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星子公司被裁定破產,公司自身還面臨股民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24 20:52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楊洋 編|深海
7月21日晚間,ST星星披露了關於子公司破產清算事項的進展公告。
公告稱,2021年11月26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莞二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精密”)的破產清算申請,並於2021年12月10日指定廣東君政律師事務所擔任東莞精密破產管理人。
2023年6月8日,東莞精密召開第五次債權人會議,會議議題為報告工作、核查債權,並表決通過《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到東莞精密管理人轉來的《民事裁定書》【(2021)粵1972破2號之三】,東莞二院認為,根據管理人核實的財產現況及東莞二院確認的債權情況,東莞精密已符合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條件,故管理人向東莞二院申請宣告東莞精密破產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東莞二院裁定宣告星星精密科技(東莞)有限公司破產。
ST星星表示,東莞精密破產清算對公司損益影響較小,最終影響將依據破產清算結果確定。
值得關注的是,ST星星還面臨投資者的索賠。公司於2022年11月20日晚間披露的公告顯示,2022年11月18 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2〕161 號】,上市公司及時任高管分別被處以50萬元到6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從《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來看,ST星星主要存在着以下違法事實,分別為:虛構銷售業務,虛增營業收入;虛構租賃和加工業務,虛增營業收入;虛構採購業務,虛增營業成本;通過虛假採購折扣虛減營業成本;少計商譽減值損失等。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8月20日收盤時持有ST星星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星星成立於2003年,立馬車業集團成員,位於江西省萍鄉市,註冊資本22.68億元,公司主要從事各種視窗防護屏、觸控顯示模組及精密結構件的研發和製造,主要應用於手機、平板電腦等消費電子產品,同時也廣泛的應用於車載電子、醫療器械等其他領域。
業績方面,根據2023年一季度報告,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52億元,同比增長29.4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265.51萬元,上年同期為虧損3509.85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9564.03萬元,上年同期為虧損3561.96萬元。