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土中國何需西方“搖滾”_風聞
纸浅事躬-07-23 10:02
先來看看什麼是搖滾(包括“搖滾樂”):
維基百科介紹:
此條目(搖滾)的主題是1940-60年代的音樂風格。關於廣義的流行音樂風格,請見“搖滾樂”。
搖滾(英語:rock and roll/rock ’n’ roll/ rock & roll,有時為了區別於現代搖滾樂,可稱為早期搖滾樂),是一種音樂類型,起源於1940年代末期的美國,1950年代早期開始流行,迅速風靡全球。搖滾樂結合了當時流行的非裔美國人藍調、鄉村音樂、爵士樂、以及福音音樂。雖然一些20年代的藍調和30年代的爵士樂已經具有搖滾元素,搖滾樂直到50年代才定型成一種獨立音樂流派。
人們日常使用的“搖滾樂”這個詞有兩個不同的意思,兩種用法都是正確的。《美國傳統英語字典》和《韋氏詞典》都把“搖滾樂”定義為從50年代流行至今的,帶有搖滾風格的樂曲統稱(包含後來出現的龐克搖滾、另類搖滾等)。《大英百科全書》則把“搖滾樂”定義為狹義的、流行於五六十年代的音樂風格;這種音樂後來發展成更兼容幷包、更國際化的搖滾音樂(rock music)。
最早的搖滾樂常把鋼琴和薩克斯管作為主要樂器,50年代中後期,吉他逐漸取代了前者。搖滾樂的節奏與同時代的藍調相仿,用小鼓強調每小節第二拍和第四拍(backbeat)。經典搖滾樂一般使用兩把電吉他(一把主音吉他、一把節奏吉他)、一把低音提琴或低音吉他(50年代中期以後使用電貝斯吉他)、和一套鼓組。
搖滾樂以其靈活大膽的表現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樂節奏表達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年輕人的喜愛。在1960年代,搖滾樂開始廣泛流行起來。樂曲在全世界傳唱,常給樂手帶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搖滾樂的力量已經遠遠超出了一種音樂形式,它影響了一代人的生活方式、時尚品味、處世態度,甚至語言。由搖滾樂發展出的其它音樂流派,通常不具有搖滾樂標誌性的反拍(backbeat)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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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其中我最關心的是這一句:“它影響了一代人的生活方式、時尚品味、處世態度,甚至語言”。
這不是妥妥的意識形態嘛?
問題來了:
1,當時確實是風靡了全球 ,為什麼當時的中國不鳥它呢?----鳥它就不會產生新中國!
2,為什麼現在又要鳥它?----有人想亡國!
3,音樂和藝術,一定是當事人的音樂和藝術,絕不是外人的音樂和藝術。如果要相互學習借鑑,那也是學習借鑑而已,絕不是模仿。
4,我在西方生活經年,見識過鋼管舞,那是西方典型的、傳統的性開放。它必定是出現在酒吧脱衣舞以及男子俱樂部上,它的形式和內容完美統一。缺一不可,沒有例外。回國看到這個舞,遍地都是。名頭改了,是“藝術和體育”。我們的藝術家們,你們還要蠢到哪個新高度?
5,如果都搖滾了,都鋼管了,那麼,中國的黃土地上,滿目都將是黃顏色的“黑人”、黃顏色的“白人”。那時候,我無國可回。
6,哎,不是,中國沒有音樂和藝術嗎?應該和西方一樣的有啊!和藝術一樣,西方白人,有五官有皮膚,東方中國人不是也有嗎?
7,我是個中國人,雖然改了國籍,那又怎樣?在白人眼裏,我不還是個黃土中國人。和白人相處久了,互相也沒啥秘密了。由此發現,我的言行,就是中國人的言行;我的能力,就是中國人的能力。每當他們學了我的哪怕一點點,我都會為他們欣慰;而每當他們只是模仿,我則為他們深感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