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見股份收上交所警示函,律師徵集受損投資者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18 21:06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錢雯雯 編|深海
7月17日,自上交所摘牌後轉入新三板掛牌的“易見3”(原證券簡稱為“易見股份”)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及《關於對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易見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員)》(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冷天晴)》(〔2023〕4 號)(以下簡稱《市場禁入決定書》),易見3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情形。
一是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報告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二是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三是2021 年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更正不及時。
根據相關規定,上交所對易見3及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冷天晴,時任資金結算部負責人胡玉蘋,時任財務部副經理、雲南滇中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貴州易見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凡建,時任雲南滇中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煤焦事業部經理和總經理助理、貴州易見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單德堂,時任副總經理羅志洪,時任副總經理王躍華,時任總經理吳江,時任董事長任子翔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冷天晴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時任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冷天輝,時任董事蘇麗軍,時任董事長楊復興,時任總裁兼董事史順,時任財務總監李超,時任董事會秘書羅昌垚,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張慧德予以通報批評。
雷達財經注意到,根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決定對易見股份(即易見3)未按規定披露年報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的罰款;對易見股份披露年報虛假記載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對易見股份罰款合計1050萬元。
同時,證監會對時任易見股份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冷天晴給予警告,併合計處以530萬元的罰款;對其他相關責任人也一一進行了處罰。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6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8日中午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4月28日中午收盤還持有易見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易見股份成立於1997年,位於雲南省昆明市,主要業務為供應鏈管理、商業保理、數字科技服務。
2022年6月23日,上交所將易見股份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2022年8月24日,易見股份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