔當期披露負債的比例為81.28%、104.73%、106.40%、103.34%、101.75%,存在虛假記載。
另外,宏圖高科未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對關聯方擔保事項,導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證監會指出,三胞集團是宏圖高科控股股東,其行為已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和《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時任三胞集團董事長袁亞非為三胞集團上述行為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時任副總裁檀加敏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最終,證監會擬決定對袁亞非做出10年市場禁入、警告、罰款200萬元的處罰,對三胞集團罰款400萬元,對檀加敏採取警告、5年市場禁入措施並罰款125萬元,*ST宏圖被罰款200萬元。與此同時,宏圖高科時任董事長兼總裁廖帆、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宋榮榮等其他十餘位涉及人員均被給予了罰款、警告等處罰。
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凡是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盤時仍持有宏圖高科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以報名參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值得關注的是,宏圖高科於2023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上交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3〕132號),上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並在2023年6月26日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天眼查顯示,宏圖高科成立於1998年,註冊資本11.58億元,公司以零售連鎖、互聯網金融、電子製造、房地產為四大主業,實際控制人為曾以400億元財富躋身南京首富的袁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