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中央發文促進民企發展,10句話帶你看懂_風聞
刘典-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特邀副研究员-07-20 09:56
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就《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舉行發佈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徐曉蘭、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安立佳出席。
以下是《意見》的10個關鍵點和標註版全文,條理清晰,值得收藏學習。
1. 此次《意見》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釋放出非常積極的信號。尤其是按照慣例七月底的政治局會議一般都會分析研究經濟形勢並對下半年經濟工作開展部署,在此時發佈針對促進民營經濟壯大的意見,預示本月政治局會議對於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將有明確積極信號,未來一段時間內的經濟政策基調將會更加偏向寬鬆和促進經濟發展的方向。
2. 此次《意見》對民營經濟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作用做出了定性:
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
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
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力量。
同時《意見》從總體要求、發展環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高質量發展、企業家精神、社會氛圍、組織實施等八個方面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給出意見。
3. 《意見》的總體要求中,對民營經濟的發展目標是
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
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中作出積極貢獻;
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中肩負起更大使命、承擔起更;重責任、發揮出更大作用;
方法路徑是:
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
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
使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引導民營企業通過自身改革發展、合規經營、轉型升級不斷提升發展質量
4.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手段包括:
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
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
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
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
四個方面,對各政府部門在行政審批、許可、備案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問題上做出明確規定,對發揮信用激勵機制作用、民營企業市場化重整等方面給出建議。
5. 在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上,要求:
完善融資支持政策制度
完善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
強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
完善支持政策直達快享機制
強化政策溝通和預期引導
6. 健全對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預期方面,要求:
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
構建民營企業源頭防範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
持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完善監管執法體系
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
要求提高監管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企業“自證清白”式監管。
7. 着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引導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
支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加快推動數字化轉型和技術改造
鼓勵提高國際競爭力
支持參與國家重大戰略
依法規範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
其中要求要鼓勵民營企業根據國家戰略需要和行業發展趨勢,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按規定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併為資本設立“紅綠燈”,完善資本行為制度規則,集中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
8. 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弘揚企業家精神方面,要求:
健全民營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建設機制
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
加強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建設
完善民營經濟人士教育培訓體系
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
其中提出要積極穩妥做好在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先進分子中發展黨員工作。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另外要規範政治安排,完善相關綜合評價體系,穩妥做好推薦優秀民營經濟人士作為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工作,發揮工商聯在民營經濟人士有序政治參與中的主渠道作用。
9. 《意見》提出要引導和支持民營經濟履行社會責任,展現良好形象,更好與輿論互動,營造正確認識、充分尊重、積極關心民營經濟的良好社會氛圍:
引導全社會客觀正確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
培育尊重民營經濟創新創業的輿論環境
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其中明確要求要**堅決抵制、及時批駁澄清質疑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否定和弱化民營經濟的錯誤言論與做法,及時回應關切、打消顧慮。**另外對民營經濟人士合法經營中出現的失誤失敗給予理解、寬容、幫助。
10.最後意見要求,在組織實施方面,要**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完善落實激勵約束機制,及時做好總結評估。其中明確提到要不斷創新和發展“晉江經驗”,**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適當形式予以固化。
以下是《意見》的全文標註版**,條理清晰,值得收藏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