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禁行限行電動車讓老百姓無路可走_風聞
经济道理-07-17 19:49
問道者 杜一用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發佈以後,從標準尺度到管理亂象,在全國各地頻頻引起爭議,連人民日報、人民網都看不下去了。
根據中國自行車協會掌握的數據,2022年我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約3.5億輛。作為比小汽車實惠方便的出行工具,在經濟形勢並不樂觀的大環境下,這個數量只增不減。這意味着,任何地方出台電動車管理政策,都事關千家萬户。
不妨作個設想,假如一座城市的電動車都被禁止了,我們居家叫外賣或者上網購物,送達的速度還會像現在這麼快嗎?對很多家庭來説,電動車是解決一公里半徑內,送小孩上學,到市場買菜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都是小汽車替代不了的剛需。
或許正是這種剛需與現行管理制度之間存在的矛盾,但凡各地出台限制電動車新規,總會引起不小的爭議。
拿新國標來説,要求時速不得高於25公里每小時,那速度還沒有自行車快,而且動力弱、續航低、設計反人類,這樣的電動車如何能夠滿足當下的快節奏的生活?
管理方面更是亂象迭出。有地方出現天價罰款,打工族違規騎車上班一下子被罰了2000元,比一輛電動車還貴;有的地方一車接一車地沒收電動車。這樣的野蠻管理,怎麼體現以人民為中心?城市管理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便民,如果管理措施悖離了民意,這實際上也是悖離了“始終堅持走羣眾路線,深入瞭解民眾需求,傾聽民眾意見,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不少地方的野蠻做法,連黨媒都看不下去了。
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網曾三評電動車管理,怒批某些地方管理電動車搞一刀切,圖短平快。人民網説,倘若有的地方對摩托車、電動車一味限制、禁行,羣眾無路可走的“一刀切”,如何讓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
人民日報則對電動車管理支招,指出管好電動自行車需全鏈條發力,尤其是加強電動車生產源頭環節安全質量、強化流通銷售環節執法查處,而不是隻圖簡單,禁行、限行加重了老百姓的出行成本。
央視知名主持人白巖松批評標準形同虛設,他不僅不主張修改這個標準,甚至提出本就不應該出台。他説,我們不應該增加電動摩托車這樣一個品種,應該在電動自行車這樣的一個總量裏頭進行合理的管理。將來的城市應該有意識地縮小機動車車道的那個寬度,增加非機動車車道的寬度,允許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去發展。
對廈門這座精緻的城市來説,解決本島交通擁堵和停車難題,限制機動車數量比限行電動車更有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