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董事肖大志辭職,公司被立案調查股民可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21 18:33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7月20日,易事特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於2023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肖大志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肖大志作為國資股東廣東恆鋭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推薦的董事因其工作變動原因辭去公司董事、戰略委員會委員及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申請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大志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肖大志原定任期為2020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29日,肖大志離任後,將繼續按照《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其作出的承諾對其股份進行管理。
易事特表示,肖大志的辭職不會影響公司相關工作的開展。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上述董事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最低人數,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工作。公司已按照相關規定啓動董事補選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易事特5月11日晚間的公告,公司及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集團”)的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公告未提及信披違規的具體內容,僅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並嚴格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經營狀況平穩有序,本次立案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不利影響。
受上述消息影響,5月12日易事特股價大跌近14%,公司當日市值蒸發超25億元。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5月11日收盤時持有易事特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這已不是易事特和何思模首次被證監會立案。2017年8月2日,因易事特信息披露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董事長何思模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何思模立案調查。
2018年5月25日,易事特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結案通知書,證監會決定對公司不予處罰,該案已審理終結。公司同時公告,實控人何思模已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當事人操縱市場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何思模沒收違法所得6399.7萬元,並處6399.7萬元罰款;根據當事人短線交易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對何思模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天眼查顯示,易事特成立於2001年,位於廣東省東莞市,註冊資本為23.27億元,實繳資本5.76億元,公司是一家專注於電力電子變換技術,以電力電子技術和能效管理為核心,持續深耕產業數字化和智慧能源兩大領域,主營智慧電源、數據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板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